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畢業生:善待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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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我一九九零年畢業於某大學政法系,同年九月就職於某市公安局分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分局安排我看管一批到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當時執行的是「居所監控」,但卻不讓這些法輪功學員回家,而是把他們集中關押在某個地方,限制人身自由,吃飯都是送過去,讓這些法輪功學員交伙食費。

按大陸的法律來說,執法部門這樣的執法也是違法的。但這些法輪功學員們不像其他的一些被非法關押者面對不公時那樣情緒激動,他們都非常的平和,他們都非常明白自己做的是清白的、合法的,從他們堅定的面容來看,他們都堅信:信仰真善忍,提高自身道德水平,做好人,並達到強身健體,於國於民都是最有益的,只是政府不太了解情況,事情會真相大白的。

在與他們接觸幾天後,我發現他們都是非常有涵養、非常善良的人。因為對他們的好感,也覺的作為執法部門這樣的執行「居所監控」本身就是違法的,所以當我值班時,我對這些法輪功學員就是比較溫和的,我只坐在旁邊,不限制他們甚麼。比如,他們可以一起讀書、一起切磋交流等等。從他們的交流中,我知道他們不殺生。聽到他們一起認真的讀書,我感覺很好,於是我就向他們借了一本《轉法輪》,閱讀起來。看《轉法輪》之後,才發現這不僅僅是一本教人做好人的書,他是能使人真正修煉提高生命層次的書,從書中我明白人活著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我也萌發了想修煉的願望,走入了大法修煉中。

我曾經思考:我是誰,從哪裏來,向哪裏去。傳統信仰對此相應的解釋分別是:神創論,前世今生與天國地獄。無神論宣傳的一個重要目地就是讓人相信沒有天國地獄、沒有善惡報應,從而放棄良心的束縛,轉而看重現實的榮華與享樂。而信神之人能夠看穿生死,看破紅塵,此時世俗的誘惑與生命的威脅變的輕如鴻毛。

實際上法輪功以真善忍為做人宗旨,帶給人一種文化和生活方式,是中國人失落已久的祖宗文化和傳統的根,傳統文化的回歸應該是恢復人對天、地、自然的謙卑,對生命的珍視和對神的敬畏,讓人與天地自然和諧共處,頤養天年。 法輪大法是更高的科學!

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無病一身輕,身心愉悅。我以真善忍為準則,努力一點一點的修去為私為我的心,用真誠和善良感化周圍的每一個人,成為了單位公認的好人。

在修煉法輪功以前,我為百姓辦事時經常提要求,吃飯受禮已習以為常,沒得好處,事情就辦的不順利。修煉法輪功後,居民為辦事送錢給我,當時不好推先接著,辦完事後,再把錢還給別人,請吃請喝的都是婉言謝絕。大法書中告訴弟子在哪都應該是最好的人,我按照大法書中的師父的教誨,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從此,告別了以前那個懶散、應付工作的我,工作中兢兢業業,對老百姓和和氣氣。

平時我就利用我特殊工作的便利,告訴人們大法真相,把大法的美好傳播給眾生。

面對面講清真相被綁架 失去公職

二零零八年,終於找到幾個同修,我們一起成立了學法小組,同修們在一起比學比修,切磋、交流,一起到外面講真相、發資料,漸漸的我理解到一點甚麼是正法修煉的法理。

在二零一四年一次面對面發資料時,被惡人構陷,關押在派出所,後被我所在分局接回,單位一領導說讓我簽字,我一直沒簽,當時我想就是丟掉工作我也要修煉大法,這時舊勢力開始耍花招,一位領導拿著一張紙說:「簽了字,明天上班。」因為整整一天被關押、被談話,人很疲倦,人心上來了,想著別讓單位領導為難了,就順勢簽了字。

可是等待我的並不是「明天上班」,而是被辭退,失去了我的公職。

好壞出自一念

因為從開始修煉,我就堅信大法弟子應該各方面都好:身體健康,經濟寬裕,工作順利,人緣好等等,也確實都好。所以當時雖然暫時失去了公務員的工作,但我一點也不擔心,很快我就另外找到了一份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很短,但經濟來源卻很好,這都是修大法之福!我悟到這也是好壞出自一念!

從迫害法輪功違背大陸法律的角度 反迫害 救眾生

回家後在學法中,我悟到哪兒發生迫害了,就到哪兒講真相,我就一直利用公務員被非法辭退一事,到相關部門講真相,寄真相信。二零一六年年初,我到市六一零講真相時,被構陷,遭非法行政拘留。

在拘留所裏,我總感覺沒有全盤否定舊勢力的迫害,正思考著怎麼去否定舊勢力的迫害時,這時又來了一名同修,同修嚴厲指出我修煉中存在的問題。我學著放下自己,向內找,誠心與同修交流,我倆互相配合著講真相,監號裏的所有人都很認同大法。

