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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青龍縣吳春環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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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五日】我叫吳春環,家住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婁杖子鄉婁杖子村。我於一九九八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時得法的興奮心情和身心的巨大變化,我想每一個真修大法弟子都曾經親身體驗過,可是幾個月之後,風雲突變,由江澤民發起的對大法弟子的鋪天蓋地的瘋狂打壓開始了。在那個血雨腥風的日子裏,每一個從那個時候走過來的人都曾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經歷,為了給將來留下歷史的見證,今天把曾經發生在我身上的一些迫害事實曝光出來。

一、風雲突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了,第二天,婁杖子鄉政府及派出所七、八個人到我家要大法書,當時只有三個孩子在家,大的十四、五歲,小的十來歲,他們都被嚇得驚慌失措。來人說:讓你爹媽晚上去派出所交書。當晚我們交了三本書,自那以後,我家就沒有安寧過。

在陰曆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四點鐘,鄉政法委書記李申,助理金釗力與警察共四、五個人開車到我家,翻出一本手抄《洪吟》,當時我一人在家,他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他們將我拉到派出所,所長蘇洪慶邪惡地說:你煉就讓你過不好日子。直到晚上七、八點鐘才讓我回家,李申還向家屬索要二百元錢,未果。

陰曆十一月下旬,李申、金釗力等四五人又到我家逼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說:「你不寫保證書,送你進看守所,誰誰誰都在那手銬、腳鐐砸著呢!」我被他們威逼、恐嚇,違心寫了。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下午,李申、金釗力四五個人又到我家騷擾威脅說:「還煉不煉?煉就跟我們走。」我沒去。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和成千上萬的大法弟子一樣,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實踐法律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走上了上訪之路。

二、去北京上訪

陰曆十一月初,我與同修一路艱辛來到北京,在天安門被抓兩次,我們未報姓名(那裏的警察欺騙我們說:「法正過來了,快回去吧。」),警察問我們來幾次了,我們說:「來一次了。」

回到家中,次日上午在集市上被鄉派出所警察孫忠不問青紅皂白拽到派出所,將我銬在暖氣管上,因為是大集,人特別多。他們又把我拽到大街上,銬在街面的鐵窗上(派出所對過),牌子上寫著:法輪功練習者 吳春環。下午我丈夫給我送衣服與警察評理說:「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一警察嘴裏說著:不就煉法輪功嗎?有甚麼了不起的。隨即三個警察蜂擁而上,掄起拳頭猛擊我丈夫的胸部,老實巴交的丈夫被他們打倒在地,半個月時間裏胸部一直疼痛,其中一個警察叫賈玉權(八道河鄉 田紀溝村人),所長蘇紅慶,李申讓我丈夫交三千元錢,否則送看守所,被丈夫拒絕。當時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年女大法弟子看到我們被銬著說了:「法輪大法好」,警察把她也給抓進來了,將我倆送入青龍看守所非法迫害。我丈夫給我衣服,一警察邪惡地說:「煉功還穿甚麼衣服?」

三、身陷魔窟

在看守所裏,白天坐光板,晚上因為人多,每四個人一組輪流站立兩個小時,上下板鋪,其餘人還得顛倒顛側著身勉強躺下。

一天(星期日兩頓飯)上午,因在小院煉功,牆上巡警報告。叫來所長王金,他像瘋子一樣(氣急敗壞)闖進小院,拽著一位大法弟子頭髮,一下子拽倒在地,拳打腳踢,破口大罵:「你們都給我滾屋去」,隨後他進屋又用皮條打了兩位大法弟子,又給銬起來了,晚上所有女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讓王金放人,他不但不放人,還讓煉功人到院子裏趴冰,公安局長張璽,所長王金調來七、八個武警大兵手持皮條打人,直到一同修被打得昏迷過去才罷手。期間大法弟子張桂珠,給張璽講真相,張璽腳穿大皮鞋踩張桂珠的頭。

二零零一年元旦早晨,地面積雪,到大院打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全體女大法弟子齊聲背誦《論語》,喊「法輪大法好」響徹雲霄,震撼蒼宇,那驚天動地的聲音,嚇的正在值班的副所長趙才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白天警察問:「誰打橫幅啦?」其中我們六位同修都被手腳銬上。手腳連拷是用三十多斤鐵鏈子,先將兩腳用鐵拷銬在一起,然後將兩手從兩腿外邊掏出來,再將兩手和兩腳扣在一起,讓她不能躺,不能坐,不能站,不能吃東西,不能大小便,一切生活不能自理。(在看守所是常用的酷刑刑具)三十八斤重的腳鐐和手銬鏈在一起,三十多米遠的路,一挪一挪蹲著艱難的自己回到監室,吃、喝、拉、撒都得別人照顧,無法睡覺,雙手被勒的像饅頭一樣,遭受著好幾天(四天或六天記不清了)非人折磨。

