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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海關副關長錢春森訴江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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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蘇州市張家港海關副關長錢春森於2015年6月向最高檢察院實名控告江澤民的罪行(以下簡稱「訴江」)。隨後,他多次遭到南京海關、張家港海關及所屬省市610及國保的恐嚇、威脅至今。

錢春森於1997年修煉大法,身心受益頗多。他在工作中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兢兢業業做好工作,且在工作中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 在「訴江」後的幾個月,張家港國保專程來找錢春森,詢問關於「訴江」的事情。

2015年12月20日,南京海關政治部主任張毅東要求錢春森對「訴江」一事說明情況。

2016年1月21日,由南京海關黨組成員,政工辦主任姚興、監察室副主任趙飛、人事處副處長許鳴等人來張家港海關對錢春森進行所謂「處分」:1、要求他在「違紀」事實見面材料上簽字。2、宣讀對他「免除黨組成員、暫停副關長職務、停職檢查」的決定。並於當天下午召開海關中層以上幹部會議,宣布了對他的停職處理決定;同時由南京海關政工辦主任姚興在未經他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把他「訴江」的文件基本情況進行當場會議通報。

隨後,由三個人對他進行「三包一」監視,以此控制錢春森的人身自由。同時,姚興限制他出入蘇州市範圍,胡克宏(原張家港海關關長)限制他自由出入張家港市。

2016年2月17日,錢春森被傳喚至張家港海關10樓東會議室,與蘇州市610辦公室包勇及610退休人員何小弟進行所謂的「談話」。他們自稱是在胡克宏的「邀請」下,才來與他「談話」的。

2016年3月18日上午,張毅東再一次來張家港海關與錢春森「正式談話」,逼他承認「訴江」是「錯誤」;同時,以停發全體張家港海關工作人員的「精神文明獎」對錢進行要挾:以此來煽動大家對他和法輪功的仇視。錢春森提出希望將此事向中央巡視組反映的訴求後,受到其明確阻攔。

2016年5月末,胡克宏受張毅東再次指使,強制要求錢春森與所謂的蘇州市610人員進行「轉化談話」。期間,他們利用職務之便,聯合蘇州公安等外部人員,對錢的家屬及其周邊的人員不斷進行暗地騷擾及抹黑。

2017年4月,海關另外兩位官員(大法弟子)也因「訴江」遭到南京海關、蘇州及張家港610的騷擾、恐嚇、停職及強迫他們參加洗腦等迫害至今。同時,他們的家人、親戚也受到了威脅和恐嚇。


相關人員名單如下:

南京海關:
張毅東 政治部主任 15996279777;02584423077
鄭漢龍 南京海關關長 18205092999;84423799
姚興 原政工辦主任 13913966696
趙飛 監察室副主任 13773573535;02584423198
楊志 政工辦副主任 15005175659;02584423627
許鳴 人事處副處長 13862155365
薛金樓 原南京海關關長 13851996898

張家港海關:
胡克宏 原張家港海關關長(現南京海關辦公室主任)18851156889
陳解平 張家港海關關長 13951133666;051258695001
郭學文 張家港海關副關長 13951806167

蘇州市610辦公室:
包勇 處長
何小弟 原處長(現已退休,但仍持續參與迫害)

張家港610辦公室
張家港國保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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