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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八個月 甘肅張亨通在看守所遭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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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會寧縣法輪功學員張亨通因向兩高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家幹活時被河畔鄉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零一七四月,會寧縣法院對他非法判刑八個月,並欲罰款五千元。張亨通被非法關押在會寧縣看守所已快八個月了,獄中經常遭毆打。

張亨通的家人得知消息後,於五月五日到看守所去探視,獄警不許接見,撒謊說到五月十二日才能接見。家人十二日再去探視時,發現張亨通的臉上有傷痕,眼圈青腫,張亨通說五月一日他被獄警縱容的犯人暴打一頓,眼角被打破到醫院縫了數針。所以五月五日家人要接見時看守所為掩蓋惡行怕家人追究責任才故意推遲接見日期的。

家人找看守所所長論理,所長李爾泉(音)竟說:這是正常現象,裏面關的都是豺狼虎豹,張亨通太愛說話才被打傷的。家人從該所長的話中不難分析出,可能是張亨通給裏面關押的犯人講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真相,在獄警的縱容下,犯人對張亨通大打出手的。如果沒有獄警的縱容或唆使,犯人是不敢動手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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