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日照市法輪功學員依法訴江被迫害簡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自2015年5月1日中國最高法院宣布實施「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山東省日照市法輪功學員依法行使公民權利,根據自己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情況,以及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發起迫害後無辜蒙冤遭迫害的親身經歷,以真名實姓向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依法提起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訴狀通過郵政快遞寄達北京的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並被兩高有效簽收。

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但從2015年9月以來,日照市中共邪黨市委指使日照市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日照公、檢、法及社區、單位人員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實施騷擾、恐嚇威脅、勒索罰款、抄家、綁架、非法關押、拘留等迫害手段。據悉,這是日照市邪黨市委有計劃進行的犯罪,在2016年6月底前將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逐一「過遍篩子」。

截至2016年底,據明慧網報導不完全統計,日照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石臼邊防派出所、臧家荒邊防派出所、泰安路派出所、昭陽路派出所、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日照路派出所、望海路派出所、石臼黃海一路派出所、嵐山公安分局、南湖鎮派出所、碑廓鎮派出所等參與了這次迫害,對依法「訴江」的民眾大肆騷擾抓捕,法輪功學員中60多人被綁架、非法行政拘留,40多人被騷擾,並被搶走大量法輪大法書籍及私人物品無數,被要求簽字的達上百人。

以下是日照市各區法輪功學員因依法訴江遭迫害情況簡述:

一、綁架、拘留情況

(一)石臼開發區、新市區

2015年10月13日,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成家村的法輪功學員郭寧在家被村書記牟善友帶走,後被綁架到日照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2015年10月14日上午,開發區山後一村的法輪功學員明芳被騷擾後,被迫離開家,後於10月15日上午,被日照經濟開發區臧家荒邊防派出所4名警察強行綁架,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家人要求告知姓名電話,都被拒絕,聲稱是省裏來人讓抓的,他們只是執行命令。明芳被非法拘留15天。

2015年10月21日,日照奎山街道宋家堯村的劉豔美,被日照開發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非法拘留15天。

2015年10月21日上午11點多,日照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陳傑帶領3名警察到莊麗家,將正在家做飯的莊麗強行綁架,並將大量私人物品洗劫一空,將莊麗非法拘留20天。

2016年5月5日,日照市法輪功學員莊麗的丈夫曹正宏,因為和妻子一起依法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而被非法拘留15天。

2015年10月22日,開發區法輪功學員高秀華被日照開發區公安局綁架至臨沂洗腦班迫害,並勒索五千元現金。

2015年11月24日,石臼法輪功學員鄭世英家中闖進6個身著便服的人,把家亂翻一通後將鄭世英綁架到日照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15年11月24日中午,石臼法輪功學員遲玲在家做飯時被警察綁架。

鄭世英、遲玉玲還有裕華機械廠的廠醫周玉英,因依法訴江被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東港公安分局及黃海路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非法拘留15天後,三人又被劫持到山海天老幹部療養中心(警察培訓基地)的洗腦班強制洗腦。

2016年4月7日,日照市開發區610公安分局局長張殿興帶便衣闖進法輪功學員企業退休幹部韓海芹家中,搶走李洪志師父的法像及大法書20多本,強行綁架法輪功學員韓海芹並非法拘留15天,其丈夫因此心臟病復發而悲憤去世。

2016年6月24日上午10點左右,石臼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趙鵬因訴江於被日照市黃海一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以莫須有的罪名於下午5時將趙鵬劫持到日照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6月24日上午10點左右,日照市黃海一路派出所警察闖入石臼法輪功學員周德剛的茶葉店中,暴力綁架並把他劫持到派出所,當時,周的妻子外出進貨不在日照市,暴行過後,留下空無一人的店面無人照看。同樣,警察編造所謂詢問筆錄,沒有本人簽字,還是以莫須有的罪名於下午5時將周德剛劫持到日照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6月24日,日照新市區法輪功學員卜瑞娥因訴江被綁架拘留迫害15天。

2016年7月22日上午10點多鐘,正在石臼利群超市上班的法輪功學員劉瑞因訴江被日照市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

2016年7月26日照港務局職工大法學員朱紀坤,因訴江被非法拘禁在本單位港務局派出所七八天不讓回家。

(二)東港區

2015年11月4日中午12點左右,日照法輪功學員牛富英正在家中做午飯,有兩個便衣(倆人都姓李)闖進家中,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不由分說就要帶走牛富英,說話間才知是因為訴江,後來將牛富英強行劫持到日照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點多,日照市東港區「610」十多個惡警,因訴江一事到法輪功學員王麗麗家將其帶走,非法拘留。