在拘留所裏,我就是背法、發正念、講真相三件事。每天早上裏面的獄警要點名,獄警一進來,我就主動迎上去說:「警官,我們不是針對你們,我們不參加點名,因為對我們的迫害是違法的。」有的警察對我們笑笑就不管了,有的想拉我們排隊,也沒有得逞。

監號裏中午晚上休息時間,要安排兩人穿監號服,不休息值班。同修說你穿監服值班也是屬於配合邪惡了,我經過思考放下怕被人說的心,為了讓同監裏的人能夠理解,我對他們說:「我們在這兒是被迫害的!我們不穿那個監服也不值班,但是我中午煉功,晚上十二點之前,也煉功都不休息。」牢頭很聰明,派一個人值班配合我煉功,警察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管我們了。

接下來就是怎麼跟裏面的警察講真相呢?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師父點化我行政覆議!我倆找裏面的警察要筆紙寫行政覆議信,對行政拘留不服的在兩個月內可以採取行政覆議。我倆就寫大法教人做好人、對法輪功迫害沒有法律依據等真相信給警察,他們由衷的佩服大法弟子,但他們也不提前釋放我們,警察們說:「我們恨不得放你們出去,但是我們不敢。」

同修進來時就絕食,我想自己對人體看的還是很重的,應該脫胎換骨放下對人體的執著,我就對警察說:「我們是被迫害的,我要絕食抗議。」神奇的是,雖然一連幾天不吃不喝,我倆都沒有「餓」感覺,精神也很好。但是警察們害怕,就對我們灌食,讓幾個犯人按住我倆,強行給我們灌食,我後來想不能讓邪惡害這些眾生呀!不能讓這些眾生對大法弟子犯罪呀!這時我腦海裏浮現《論語》裏面的「神跡」兩個字,他們就不管了,不再給我們灌食。我從拘留所裏出去的時候,警察讓我簽字我不簽,門衛要我交費用,裏面的警察說:「她是免費的。」回家後,通過學法並向內找,我找到了自己隱藏很深為私為我的心,但是我們是師尊的大法弟子,我們在法中會歸正,誰也不允許迫害大法弟子和眾生,告訴世人真相是我的責任。我體悟到憑著「主意識要強,心一定要正」就能過好修煉中的關,就能否定舊勢力的迫害。

我是學政法的,從法律上來講,我知道法輪功在國內是完完會全全符合中國法律的,反而是江澤民利用國家機構和政府部們、公檢法對法輪功的造謠、誹謗、抹黑,對法輪功學員的任意拘捕、監禁、非法勞教,強制服奴役,開除公職、辦洗腦班強行洗腦這才是對公民最大的犯罪,是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但因為大陸老百姓們從來沒有真正被當作公民對待,從來沒有享受過公民的權利,在中共的殘暴統治下,從來沒有享受過自己在憲法中的權利,法律在大陸不過是一個擺設而已。

我想用從迫害法輪功違背中國憲法這個角度講真相,救度公檢法裏的那些眾生,我查找相關條款,並以我修煉前後巨大的變化,給派出所公安局,政協人大等相關部門寄真相信,要求恢復我的工作。到市公安局對區公安分局對我的非法拘留不服申請行政覆議,市局保持沉默不給任何答覆。

我就到法院要求起訴公安局。第一次到法院,他們說我的起訴書不符合標準,要重新寫,在這過程中,另外空間有阻力有干擾,這邊反應就是打印店複印店都不能讀存儲卡信息,不是線連不上,就是沒有讀卡器,只有回家弄好,第二天再過去。

第二天再去的時候,接待的人說等著庭長要面談。我就在那發正念,不允許邪惡因素操縱眾生對大法弟子犯罪,我知道法院和公安局在溝通該如何辦理。後來接待的人跟我說到另外一個地方跟我面談,我說就在接待大廳談,不知它們又耍甚麼花招。等了一會,我問接待的怎麼還沒來呢?他們說再等等,我就想去見他們也行,安靜的地方更好講真相。

見到他們之後,我就說:「對法輪功的迫害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對我是政治迫害。」他們不停的說:「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就夠了,法院不能受理。」我說:「你不受理要寫個理由,」他們說:「甚麼都不能寫,就是不受理。」從這可以看出操控公檢法迫害大法弟子們的邪惡也知道理虧,邪惡在大法弟子的正念面前,它們是害怕的。在此過程中每走一步都感到師父的慈悲引領和加持。

我還以自己的親身經歷給各部門寄真相信,在做的過程中,又是一個放下自我、提高心性的過程,大法對大法弟子的標準是:完全為他的,無私無我的。在師尊弘大慈悲面前,深感自己的責任重大。

人身難得,正法難求!我卻因為對大法弟子的一個善念、一個善行,慈悲偉大的師尊引導我得了這無比珍貴大法,我沒有錯失我為之而來的這萬古機緣。

修煉路上任重而道遠,最後以師父的《洪吟四》「真善忍三字聖言法力無限 法輪大法好真念萬劫即變」[1]來勉勵自己,大法無限大,自己儘快同化大法並多救人。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 四》〈對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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