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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喬佩榮老人自述遭勞教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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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按:天津市和平區退休幹部喬佩榮,修煉法輪功前曾患多種疾病,渾身疼痛,腰疼、背疼、筋疼、關結節疼、頭疼、牙疼,全身沒有哪不痛,洗洗臉腰就痛的直不起來了,她還患有子宮肌瘤,經常出血,每天吃很多藥。喬佩榮修煉法輪功後,以上這些疾病不知不覺都好了,無病一身輕,每天心情愉悅,樂呵呵的,像變了一個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喬佩榮遭到勞教迫害。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喬佩榮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喬佩榮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綁架如土匪 抄家似強盜

我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晚八點左右被警察綁架到和平區小白樓派出所;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清晨被劫持到和平區看守所;二零零六年十二月遭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天津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晚飯後七點半,我與女兒去市委附近的一個居民區發真相材料,大約八點半,我們發完從樓裏出來取自行車時,小區門口來了四、五輛警車,警察把我及女兒綁架到小白樓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搶走了我的家門鑰匙,然後押著女兒到家裏非法抄家。二十幾個警察明火執仗,搶走了大法書籍、師父法像片、真相材料、電腦、香爐、信封、郵票等等,還有我家的錢隨手放,衣服口袋、褥子底下、塑料袋子等都有錢,全被警察搶走,具體搶走了多少錢無法估計。

在派出所,警察逼問我法輪功書籍、真相材料哪來的?認識那些法輪功學員,期間我遭到拳打、謾罵、恥笑、體罰(面牆而站)。我女兒遭到打耳光等等。第二天,我被關在和平區分局山西路看守所,進看守所第一件事就是被扒光衣服檢查。

看守所、勞教所 都是虎狼窩

在看守所期間,我遭到刑訊逼供,被戴手銬,坐硬板床,不讓盤腿坐,只能兩手抱腿,小腿立起來,這樣就讓臀部一個支力點,坐在床上時間長了,臀部就長疙瘩,時間再長就破了、出血了,時間再長就爛了。牢房非常窄小,獄頭就要佔大半個床鋪,其他人無論多少就擠在那一小半地方,睡覺時就跟碼大白菜一樣,一個挨一個側身睡,不能翻身,不能動,得用很大的氣力承受來自兩邊的人身體的壓力,吃喝拉撒睡都在這一牢房。

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個多月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天津大港板橋女子勞教所。

初到勞教所,第一步迫害就是所謂攻堅洗腦,先坐一個星期的塑料小板凳、面壁或罰站,從早上五點起床,一直到晚上十一點才能睡覺。每個法輪功學員遭兩個犯人包夾監控,像影子一樣走哪跟哪,哪怕就在同一屋子裏也要跟在你身後面,不讓跟同修說話,你嘴一動, 包夾就瞪眼大叫。接下來倆所謂「幫教」,這兩個人跟說雙簧一樣,每天坐你跟前,面對面不停的說歪理,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錄像,灌輸污衊法輪功的材料,逼寫觀後感,逼寫思想彙報,逼寫「不練了」保證書及其它。就這樣每天從早晨到晚上不斷的洗腦迫害十幾個小時,連續好多天,人都快被逼瘋了,還要定期的被扒光衣服檢查。每個房間都裝有監聽,監視器,包括廁所與食堂。

後來強制做奴工,有時糊紙盒、紙袋,用很刺激、有毒的膠水,對人很傷害,因為有定額,每天就像插上電門的機器人,手不停的幹活,有的人做的手都爛了,人被折磨的很疲勞了,每週、每天還被逼寫心得體會,在體會裏不能寫累,否則退回來重寫。還被逼看污衊大法的電視,看完也要寫觀後感。感覺在勞教所除了超時、超體能做苦工外,就是不停的寫、寫、寫。上面來人檢查來,獄警就叫說幾句話,跟背書一樣,不許說錯。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我從勞教所出來時,身體消瘦,牙齒鬆動,頭髮變白, 人變遲鈍。

雖出小監獄 仍囚大監獄

回家後日子也不好過,市「610」、區「610」、街「610」人員,片警、居委會樓長、鄰居一直對我進行監控,樓長充當耳目,每天到居委會彙報,你無論哪個時間出門,樓下總是那幾個人 在哪聚集監視,一天沒見我面,樓長就會以各種藉口來敲門看在沒在家。有一次我買菜回家,樓長等照樣等在樓下,我買的菜放包裏,外表看不出來是甚麼,夾在自行車的後衣架上,去車棚存車,樓長亟不可待的站起來 直奔我自行車後衣架的包去了, 還沒等我反映過來, 包已經抓在她手裏了,開始搜包,我驚呆了,她一看是兩捆小白菜,才沒說話回到車棚門口坐下來。片警是三天五天 一個電話騷擾,威脅我別出去,在家呆著。電話也被監控,我哪個點在家,哪個點不在家,樓長瞭如指掌。每到所謂敏感日、節假日,片警、居委會人員必到家騷擾,美其名曰「關心」,過年時提一袋大米或一袋白麵或一桶油,就堂而皇之的登門入室,有一年過年,市「610」、區「610」、街「610」人員、片警、居委會人員全都到齊了。

這種情況一直到二零一三年的一天,居委會人員來了,讓我去街道簽字,說是簽了字,對我的嚴控就撤銷了,他們以後再不來了。我說:「你撤不撤銷跟我沒有關係,你弄這個東西時,我不知道,沒徵求我意見,你要撤銷了叫我簽字承認這事,這字我不能簽,那都是你們的事,你們自己在那折騰,跟我沒關係。」

從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三年,我就是在這樣的不是監獄而勝似監獄的環境下,艱難度過了六年多的時間。

迫害搞株連 家人遭牽連

我女兒在律師的辯護下,從看守所出來了。回家後,她遭到嚴密的監控和跟蹤,樓下每天有警車,上班警車跟在後面,下班警車跟在後面,晚上去上學,樓下的警車跟在後面,到公交車站,看坐那輛車,然後再跟到學校門口,有一次車晚點,等車有約四十分鐘,警車也一直在跟蹤等,直到公交車來,然後在跟蹤到校門口,放學後一看還有警車在跟蹤到家門口,電話被監控,身體、精神都造成很大創傷,至今恐懼心尚末消除。

我丈夫由於妻女同時被綁架、迫害,一下子精神崩潰了,身心受到沉重打擊,一下子瘦了幾十斤肉,蒼老了一二十年。他經常受到警察、居委會人員的騷擾、恐嚇,又擔心家人的安全。單位的、小區的人們都在指指點點,過去很熟的鄰居,現在都躲著我們,不敢打招呼,就連臨時租住我們樓洞的人,第一次照面時還熱情的招呼,第二次再碰面不敢說話了,表情不自然了,然後很快退租走了。丈夫在鄰里之間抬不起頭了,被這無形的精神壓力桎梏 , 看見警車、警察就心驚膽顫,甚至聽見警笛都心跳不止。在我們分別回家後,丈夫還被逼迫強簽兩份保證書,由派出所、社區、我丈夫三方共同組成所謂「幫教小組」,負責對我與女兒進行洗腦,定期給他們彙報。丈夫在這樣巨大的精神壓力下,身體也遭到實質的傷害,心臟、血管都出了問題,現在每天吃很多藥。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我、我的家人、家庭造成了極大的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的傷害,這些都是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違反國家憲法和法律操縱國家機器造成的,以上這些巨大的損失這一切是用多少金錢也無法彌補的。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 為此 我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提出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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