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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年華陷冤獄九年 宋振東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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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宋振東,今年三十八歲,家住丹東市,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大法,處處與人為善,全家人幸福和睦。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江氏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九年,在盤錦監獄遭受酷刑和奴工勞動迫害,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這才回到家。大好的青春時光被中共踐踏,妻子因承受不住株連迫害,被迫離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宋振東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遞交《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宋振東在《刑事控告書》講述的部份事實。

一、修法輪大法 全家健康幸福

一九九八年,我與朋友到江邊遛彎,常經過法輪功煉功點,每次那種祥和、慈悲的場面都會讓我感受到一種舒適與輕鬆,靜功的打坐讓我感到與眾不同。當時雖沒煉功,卻在心裏埋下了一顆種子。

不久我去外地打工,時常掛念家中以藥為伴的媽媽,她的頭疼病似乎讓她生不如死,尋遍各醫院也沒治好,離家半月的一天,給母親打電話,問候近況如何,對面傳來了母親開朗的笑聲:「我現在病全好了,藥都不用吃了。」我又驚又喜問怎麼好的,母親高興地說:「我煉法輪功了,藥都不用吃了。」

聽到法輪功三個字,感到一股熱流通灌全身,便說:「這個好,你好好煉吧。」不久,我也成為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

看書學法,內涵很大,讓我折服,一生的疑惑與不解都在大法中找到了答案,法輪功不同於普通的功法,有嚴格的心性要求,要按真、善、忍去做,處處與人為善,做到先他後我,成為為別人著想的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斷地提高心性。

煉功後,我的家庭和睦,從未與妻子紅過臉,孝敬父母、與周圍的人真誠相待、寬容他人,在單位工作兢兢業業,得到同事和領導好評,身體健康,十多年沒吃一粒藥,給社會和家庭減少了很多負擔,大法使我身心受益。

二、公安抄家、騷擾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當時對法輪功迫害很嚴重,許多同修被抓被打傷、打殘,被迫害致死的消息不斷傳出,為了讓人看清真相、為了制止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我要向世人講清真相,掛條幅、貼傳單。丹東公安一處警察楊偉光等人,到我單位騷擾,我被迫流離失所,拋下剛滿月的兒子和淳樸善良的妻子。

接著,丹東市公安一處(六一零)姓趙(政委)、沙月霞等五人非法抄了我父母的家。一天深夜,興東派出所、六道派出所同時到我父母家和岳母家砸門,搞突擊抓人,使兩家老人被嚇得心驚肉跳、徹夜未眠。

興東派出所不法人員像土匪一樣,將我父母家玻璃砸碎一塊(有照片),警察多次下半夜兩點多,往我父母家打電話騷擾,讓他們不得安寧。

丹東公安一處警察曹玉家、杜國軍等人不分白天黑夜,多次到我父母家騷擾,向他們要人,他們還多次到我妻子單位騷擾,影響她的正常工作,還威脅說,「你不配合,就叫你下崗」等等。

元寶區公安分局非法拘禁我妻子二十四小時,不讓她回家,孩子小需要餵奶,他們全然不顧,在不法人員多次威脅迫害下,我妻子整天以淚洗面,使她和孩子及家人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摧殘。她經不起這樣的精神與肉體的折磨,被迫與我離婚,怕再受牽連,把兒子的姓名都改了。就這樣,原本一個美滿的家庭被中共不法人員逼的妻離子散。

我被迫流離失所後,我的學廚師的徒弟也受到警察的迫害,他們把我徒弟抓到拘留所。他當時剛過十八歲生日,警察對他進行拳打腳踢、打耳光、剃光頭,用暴力逼問我的下落,勒索二千元,十五天放回後,要天天到派出所報到,限制其人身自由。這種精神折磨和打擊,使他實在忍受不了,給他媽媽跪下,求媽媽允許他到南方去打工(因家中就這麼一個兒子,他媽媽不同意),媽媽看兒子被折磨到如此地步痛不欲生,忍痛答應了。這樣,一個十幾歲的孩子遠離父母,外出闖盪多年,不敢回家,給他和家人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其父親幾年前去世,兒子卻遠離他鄉。

我流離失所後,被監聽、監視、跟蹤,據說還網上通緝,我想做一個更好的人,說真話、辦真事,做一個真正的人,我不知道我犯了甚麼罪,遭到如此對待,連親人都受牽連。

三、綁架 酷刑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二日,公安一處將我非法抓捕,在一個小區裏,私設刑堂,警察於德慶、曹玉家、杜國軍等多名警察對我實施了酷刑折磨。

1. 長時間(十多個小時)強行蹲著,蹲的腳都失去了知覺,一個勁向後仰。

2. 不讓吃飯,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多名警察輪番折磨我,將手銬銬至卡骨,勒的兩手青腫,鬆開後,三個月沒消腫。

3. 將雙手銬上,用腳踩手銬中間的鏈子,來回抻搓,再用力拽手銬,銬卡骨肉來回拉,疼痛入骨。

4. 因我不做廣播操,被惡警楊冠軍在操場上打很多耳光,又被石××、劉強等七、八個警察群毆,拳打腳踢、搧耳光(全是大隊中隊長),我絕食兩個月抗議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看守所條件極差,睡覺沒有被褥,人擠人,上廁所回來就沒地方了。

四、冤獄九年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三日,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被誣判九年, 我提出上訴,被無理駁回。二零零五年二月,我被非法關押到盤錦監獄一大隊(後改為五大隊)。

1. 銬在鐵凳子上

有一次,法輪功學員陳斌立不配合非法勞動,被電擊數小時,走廊瀰漫著焦糊的味道。

我去大隊要求合理解決,制止這場迫害,警察不容分說,將我按倒,銬在鐵凳子上(非法私制的刑具),沒有靠背,手腳都被銬住,不能動彈。鐵凳子陰冷,加上營養不良,對腰腎造成極大損傷,要不是煉法輪功帶來的超常抵抗力,後果不堪設想。

2. 虐待 暴打 野蠻灌食 注射不明藥物

長時間不讓睡覺、上廁所。大隊長張國林暴力打耳光,不停地打,直到打累,管教科科長(姓戰)等人用四、五根電棍電擊我,沒電了換新的繼續電,長達一小時之久。我絕食抗議警察對我施暴,他們外聘一於姓大夫給我插管灌食,長達一個月,還注射不明藥物(對人精神有損傷)。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一二年,韓岩當五大隊大隊長,此人極其殘暴,在辦公室側面私設刑訊室,把法輪功學員吊起來打,用高瓦(度)燈烤肉皮等等手段。

當時監獄改建,所有勞改服從裏到外全部沒收,再逼所有人花錢買,國家配發的衣物,都叫在押人員花錢買,還無恥地讓每個人簽名是自願買的。

3. 強迫奴工勞動

二零零四年,我被非法關押在丹東市白房看守所,被強迫勞動,長時間加班勞動,早晨五點一直幹到下半夜兩點(糊紙盒),吃的發糕裏面帶沙子,熬夜加營養不良,使人臉色蠟黃。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零零七年,在盤錦監獄,我被強制到水田勞動,幾次抗議,都被暴力壓制,後來又改做服裝。

二零一二年五月,我又被非法押送到大連監獄,直到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放回。

法輪功教人向善,給家庭、社會帶來善良、幸福。江澤民為了達到消滅法輪功的目的,一手建立了凌駕於公檢法及一切政府之上的恐怖組織「六一零」,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使億萬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深受其害,也使更多的家人受到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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