2015年11月24日上午,日照東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秦玉京帶領多名警察闖入73歲的法輪功學員葛立雲家中,將葛立雲綁架到日照看守所關押一個月。葛立雲曾於2015年7月下旬向兩高郵寄訴江狀,並被兩高簽收。

2016年2月23日,日照市610夥同各區公安局國保支隊及街道居委會眾多人員,對部份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抄家。

2016年2月23日上午,日照昭陽小區三位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楊玉敏、楊麗娟、楊傳英,被610
夥同居委會人員抄家,後綁架至昭陽路派出所被劫持到日照市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

2016年3月15日,日照大古城法輪功學員李成林因訴江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3月16日上午9點多,日照東港區法輪功學員王琪正在自己家的店鋪中忙碌,日照路派出所日照南路警務室一名警察到店鋪非法查問王琪訴江一事,在此之前王琪曾經多次被電話騷擾。後來王琪的丈夫拽住警察,王琪脫身出去。警察非法查抄王琪的店鋪將大法書搶走,並把王琪的丈夫帶走。下午王琪去派出所要人被非法扣留,其丈夫回家。王琪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3月18日上午,山東日照昭陽路派出所警察以訴江為藉口綁架東港區法輪功學員安豐霞並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3月25日,日照市文化村居民呂京榮和當教師的女兒張瑜因訴江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5月12日,日照南湖鎮上坳溝村法輪功學員朱為卓剛剛從地裏幹完活回家,村裏的書記朱春江就帶著南湖鎮派出所的國保大隊警察破門而入,以訴江為藉口將朱為卓綁架至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5月17日,日照市法輪功學員莊華,因訴江在上班處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日照市拘留所15天。

2016年5月17日,日照法輪功學員馬先紅因訴江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5月17日,日照法輪功學員肖維功因訴江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5月20日,日照法輪功學員莊雲因訴江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6月3日,山東省日照市法輪功學員李平業在樓下曬沙發墊,被昭陽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理由是參與訴江。

2016年6月24日上午10點多鐘,日照市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王曉燕被警察綁架到望海路派出所被非法查問後回家。

2016年6月24日上午,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朱麗霞被日照市南湖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於當日下午送日照市拘留所非法拘留5天。

2016年6月24日上午,日照法輪功學員劉文豔被日照泰安路派出所七八個人綁架至日照拘留所迫害15天。

2016年6月24日上午10點左右,山東水利職業學院教師、法輪功學員郭欣,在單位上班期間,日照市大學城派出所警察近十人在學院師生眾目睽睽之下暴力綁架郭欣老師至派出所,警察編造所謂詢問筆錄,而且沒有給本人過目與簽字,就以莫須有的罪名於下午5時將郭欣老師劫持到日照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6月29日上午,日照市法輪功學員朱秀霞因訴江被日照市東港區公安分局警察張永寬帶領望海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因不配合警察的要求被非法拘留15天,於2016年6月30日上午綁架到日照市拘留所。

(三)嵐山區

日照嵐山區碑廓鎮法輪功學員賀可雲被綁架,非法關押至日照市拘留所。因60多歲的徐玉芳抓住門框不撒手,警察未能綁架成。

2015年9月2日,日照市嵐山區虎山鎮樓子底村法輪功學員梅明鳳被綁架至日照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

不久後嵐山區法輪功學員李克翠、蘇怡諾被綁架至日照市拘留所迫害。

2016年2月22日(正月十五晚上)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大法弟子劉秀賢老人被綁架。

(四)所在區不明的

2016年4月21日,日照市法輪功學員孫志芳因訴江,被闖入家的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拘留。

2016年3月16日被綁架的日照法輪功學員付成榮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3月17日被綁架的日照法輪功學員劉明被非法拘留10天。

2016年3月19日被綁架的日照法輪功學員黃麗萍被非法拘留10天。

2016年3月21日被綁架的日照法輪功學員張淑蘭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3月21日被綁架的日照法輪功學員李秀玲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3月28日被綁架的日照法輪功學員李桂英被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6月24日,日照法輪功學員田夫榮因訴江被綁架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6月24日,日照法輪功學員王為榮因訴江被綁架非法拘留15天。

2016年6月24日,日照法輪功學員戴桂蓮因訴江被綁架非法拘留15天。

(五)五蓮莒縣

2015年9月24日早晨,莒縣公安多人出動,抄了縣城東關無街法輪功學員老戚(女60多歲)的家,資料抄走,人被綁架到派出所;同時被抄家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韓玉紅(女)、老來(女,退休55歲左右),老胡抄家(女退休55歲左右),本人不在家;老李(女70多歲),4人到其家調查,未問及訴江問題;二十里老窪子村朱女士(女,38歲左右),該村書記通知公安來找,朱及時走脫。以上法輪功學員全都實名訴江。

