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勢如此逆轉 迫害還能逞幾時?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三日】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十八年了。在史無前例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一直堅持不懈地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時至今日,可以說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的大勢已去,它根本不可能掀起甚麼大規模的迫害了,而法輪功學員持續十八年反迫害所促成的社會形勢的變化也越來越清晰的表現出來。我們從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法輪大法明慧網上報導的多篇文章中可以鮮明的看出這種變化。

法輪功學員家屬的公開信感人至深

《不要以法律為藉口加害好人》,說的是山東平度市麻蘭鎮法輪功學員王美榮被綁架後,她的丈夫姜貴雲親自寫下了致公檢法人員的公開信:《請不要以法律的名義把一個好人逼向絕路》。他在信中說:「女兒上小學時,有一天放學回家,在信用社大門口撿到了一枚金耳環,我妻子馬上讓她送還給失主遲洪芳,失主非常感動。你能說我妻子不是好人嗎?

「女兒上初中時,撿到一個錢包,裏面有幾百塊錢、幾張銀行卡、身份證,我妻子又讓她還給了失主──平度教體局的張壽偉老師。張老師感動的連連說幫他大忙了,這證件要補辦太麻煩了。

「今年四月份,我家樓上(四樓)的住戶地暖水管漏水了,把我家臥室的被子、褥子、床墊子濕的透透的。衛生間、廚房天棚的水滴了三、四天,家裏的電器都不敢用。四樓肖先生一家過意不去,送了床新被子和新床單到我家,我妻子又給人家送回去了。他們一家直誇我妻子說:『你們真是善良人,你們這樣的好人太少了。』

「我妻子這樣的人多了,這社會不和諧嗎?還有那麼多打官司的嗎?」

這封信還有很長,都是從王美榮日常的表現中信手拈來。這樣的公開信發出後,當地民眾對法輪功學員的表現會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當然,要是放在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那些年,別看是丈夫為妻子討公道說的大實話,可是也難免被當地公安騷擾甚至綁架。可是如今這樣的公開信發表後,面對法輪功學員家屬的樸實講述,誰還能對他下手!

面對迫害,正義控告

《唐鋼高級工程師被抓捕 家屬控告警察違法》一文說的是河北省唐鋼計控處高級工程師王雅新女士,二零一七年五月被綁架後,又被非法批捕。因辦案單位肆意違法、踐踏刑事訴訟法,明知王雅新無辜,卻故意製造冤獄,給本人及家屬造成嚴重的傷害,王雅新家屬依據法律提出控告:控告唐山市玉田縣公安局對王雅新綁架、構陷的責任人員及玉田縣檢察院非法對王雅新案批捕的檢察員,要求追究他們涉嫌徇私枉法罪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法律責任。

《珠海市盧健雯被劫持 失明老母奔走控告遭圍攻》的報導中說,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日,廣東省珠海市法輪功學員趙娟娟與盧健雯母女倆到法輪功同修家串門時遭綁架。趙娟娟於次日下午被放回家,女兒盧健雯則被劫持到看守所。為構陷盧健雯,警察又去抄了盧健雯的家。年近八旬的老人趙娟娟,曾在一九九八年華東水災時,全縣捐款最多,可是因為修煉法輪功被迫害得雙目失明。六月二十六日,趙娟娟分別向斗門區檢察院,斗門區偵查監督科及斗門區紀檢委送去三封控告信。

《佳木斯文英被非法判刑七年 律師控告辦案人員》的報導中說,二零一六年初,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文英,在大連孩子家中暫住時被綁架,同年七月被開發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今年年二月二十二日被開發區法院非法開庭;三月三十一日被下達非法判決書,枉判文英七年,罰款一萬元。文英對一審非法判決提起上訴。文英家屬聘請的兩位律師對一審參案人員違法辦案提出控告:大連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辦案人員違法辦案,先抓人後取證,其所謂證據都不能證明文英違法。大連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警察涉嫌非法拘禁和徇私枉法;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參案人員,明知文英不涉及任何犯罪的情況下,卻違法追究文英的刑事責任,涉嫌徇私枉法;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參案人員,明知偵查機關違法辦案、檢察院違法追究文英的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卻違法判決文英有期徒刑七年,已涉嫌枉法裁判。

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最清楚自己的家人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遭綁架的,他們對構陷自己家人的公檢法人員提出控告自在情理之中。可是前些年,這些公檢法部門的人員明知違法還要強行迫害法輪功學員,甚至大言不慚地告訴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說:你去告吧,我就迫害法輪功了。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面對迫害大都選擇了默默承受。可現在就不一樣了,你迫害,我就告你,何況現在的司法政策是「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告不告得贏先不說,最起碼給你留下了案底。將來法輪功受到公正對待時,這就是你迫害好人的證據。被控告的公檢法人員不害怕是假的,要不然,為何珠海斗門區「610」及區公安局在趙娟娟控告後,要派警車把趙家團團圍住進行恐嚇呢!