那年冬天,冰雪連天,我丈夫和親友在寒風刺骨的數九隆冬為我奔波,遭派出所所長蘇紅慶,警察孫忠,非法敲詐一千五百元人民幣(期間還找人說情,原來要貳千元)和看守所所謂接見費(不交錢不讓見面)生活費數百元人民幣,才結束了三十八天非法迫害,臘月十八回家。

四、再陷魔窟

二零零一年大年晚上,我和小女兒作伴在本村貼大法真相標語,被本村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鄉政府值班幹部張士圓和本村在鄉燒鍋爐的高春林追趕,跑回家,他們上報鄉政府,下報村委會,十點多鐘我家正要吃年夜飯,村書記馮新春,鄉長稻彥春,村委委員李春卓,劉金鳳以及鄉政府紀委書記王連友,張士圓十來個人來我家逼迫我撕下所有的標語,被我拒絕,我說:「不撕,誰撕誰不好。」我丈夫的哥哥怕出事要去撕,被我阻止,他們見我不去撕,就威脅說:「還不改。」(我又沒幹甚麼壞事)送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大年初一,早三、四點鐘,派出所所長梁慶儒,警察、鄉政府王連友、村幹部。開兩輛車十多人與我丈夫要人,我丈夫被他們威脅、恐嚇、無可奈何把我交出,到派出所問我:「標語哪來的?」我說:「撿的。」後送看守所,所長王金破口大罵:你不讓人家過好年,隨後猛擊我胸部三拳,我無怨無恨輕聲說:「所長別生氣」,晚上與其他同修正要煉功,值班警察李彥(八道河鄉刑場村人)發現,白天我們給講了不少真相。初二,他問我們:「煉功沒有?」我們說:「煉著」,他狠狠的說:在我值班別煉。之後,他讓犯人曾凡(音)頂(音)等人給我們幾個大法弟子,每個人手銬、腳鐐(三十八斤重)鏈在一起砸上兩天(由於曾經常給法輪功學員戴刑具,常聽到他又加期了,真是善惡有報)。我丈夫奔波於鄉政府,派出所之間,又與張士圓多次要人,所長梁慶儒,敲詐勒索人民幣二千元,又交看守所生活費數百元,遭迫害長達五十八天回家。

五、學校裏的罪惡

我家三個孩子在學校無法正常學習,鄉里,派出所的人去學校恐嚇,孩子的心靈受到很大傷害。我回到家中,當時孩子上初中,品學兼優,成績名列前茅,很渴望上學,我兩次找到婁杖子鄉中學政教處主任馬文東(音)(婁杖子鄉樸杖子村人),我問他:「馬老師,為甚麼不讓我女兒上學?」他說:鄉幹部李申告訴的。我給李申打電話問,李申惡狠狠地說:「吳春環,你想讓她上學,你先交三千元錢,再寫不修煉的保證,否則不行。」我問馬文東:「你們不讓她上學,你給開個證明,紙條也行。」他說:算勸退,不給開。從此我女兒被迫失學,當時她才十五、六歲。

六、三進魔窟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二日晚,我與同修到大橋上改毒害世人的標語,被巡警發現,將我倆強行拉到派出所,當時屋內有四個人,金釗力在派出所把窗簾拉嚴,先恐嚇我說:「這回給你判勞教,還得讓你掏一萬元錢,連家人都看不見了,你女兒還想上大學?還得政審,你兒子在初中也別想上了」。他打我耳光,打的我頭暈目眩,大腦嗡嗡作響,從此被打耳聾,他穿大皮鞋拽著我踹。我左大腿多次特別疼,以後看見膝蓋外側,小腿正面,鐵青紫黑,他們逼著我給他們下跪,我沒跪。他強行給我戴上手銬(左手)拽著我到東屋,想把另一同修銬在一起,那位同修說:「我不佩戴這個。」三個警察將他仰面朝天按倒在地,強行給她戴,結果沒戴上,當時我的手腕被他們拽著勒腫了,流血了,手臂都麻木了,後被別人打開。當天深夜我倆趁著看著我們的小警察睡著,爬上廁所兩米高牆,牆上面還有鐵絲網,逃出派出所,流離失所一個月之後。