2016年3月23日早,日照莒縣610非法組織指使城關、城西、劉官莊等派出所統一行動,綁架了10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派出所長帶領警察按戶口所在地綁架,到學員家裏非法抄家,搶走了電腦、大法書籍、錄音機等,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後,逼迫他們驗血、驗尿、拍照、按指紋、在非法拘留書上簽字。下午5點半左右,將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強行送到日照市看守所。

當天1人被放回,第5天2人被放回,30日5人被放回,還有2人被非法關押至4月2日放人。

二、被騷擾情況

2015年10月14日下午,日照開發區山後一村法輪功學員李宗芬因訴江,家中去了六個人騷擾。

2016年3月16日,日照圖書館退休職工79歲的法輪功學員高維秀,被轄區派出所及其兒子單位的不法人員叫到兒子單位,非法查問訴江是誰指使的誰打印的等等,並要求簽字,高維秀不配合只是講真相,講完後回家。

2016年3月17晚,日照石臼邊防派出所兩警察闖到法輪功學員王耘家騷擾,當時王耘家有客人,兩名警察要王耘第二天到石臼邊防派出所有事要問。王耘曾經真名實姓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2015年9月20日,山東日照市610曾照峰夥同日照市翠陽小區管委會主任李峰、副主任張海峰 ,闖入老年法輪功學員叢桂萍家中強迫洗腦,對老人造成精神上的極大傷害。

2015年10月27日,日照市嵐山區碑廓鎮張家店村的法輪功學員丁海菊,被村幹部受日照嵐山公安分局指使上門所謂核實訴江一事。

11月18日,碑廓鎮派出所一孫姓副所長和大隊幹部又一次到丁海菊家,並將丁海菊帶到大隊部,非法詢問訴江控告書在哪兒打印的誰給寫的,有沒有資料等等,還一再聲明是上面的命令。讓丁海菊在所謂核實材料上簽字,丁海菊不簽,後來回家。

2016年3月15日以來,日照市東港區「610」、昭陽路派出所警察、芙蓉小區所在社區人員多次打電話騷擾法輪功學員王茂旭一家,並兩次上門,遭王茂旭一家堅決抵制,未能入門迫害。使王茂旭及家人、鄰居的正常生活嚴重受到干擾。

2016年2月20日前後,日照市嵐山區實名控告江澤民的大法弟子,包括:劉秀賢、於治良、張書秀、劉克蘭、王均雪、王均芳、代世愛、王均娟、劉加雲、徐平田、劉昌紅、沙來芳、楊步秀、楊學敏、王仕風、許衍淑、董寧、張宗桂、徐東斌、徐小璐、顧文倉等在內的30多位大法弟子本人或家人(以家人居多)接到政府邪惡人員的電話,聲稱要在正月18(公曆2016年2月25日)辦洗腦班。

2015年9月15日,因為訴江之事,五蓮縣許孟鎮派出所民警在村支書引領下,到許孟鎮仁裏二村的法輪功學員徐金玉家,非法抄走5、6本大法書籍,因徐金玉在外地工作,他們沒見到,家中只有徐的父親。

2015年9月18日前後,日照市五蓮縣街頭鎮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遭到街頭派出所警察的騷擾,他們向其家人要該學員的聯繫電話,明確說是因為寄往北京最高檢的控告迫害法輪大法的元凶江澤民的人員姓名、電話都已經返到當地的六一零和國保警察手中,要找到該學員進行恐嚇,因該學員不在家迫害未果。

2016年3月末至4月末,日照市昭陽路派出所警察經常闖到法輪功學員洪梅霜家騷擾,常常晚上都去敲門,鬧得家人都不敢在家居住,洪梅霜被迫離家出走。

日照中醫院醫師王有先因訴江遭到日照東港公安分局的多次騷擾及違法傳喚,強迫其簽字並強行收回王有先的護照,非法剝奪她出國探親的正當權利。

另有法輪功學員陳祥英等多人因訴江經常被騷擾。

日照法輪功學員劉為英的兒子孫子都因實名訴江遭到不同程度騷擾,其14歲的孫子被警察叫到派出所威脅恐嚇,並叫來孩子的父親逼迫孩子按手印。

2016年11月25,開發區法輪功學員高秀華因聯名訴江被電話騷擾。隨後的十幾天日照石臼供銷社辦公室的王女士,不斷轉達單位領導的意見,給正在工作中的高秀華的兒子打電話,詢問他媽媽的情況,要見他媽媽,高秀華近來正在家中忙著照顧幾個月的小孫女。單位人員提出要同高秀華見面合影照像及簽名等一切無理要求,如果不配合就彙報石臼辦事處及司法機關停發退休工資。

