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醒路邊暈倒的人 廣州董麗娟被關押逾五月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董麗娟女士,修煉法輪功後走出了原本比較嚴重的抑鬱症,人也變的開朗起來。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董麗娟看到一男子獨自暈倒在路邊,便過去相救,她對暈過去的男子念「法輪大法好」,使他清醒了過來。

董麗娟卻被現場的保安劫持到昌崗派出所,隨後被非法抄家,並被非法關押到海珠區看守所,至今已經五個半月。董麗娟被綁架時,她的丈夫剛過世二十八天;十七歲的女兒在喪父的悲痛中,又被迫與母親分離。現在,她尚未成年的女兒孤苦無助。

希望廣州市有良知的公檢法司人員,拿出你們的勇氣,維護正義與良知,立即讓好人董麗娟回家。社會需要更多的好人。

修煉法輪功走出抑鬱

董麗娟女士今年四十歲左右,一九九二年她遭遇了人生中的不幸。這一年她被人打傷,身心都受到傷害,並開始患上了抑鬱症。她心慌,睡不好覺,腸胃功能也開始紊亂。到醫院看心理醫生進行心理診療,效果也不明顯。她身心疲憊,幾次要自殺。

在母親的開導和影響下,董麗娟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大法的法理解開了她的心結,她也走出了抑鬱症的陰影,擁有了陽光的心態。她的家人說:如果不是修煉法輪功,董麗娟恐怕早已不在人世了。

細心照顧腦中風丈夫八年

二零零八年,董麗娟的丈夫患出血性腦中風,手術後時而清醒時而迷糊,並且行動不便,那時董麗娟的女兒才九歲。董麗娟勇敢的擔起了家庭的重擔,培養好女兒的同時,耐心細緻的照顧著行動不便的丈夫,艱難而堅強的支撐著這個家。

在如此艱難的情況下,董麗娟仍遭到了海珠區國保和昌崗派出所的騷擾、抄家與綁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海珠區國保、昌崗派出所等十多名人員,以董麗娟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為由,非法闖入董董麗娟家中,非法抄家。其中一名國保人員出手打她。逼她行動不便有時並不清醒的丈夫在事先準備好的材料上簽字、摁手印。然後十幾人將董麗娟抬下樓,劫持到昌崗派出所。晚上十二點才放她回家。

好心救人遭綁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董麗娟看到在在海珠區昌崗路看到一男子獨自暈倒在路邊,便過去相救,她對暈過去的男子念「法輪大法好」,使他清醒了過來。

隨後董麗娟問對方是否需要保平安的護身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董麗娟將護身符放到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這時現場的一名保安突然用力拉住董麗娟,強行搜查她的包,還把她劫持到昌崗派出所。

一月十七日下午,昌崗派出所兩男一女三名警察對董麗娟的家進行了非法查抄,抄走了大法書籍、電腦等物品。董麗娟被非法關押在海珠區看守所,至今已經五個多月。

救人義舉,不能成為迫害理由

現在人們為了自保,擔心被訛,不敢去扶、去救摔倒的路人,已經成了不爭的事實。董麗娟出於善意,對一個暈過去的陌生人出手相救,是大善之舉,不能成為迫害的理由。

她念「法輪大法好」,成功讓對方醒轉過來,充份體現著法輪大法的洪大威力。實際上,在危難關頭,因為相信「法輪大法好」而轉危為安的例子,已經比比皆是。

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公告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公開廢止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出版法輪功書籍在中國是合法的,目前這個文件還完好保存在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的中央政府網站上。說「法輪大法好」也是合法的。

董麗娟被綁架時,她的丈夫剛過世二十八天;她的女兒才十七歲,孤苦無助。董麗娟現在身體狀況非常差,因為不允許煉功,以前的抑鬱症症狀又重新出現。希望海珠區公檢法人員良知辦案,立即讓好人董麗娟回家。

相關責任人

1、 昌崗街派出所: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江燕路88號,郵編510280

電話:020-34357061/34357060

所長:楊勇

副所長:鄭容武

2、 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68號 郵編:510220

電話(總機):020-84439241

監督投訴電話:020-83117713

局長:魏素新

政委:曹輝

副書記:韓秉權

副局長:陳森廣

副局長:謝惠敏

副局長:王浩宏

副局長:江展明,負責預審、監所工作。分管偵查大隊、預審大隊、看守所、拘留所。

政工辦主任:汪亦群

紀委書記:劉麗琴

海珠區公安分局信訪辦公室

地址:海珠區同福中路366號

電話:020-83117737

3、 海珠區政法委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廣州大道南999號,郵編510260

電話:89088152

馬紅安,政法委書記,13822202366

吳森,政法委副書記, 13802738008、13925121288(分管綜治、維穩)

周慧萌,區政法委副書記、區防範辦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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