回到家沒幾天,一天早晨還沒起來,金釗力、派出所所長韓義華、帶領十幾個人闖進我家抓我,四個男子生硬將我抬上車,到鄉政府,他們吃飯,把我倆關在一屋子裏餓著,他們吃飽飯,將我倆拽進車裏,同修的手被車門卡住,直接送入看守所迫害。我倆絕食,絕水第四天被從鼻子插管灌食,管子長期在胃裏不拔出來,鹽水加一點豆奶粉,不知道加了甚麼藥,每次灌食後,我都頭暈、頭脹,發高燒,呼吸困難,嗓子疼,雙手長期向後背銬著,到後幾天,醫生問我:「拉不拉稀,出不出汗。」可能看我要不行了,派出所找我丈夫接人,看守所警察還讓我丈夫交所謂的生活費(在這二十天我一口飯沒吃,一口水沒喝)被我丈夫拒絕「人都不行了(骨瘦如柴,兩眼塌陷,身體虛弱)還跟我要錢?」韓義華證明說:「他沒錢,化肥都買不起了。」回來到派出所,韓義華敲詐勒索我家一千元人民幣(因拿不出五百元,打欠條五百元)。

七、四進魔窟

二零零五年陰曆三月初一下午,我去娘家回來的路上,被派出所所長韓義華看見立即給派出所值班人打電話在門口攔截我,在回家行至到派出所門口,一警察(許仲滿以後得知)攔截我下自行車,他們夫婦二人將我連人帶車拽到派出所,我與他夫婦講:「為甚麼截我?」他說:「韓所長在半路看見你了,給我打電話讓攔截的。」他夫妻二人知法犯法,強行搜我身,翻我包,發現一本《九評共產黨》和一套我師父講法錄音帶,立即非法拘留派出所,十七、八個小時,傍晚,一親戚告訴我家,我丈夫、兒子到派出所要人,未放,次日他們叫來國保大隊警察,國保大隊警察胡寶和說:「到醫院檢查一下身體。」另一人說:「她沒錢」,直接送入看守所。

在看守所,國保大隊一四十歲左右男警察,做筆錄問我甚麼我也不說,讓我按手印也沒按,他氣急敗壞地踹我兩腳說:你不說,讓你跟宋友春學(在此被迫害死的)。在人權被踐踏,自由被踐踏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絕食、絕水,到第四天灌食(從鼻子插到胃裏)雙手向後背銬著,第六天在大院子裏光天化日之下灌食,來了十多個人(可能國保大隊、610、公安局的)在那裏看著,我吐血了。王金還得意的大笑:「吳春環,我在這你怎麼不敢絕食?「

第七天,國保大隊通知派出所讓我丈夫接人,我丈夫和他姪子租車與所長韓義華,王一文到看守所接我,我丈夫見到我後跟韓義華說:這人我不要了,有個好歹怎麼辦?韓義華說:那找國保大隊吧?到國保大隊,我丈夫說:你們拉來好好的一個人現在這樣了到醫院檢查,檢查吧。國保大隊警察胡寶和和一王姓警察與我丈夫說好聽話,勸我丈夫快拉回家吧,恨不得馬上給我快點拉走,因為他們不敢帶我到醫院檢查身體,怕擔責任,由於我丈夫善良,在他們連勸再說下給我接回家。

二零零六年陰曆二月,韓義華、金釗力四五個人又來我家,我丈夫說:「韓所長,你不是說以後不再找她了嗎?怎麼又到我家騷擾來了?我們的日子沒法過了!」自那以後沒再來。

二零零八年奧運會前一天深夜十一點鐘,突然有人叫門,我與大女兒問是誰,回答說:「李彥春(當時的村主任)。」鄉里(女的)村婦女主任潘英鳳,村委委員劉金鳳及攔截上訪的人,共七、八個人到我家騷擾說:「開奧運會,怕你上北京上訪。」第二天早晨鄉里那個女的又來看著我,我在那期間有人跟我說:「有十個人監視你」。

在這十幾年中,派出所警察,鄉政府一些官員,不分早晚,白天一到所謂敏感日,經常騷擾與非法抄家,翻箱倒櫃,記不清有多少次了。在此,我衷心地奉勸哪些不明真相還在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人,趕快懸崖勒馬,停止迫害,站在正義的一邊,給自己留條後路,有一個幸福美好的未來,請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只爭來早與來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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