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妻良母被二審開庭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朝陽市凌源市法輪功學員張鳳霞是鄰里和家人都公認的賢妻良母,被非法判刑四年後上訴,2017年2月28日下午2點30分,二審在朝陽西大營子法院開庭,律師從多個角度進行了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

張鳳霞的兒媳也作為家屬辯護人為自己的婆婆做了無罪辯護,先從婆婆煉功祛病健身的角度,又從法律的角度進行了論述。

律師首先指出對張鳳霞的一審判決證據不足,修煉法輪功或宣傳法輪功不違法,認為真、善、忍是普世價值,不要因為某位領導人的講話就對信仰進行迫害,並指出兩高司法解釋本身就是違法的,勸誡審判長及審判員要給自己留條後路,否則將來沒有人為他們辯護。同時還列舉了很多修煉故事,並強調雖然本人不修煉法輪功,但是會尊重信仰,尊重信仰自由。

整個庭審持續了一個半小時,最後審判長審判長宣布休庭,沒有當庭宣判二審結果。

一個山溝溝裏出來的勤勤懇懇飯店服務員,硬是給安上一個「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迫害。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標準修煉的法輪佛法,有益於社會,何罪之有?

張鳳霞生性靦腆,性格溫順柔和,吃苦耐勞,從不願給人添麻煩。張鳳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前曾經折磨她的多種疾病,如嚴重的氣管炎、哮喘、貧血等,煉功不久後都不治而癒。她也按照法輪功教導的真善忍做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性格更加柔和,孝順公婆、善待小叔子、妯娌。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下午五點左右,張鳳霞在建昌溝的家中,被國保大隊陳志及四、五名警察非法闖入、綁架。張鳳霞曾在凌鋼西區法輪功學員李靜的飯店當服務員,六月初,李靜在飯店被綁架後,張鳳霞便失去了這份工作,凌源警察去張鳳霞家騷擾,企圖實施綁架迫害,都因為張鳳霞不在家而沒有達到迫害目的。據悉,李靜和張鳳霞先後被綁架的原因是,李靜的飯店電視播放新唐人電視節目,張鳳霞介紹安裝衛星電視接收設備。

張鳳霞七十九歲的婆婆,聞聽兒媳被抓心臟病突發。家屬去找國保警察講理要人,警察均避而不見。九月十九日,家屬聘請的律師去會見張鳳霞,發現她身體很差,說話沒氣力,心臟病很嚴重,她不敢跟看守人員講,也不敢躺著休息。她說剛進看守所時,給她體檢兩次,中間又帶她去醫院檢查,一次花二千多元錢。

律師和家屬去找國保警察要求變更強制措施,從法律上講她沒有犯罪事實,根本不夠判刑條件。別說她否認介紹人安鍋,即使承認了,也沒觸犯法律。她現在心臟病如此嚴重,隨時會有生命危險,符合變更強制措施。但是國保人員全都避而不見,打電話不接,並將構陷她的卷宗迅速移交檢察院,又移交法院。

十一月十四日,在法庭上,律師辯護中指出,對張鳳霞的指控毫無實施依據,是典型的主觀歸罪。一份合格的刑事判決文書,最低要求就是每一個結論都需要有證據來支持,公訴機關無法提供證據。張鳳霞是如何破壞法律實施的?沒有相關證據。刑法針對的只是行為,不包括思想。任何世俗政權也無法對信仰做評判。正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法院不依法判案,後來通知律師,判張鳳霞四年。張鳳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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