日照東港區法輪功學員呂京榮母女,自2016年3月因訴江被非法拘留15天,近期日照街道厲家頂子村支書厲建章、厲建峰及其日照香河區不法人員一直打電話騷擾,給一家人生活工作造成了極大困擾。

2016年11月期間,日照市610夥同東港區610和東港區公安局分局反×教大隊在東港區行政辦理中心的大會議室召開會議,脅迫日照市各個有法輪大法學員的單位、企業及社區的負責人員與會,大肆放毒,鬧劇持續一天,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的反×教大隊長秦玉精在會上稱全國有多少人、山東省、日照市有多少人向中國最高檢和最高法遞交訴狀控告迫害元凶江氏,日照市邪黨及610刑事拘留了多少人、行政拘留了多少人云云。下午則看邪黨製作的謊言錄像片。

此舉引起與會人員的強烈反感,心中非常抵制,但是迫於邪黨淫威不得不去,走走形式罷了。同時日照市邪黨610也用這種形式宣傳了大法洪傳的盛況及其迫害元凶江澤民在全世界範圍被告上法庭、隨時面臨大審判的形勢,人們回來都悄悄的將此事透露給法輪大法學員,心中暗暗表示佩服。

結語

一串串數字一樁樁事實,記錄了善良人的被迫害,也記下了執法犯法的「人民警察」的罪行。人在做,天在看;神目如電,洞察秋毫。善惡有報,如影隨形。

自從「對法輪功不講法律」,「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成為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內定的「律條」以來,中國執法者的形像就一墜千里,成為了法盲、打手、傀儡。

警察的職責本來是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發動的這場對好人的迫害就是在破壞社會安定、製造社會動亂、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善良人群的生命財產安全、敗壞人類道德、侵害人權自由、踐踏憲法法律,和警察的職責恰恰是背道而馳的。同時對真、善、忍的仇視,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打壓和「轉化」,使整個中國社會快速全面的向黑暗和罪惡沉淪。中共迫害真、善、忍,造成的惡果使大陸人人都成為受害者。

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符合最高法院提出的 「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要求;順應天意符合民心,也是把警察從傀儡身份解脫出來的大善之舉。

與善良為敵,不管官多高權多大,遲早都會遭到上蒼的報應,落得個身敗名裂的下場。有多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橫死、暴死、傷殘、被撤職、被抓捕,甚至全家都遭殃,這樣的慘劇每天都在上演,這也是法輪功學員最不願看到的。法輪功學員面對殘酷迫害,堅持講真相的原因,正是為了這樣的慘劇不再發生。

古人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現在,也有許多公檢法司人員,了解法輪功真相後在漸漸覺醒,並以他們的實際行動拒絕充當江澤民集團的打手和傀儡,不再參與對善良修煉人的迫害,這是法輪功學員最欣慰的。

這裏列出的事實是希望各位公檢法人員能夠從中警醒,真正從法律上知法,從良知上醒悟,重拾職業道德,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守護者。正如最近余文生辯護律師在法庭辯護詞所說「法輪功從傳播以來,尤其是從被非法打壓後,真實的堅守著真善忍的理念,展現著超越守法之上的道德標準,十七年來雖然面對侮辱嘲笑冤獄酷刑,他們堅持懷抱善意,承受著漫長而巨大的苦難,按照真,他們揭示講述著真相,按照善,他們慘遭迫害而無怨無恨,希望喚醒世人的良知,擁有美好的未來,按照忍,他們忍受著苦難,割捨個人的所求所得,堅守著和平,理性,他們忍的堅強不屈,無所畏懼。他們相信正義真理必勝,十七年來從來沒有以暴抑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所展現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華復興,道德回升的希望。定罪這樣的好人,打壓真善忍信仰,就是無視自己的良知,在摧毀人類的普世價值,毀我道德,毀我美好,毀我希望!」

「那麼在前黨魁江澤民公然執行非法意志的情況下,導致整個政府司法體制內所有參與打壓的官員,都被利用淪為犯罪團夥成員。這是需要現行體制內公職人員都應該為自己思量清楚的大事。中共鎮壓法輪功近十七年來,綜其過程,只不過是又一場凌駕於法律之上,非法的政治運動而已(實際是犯了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等)。然而政治運動,終將被清算,被利用來當政治迫害工具的公職人員,最終逃脫不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即將成為真實的受害者。」

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是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唯一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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