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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呂春蘭、呂金蘭姐妹獲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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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六月二十八日,丹東法輪功學員呂金蘭、呂春蘭姐妹倆(姐七十多歲,妹六十多歲)因在丹東新樂購附近中國移動公司交電話費,與窗口一名五十多歲男姓收銀員講真相被其惡告,遭丹東花園派出所(丹東桃源派出所和花園派出所合併)警察綁架。

花園派出所孫所長及宋成正副所長帶領多名警察到呂春蘭、呂金蘭家強行抄家,被呂金蘭的兒子阻止,他們將他按在床上幾乎喘不過氣來,倆姐妹的法輪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被搶走。

之後三人都被強行帶到花園派出所非法審問。警察翻呂春蘭的包裏發現家門鑰匙又要二次抄家,也沒有讓呂春蘭及兒子一起回去,呂春蘭突然想到家裏還有裝修房子的現金,說:「我家裏有裝修房子的錢你們不能動。」抄家回來的警察沒有敢拿任何物品。

被非法羈押於派出所期間,呂金蘭向訊問的警察不停的講真相,並質問他們:我們沒違法,你們說我們違法,哪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你們找出來給我看看。警察沒話說。

家人得知她們被綁架後立即到派出所講理,要求放人。第二天早上,家人交一千元辦取保派出所才放人。但過後派出所又打電話給呂春蘭,讓她們到派出所。

法輪功洪傳世界。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傑發布的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令,公布《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此決定明確廢止一九九九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信仰法輪功、散發法輪功宣傳品都是合法的,信仰法輪功是受中國憲法及國際法保護的。

參與綁架呂金蘭、呂春蘭的丹東花園派出所所長及警察,涉嫌犯了濫用職權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及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等罪。

奉勸你們立即歸還所有非法抄走的物品,不要再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也不要再騷擾法輪功學員。

警察執法得有法律依法,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執法犯法要負法律責任的。不要再聽信中共謊言了,法輪功學員講的真相句句是不虛的真理, 明真相才能得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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