律師的無罪辯護

《佳木斯文英被非法判刑七年 律師控告辦案人員》的報導中只是提及現在律師對違法辦案人員的控告。其實,在先前的報導中,律師在一審中已經給文英做了無罪辯護。

《遼寧綏中縣退休技術人員翟永池遭非法庭審》中說,葫蘆島市綏中電廠六十四歲的退休技術骨幹翟永池,於今年五月十四日被國保大隊綁架,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庭審。河北和北京兩名律師為翟永池做了無罪辯護。兩名律師都從「信仰自由」、「法輪功不是×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言論自由」、《刑法》三百條不適用等方面進行了系統闡述,並且著重指出了案卷證據的諸多漏洞。律師指出的漏洞包括:一、非法入室,不出具搜查證;二、劉喚宇(國保大隊科員)造假;三、扣押清單和搜查筆錄不符合程序和相關規定,均無效;四、檢驗報告非法、無效。

檢察院的撤訴與不起訴

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已經形成趨勢,越來越多的人,包括公檢法人員在律師的參與中明白了過來,有的甚至作出撤訴的決定。我們看下面這個案例。

《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對薛玉英撤訴》的報導說,山東青島法輪功學員薛玉英,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在黃島區寶山鎮集市上向人講述法輪功真相,被寶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黃島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黃島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非法庭審。在法庭上,律師作了無罪辯護。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黃島區法院向薛玉英送達了《刑事裁定書》,准許檢察院撤回對薛玉英的起訴。黃島區法院的裁定書寫著:「在審理過程中,公訴機關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要求撤回起訴。」法院「准許公訴機關撤訴。」 早在三月二十七日,法院就以「取保候審」的名義釋放薛玉英回家。

當然,還有些地區的檢察院,在沒有律師參與的情況下,也作出了對法輪功學員不予起訴的決定。我們看下面的案例。

《檢察院不予起訴 福州張國利被無罪釋放》中說,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國利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福州市倉山區國保非法抓捕,原因竟然是張國利向部隊戰友寄法輪功真相信,遭舉報被綁架。倉山區檢察院先後兩次將案件退回。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倉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起訴,無罪釋放張國利。

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哪講甚麼法律啊!一般的流程就是警察抓了人,往檢察院一送就得批捕,接著就是非法的起訴與枉判。如今案件在檢察院就被中止了下來,這種情況也在逐漸增多。

法輪功學員從非法拘禁中走出

《河北張家口王海英被綁架 抵制迫害已回家》中講,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王海英,在自家理髮店裏被警察綁架。警察問王海英,你在網上折騰甚麼QQ群、微信群?王海英回答:「我不知道你們說的是甚麼,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憲法規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權利,言論自由權,無論我說甚麼,那是我的權利,我信仰甚麼,那都是我的自由。中國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把法輪功定為×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我沒犯法,我也沒罪,是你們在破壞法律實施,是你們在犯罪。」

王海英在張家口看守所裏被銬上八十斤的鐐銬。她抵制迫害,被野蠻灌食。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王海英被家人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接回家。

《母親拿病歷到拘留所講真相 唐麗紅回家》的事例更典型。湖北省仙桃市法輪功學員唐麗紅,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仙桃市拘留所。可誰能想到,十年前,唐麗紅女士是一名晚期癌症患者,被武漢同濟醫院和幾家權威醫院同時診斷無法醫治。面對即將離世的妻子,她丈夫離她而去。

長期的病痛和化療,使唐麗紅的身體承受著的極大痛苦,為了維持化療,她幾乎傾家蕩產。後來她修煉了法輪大法,無藥可醫的病體奇蹟般的恢復了健康。她不再計較與前夫家的恩恩怨怨,經常買一些衣物和生活用品看望昔日的公公婆婆。

唐麗紅的母親找出女兒十年前的病歷去給警察看。所有看到唐麗紅病歷的警察都震驚了,按照多家醫院醫生的斷言唐麗紅應該早已不在人世了,然而她因為修煉了法輪功,奇蹟般的重獲新生,這個眼前的真人真事,瞬間解體了警察們頭腦中被江澤民邪惡集團灌輸的污衊法輪功的謊言。唐麗紅女士於六月二十六日平安回家。

在過去,警察只要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哪管你身體虛弱與否,更不管你是不是因為修煉了法輪功獲得了新生,不是勞教就是判刑,最低也要關上幾個月。以上這兩個案例也很能說明問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越來越維持不下去了。

以上這九篇報導,均來自於法輪大法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這一天之內的「迫害真相」欄目裏。從這一天的報導中,我們能明確的感受到中共江澤民犯罪團夥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走入末路。誰都能看出,按照這種形勢發展下去,說不定哪天非法的迫害就結束了。而且這種形勢是不可能被中共江澤民團夥再給逆轉回去的,因為這是法輪功學員持之以恆的講法輪功真相的結果,是人們明白真相後的明智選擇。何況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也已經日落西山了,誰還願替他背黑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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