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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新鄭市善良婦女周桂珍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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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鄭州新鄭市法輪功學員周桂珍在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被鄭州市二七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被勒索罰金二千元。

周桂珍女士今年五十四歲,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滿身的病痛全都好了,心情愉快了,渾身有使不完的勁,以前的壞脾氣也改了不少,她時常提醒自己要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在哪裏都要做一個對社會、對家庭更好的人。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周桂珍女士去鄭州法輪功學員張永平家串門,遭綁架、非法關押在鄭州第三看守所至今。周桂珍的家人為她請了兩名律師。

第一次非法開庭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師李敦勇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剛開始公訴人表現很兇,誣陷法輪功學員。律師從各個法律角度陳述修煉法輪功無罪,法官在律師辯護當中一直在靜靜的聽。最後公訴人聽了律師為法輪功做的無罪辯護以後,呈給法官一份從輕處理周桂珍的意見書。

第二次非法開庭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法官想以周桂珍以前被勞教過的事例加罪,律師說,二零一二年習近平上任後已經廢除了勞制度,為甚麼要廢除,就是因為不合法才廢除的。

最後法官準備休庭時,參加旁聽的周桂珍的女兒站起來說,我想說兩句,被法官的嚴厲制止,周桂珍的女兒不禁失聲痛哭,邊哭邊說:你們說說,我媽煉法輪功與我們有甚麼關係,可因為她煉功,我上小學四年級,我姐上七年級就被學校開除了。你們也有孩子,如果你們的孩子遭受我一樣的遭遇,你們的心情會甚麼樣?

法官不知是害怕還是同情,一下有氣無力的跌坐在椅子上無話可說。在場的所有人都靜靜的聽她女兒說完。

周桂珍女士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遭綁架,被警察用電棍電、開水燙,用水杯對著臉從下往上往鼻子裏灌水,嗆了七次,每次都像要嗆死了一樣。二零零三年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監視居住一星期,後被騙到鄭州晚晴山莊洗腦班迫害,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鄭州十八里河勞教所受盡折磨和人格侮辱,遭受到電擊、上繩、穿約束衣等酷刑,當時被折磨死去活來。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繩」

審判長:趙東雅
陪審員:蔣成梅
陪審員:王澤清
書記員:王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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