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呼蘭監獄阻撓律師會見石孟昌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建三江石孟昌因聘請律師,舉報江澤民、控告青龍山洗腦班的罪惡,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綁架、構陷,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被冤判兩年六個月。


石孟昌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石孟昌的親屬委託律師為石孟昌申訴。律師三月十四日早上八時多,來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要求會見石孟昌,呼蘭監獄表示同意會見,當得知律師代理的是法輪功學員的案子時,獄政科推脫說找刑事執行科。

到後來,還要請示呼蘭監獄610,還向律師當地省司法廳、局通報此事、又核實律師身份,律師當地司法處長打電話詢問此情況。一會又說留下材料,讓下週一來。律師問為何,呼蘭監獄方拿出二零零一年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對山東律師的一個答覆,是一週的時間安排會見。律師表示「此回覆因違背二零零四年司法部關於律師會見規定的四十八小時而無效」。刑事執行科辦事人員又找到刑事執行科科長反映。科長讓辦,但提出要留身份證複印件,因無法律依據而遭到律師拒絕,他們又找來呼蘭監獄610辦(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張主任。

張要求按他們監獄的規定來。律師說只要依有效法律即可,內部規定只要與上位法抵觸,我們拒絕,並對此案要請示610提出質疑,呼蘭監獄610張主任授意刑罰執行科「給他們慢慢辦」。於是就看他們在慢慢騰騰的,好像是在填表,又一遍遍的上樓請示,過了很長時間張主任又從樓上下來,刑法執行科科長也來,要看申訴材料……到中午張主任告訴律師「下午來吧」。石孟昌的律師問呼蘭監獄610主任和刑事執行科科長的名字,他們不告訴。

十四日下午律師準時來到呼蘭監獄等待會見石孟昌,呼蘭監獄610張主任和盧廷閣律師進行面談,說:明天省司法廳找他彙報此事,他上省廳彙報後,上邊讓會見你就會見,不讓會見也就那樣了,明天上午十一點給答覆。

十五日上午律師又來到呼蘭監獄等待。可是等到十一點多,也沒有得到呼蘭監獄610張主任的任何答覆。十五日下午盧廷閣律師繼續到呼蘭監獄等那位610張主任消息,始終沒看到人,也沒有任何消息告知。

呼蘭監獄百般刁難,無理阻撓律師會見當事人,凸顯呼蘭監獄司法人員既沒有法紀觀念,也無任何誠信可言,這些執法人員執法犯法,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雖然受制於上級的違法命令,但其助紂為虐是違法行為,必然為此擔負其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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