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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遭惡報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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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王憲魁,原籍河北省滄縣李天木鄉自來屯。據資料統計,自二零一零年八月,他在黑龍江省歷任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

在職期間,王憲魁一直追隨江氏犯罪集團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在黑龍江省境內製造多起綁架事件及非法判刑案件。

在他的操縱和干預下,造成至少有六十二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使黑龍江省成為全國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地區之一。

中共黑龍江省頭目王憲魁,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犯罪事實:

一、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六十二位被迫害致死

據資料統計,從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王憲魁主政期間,黑龍江省至少有六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他們分別是:范麗萍、梁玉傑、王秀悅、劉文偉、鄭國林、馮雪、於連河、紀保山、楊瑞芹、孫紹民、李洪奎、王美芳、韓秀華、呂志范、朱金瑞、慈海、李季秋、高華、潘本余、梁金書、秦玉萍、費金榮、婁偉明、尤淑琴、於桂珍、劉繼蘭、孫紹芝、矯齡鋆、劉桂華、張紅、劉桂香、劉梅章、姜年祥、錢厚民、白霜、王桂蘭、蔡小豔、劉榮香、秦月明、劉傳江、王桂香、廉易坤、高一喜、杜文福、邱玉霞、路國芳、於雲剛、姜靜萍、項曉波、張春傑、劉桂華、馬麗琴、李雅茹、王秀清、李鳳霞、楊宗英、吳秋娥、任萬傑、劉玉蘭、林國英、孫亞傑、關淑芹。

二、直接下令指揮炮製綁架案

1、「三二九」綁架案

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王憲魁在哈同高速公路依蘭至宏克力地段,看見跨線橋上懸掛的「法輪大法好」、「法辦周永康」等內容和用彩色噴漆罐噴的「天滅中共」、「三退保命」、「真善忍好」標語後,直接下令黑龍江省公安廳長、省政法委副書記孫永波立案追查。

王憲魁以黑龍江省政府名義發的第一號文件迫害法輪功,下令黑龍江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全力投入幾個月時間。

從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晚起,黑龍江依蘭縣公安局、方正縣公安局,對依蘭縣內的達連河鎮、三道崗鎮、道台橋鎮、團山子鄉等地的法輪功學員,按事先擬定的名單瘋狂抓捕,僅幾天的時間,抓捕約六十人。

2、「建三江」案

二零一四年三月,在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的建三江農墾管理局,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等四位維權律師因揭露青龍山洗腦班黑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幕,被佳木斯市六一零打折二十四根肋骨。事發後,一百多名律師前去聲援,震驚中外。

時任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曾到佳木斯市親自指揮迫害,導致丁慧君、吳東升、陳冬梅三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一度生命垂危。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建三江案」法輪功學員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的家屬、親朋好友,將聯名舉報江澤民、刑事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訴狀和法輪功學員的自述真相光盤,送交到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黑龍江省人大等部門。

為此,黑龍江省公安廳成立所謂「10﹒28專案組」。二零一六年一月末,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再次專為此案來到佳木斯。

3、訴江綁架案例

針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二零一五年七月,王憲魁親自召開一個由政法委、「610」、公安、武警等七個部門參加的會議,在全省境內統一行動,抓捕參與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主要參與實施迫害的有哈爾濱市六一零、加格達奇市六一零、大慶市六一零等。

哈爾濱市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哈爾濱市出動了大批警力,協同雙城區公安局各個派出所非法抓捕了八十多名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法院非法判刑,劉麗五年,曹啟才四年,王文娟四年,高慧玲一年。

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第二次實行報復,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雙城區公安局李樹志、610謝殿臣在省長王憲魁、省公安局的王曉溪等人的授意下,下令雙城區公安警察和各派出所民警,拿著名單,非法闖入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家,大肆綁架、抄家、錄像、關押。全城鄉鎮同一時間行動非法抓捕。

這次又非法被抓捕五十人,被非法關押時間七天、十五天不等,他們是:付文佩和尹成芳夫妻,袁琴和關紅軍夫妻,郎萬紅,董文成,孫海憲,陳立華和侯麗豔夫妻,侯曉蘭,楊松林,殷翠娟,白景蘭,曹忠芹,韓玉梅,劉漢超,柳淑珍,唐莉娟,周豔華,蔣希明,趙秀鳳,付利和李昌新夫妻,徐洪彬,徐建新,韓晶,張會(紅)雲,薛長龍、李秀寬,王鳳霞,孫會山,趙海軍,陳秀芝,劉豔一,馬國榮,王洋,楊勇蘭,於希山,徐麗波,隋樹林,施麗偉,李鳳華,王秀珍,岳永華,吳曉萍,鞏尊,高勛紅,孫兆偉,賁興亞,徐文士。

加格達奇市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加格達奇公安局公然執行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的違法命令,全區警察等人員統一行動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全面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以來,加格達奇區光明派出所,東山派出所,衛東派出所,長虹派出所,紅旗派出所,曙光派出所的警察與社區的人員開始大規模非法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有的勒索錢財幾千元不等。

被拘留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桂琴、劉佩玉、姜桂芹、張俊彪、景潤茹、景潤菊、朱桂雲、李桂蘭,光明派出所非法勒索李桂蘭的孩子五千元錢。惡警逼迫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簽字,加格達奇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大慶市

黑龍江省大慶公安局國保支隊,各公安分局執行黑龍江省委書記王憲魁、大慶610、市公安局等部門的邪惡指令,大肆綁架、騷擾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自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至十一月,大慶市依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者達上百人,大多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其中,有數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找藉口故意延長關押期限,或實施加重迫害。

多行不義必自斃。原黑龍江省省委書記王憲魁,多年來執意追隨江氏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在他的黑手操縱和指揮下,黑龍江省六一零及各級六一零多次參與迫害,導致黑龍江省地區法輪功學員曾多次出現大面積綁架。

二零一七年四月一日王憲魁已遭報被免職,等待他的將是更為嚴重的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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