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丹東邵忠業生前遭受的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邵忠業,丹東鐵路防疫站汽車司機。邵忠業屢遭酷刑折磨,身體遭受摧殘,患上嚴重的肺病,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一歲。

邵忠業
邵忠業

邵忠業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邵忠業多次進京上訪,在一九九九年和二零零一年,分別被非法勞教二次,並被加期。

二零零四年邵忠業被單位騙至撫順洗腦班強行轉化。

二零零五年十月,邵忠業被永昌派出所呂長軍等惡警綁架,後非法判刑五年。僅十一年時間,邵忠業經歷九年零三個半月的冤獄。

在非法關押期間,邵忠業遭受常人難以忍受的各種酷刑折磨,雙腿一度癱瘓,差點迫害致死,依然堅持信仰。邵忠業不但公開對服刑人員講真相,最後獄警也被他感動,明白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二零一五年五月邵忠業實名控訴江澤民集團對他的迫害,對上門騷擾的警察用親身經歷講述了自己為堅持信仰遭受的酷刑,以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違法違憲的。

以下是邵忠業被非法關押期間曾經遭受的迫害。

一、在丹東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邵忠業遭公安局一處警察綁架,在看守所關押期間,同監室的犯人受警察的唆使,蜂擁而上將他壓在地上,致使他的肋骨骨折,並且吐血,只能爬著去廁所。有時警察還不給他飯吃,犯人都說他是死裏逃生。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勞教所迫害

中共的勞教不經正當的司法程序,不需審判,由公安機關完全主導,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長達三年,還可延長為四年。這個自偵自拘自裁自執行的系統不受法律約束,完全封閉式的彙報審批,根本不公開,也不能辯護和辯論,直接導致公安的職權濫用,甚至剝奪了被勞教人員上訴的權利。不僅違背中共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也違背國際公約,嚴重侵犯人權。

勞教制度是公然踐踏人權與信仰自由的一部惡法,在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中,數以千萬的法輪功學員,在全國各勞教所遭受酷刑迫害,有的直接被酷刑折磨致死,因其非法性在二零一三年被取締。

邵忠業在丹東教養院、本溪威寧營教養院、錦州教養院遭受的迫害有:

(一)在丹東教養院邵忠業遭受的迫害

1、小號「嚴管」迫害:小號就是一個特殊的屋子,屋裏有兩排籠子,每個籠子關一個人,每頓只給一個窩頭,不准買東西,不准見家人,不准與外界通訊。一年中將他關了八個月小號,進行「嚴管」迫害。

2、電刑:長期用被電棍電,一電就是一上午。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3、長期坐硬板:長期被強迫坐硬板,只要一動,犯人就用板子對他狠命狠打,坐的臀部潰爛,滲出血水。

4、超負荷奴役勞動,有時甚至連續工作四十八小時以上。

5、警察強迫邵忠業放棄修煉真善忍的信仰,對他長期進行洗腦精神折磨。

6、用腳踹:惡警胡大明惡狠狠將他踹倒在地,當時他就站不起來了;從此他腰直不起來,不能坐,只能蹲著或躺著。

邵忠業在丹東教養院長期迫害的面色青黑,骨瘦如柴,駝著背,步履遲緩,眼光呆滯。

(二)、在本溪威寧營教養院遭受的迫害

1、警察利用心狠手辣的普犯晝夜輪流值班,不讓他睡覺,反覆的從精神和肉體摧殘,逼迫放棄信仰。

2、被三天三夜捆成雙盤,不能動,人失去知覺,導致雙腿一度癱瘓。

酷刑演示:兩腿雙盤用繩子捆綁
酷刑演示:兩腿雙盤用繩子捆綁

3、被長時間用電棍電擊;

4、不許見家屬探視。

5、被非法加期二十八天。

(三)、在錦州教養院遭受的迫害

邵忠業在本溪威寧營教養院堅持抵制迫害,使越來越多的人明白真相,獄警轉化不了他只好秘密把他轉到錦州教養院。

獄警擔心邵忠業影響別人,所以在錦州教養院期間,邵忠業一直在嚴管號隔離,他祥和的對待每個人。嚴管大隊長查號時對別人說:「你們聽著,以後向這位老同志學習,不准鬧事。」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邵忠業由丹東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當地街道人員接回,當他們得知邵忠業在那樣嚴酷的環境下依然堅信法輪大法,沒有轉化,都感到很欽佩。

剛回家時,邵忠業行走不便,通過學法煉功,神奇的恢復了。

三、本溪監獄五年迫害

本溪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是政委陳忠維,此人原是本溪教養院政委,因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看中、提升,二零零七年將其調到本溪監獄。

陳忠維一上任就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升級迫害,制定轉化法輪功學員層層有賞,上級賞一千元錢,監獄有賞,科裏有賞。

警察怕秋後算賬,但在金錢和利益的驅使下,以加分、減刑為誘餌,教唆心狠手辣的犯人對法輪功學員施虐,迫害手段無所不用其極:老虎凳、灌辣椒水、用火燙,冬天涼水澆、綁死人床、連續幾天不讓睡覺、用錐子扎……這些酷刑,惡徒們都對邵忠業施行過。

1、非法審判:從開庭、判決、入監、轉監都未曾通知家屬,違反憲法、刑法。

2、非法剝奪探視權:從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九日,邵忠業家屬被非法剝奪探視權多達四十一次。 妻子著急上火被迫害雙目失明,自己都無法照顧自己,每月還要一路輾轉來探視邵忠業。

二零零七年四月,在家屬強烈要求下,本溪監獄才讓家人與邵忠業見面,在單獨房間(怕人看見)被人背著見面的,惡警隊長坐在左側,兩個「包夾」刑事犯寸步不離他的左右。邵忠業站著對家人才說了一句「在這裏我被迫害的夠嗆」,惡警害怕惡行被曝光,就立即不讓見面繼續下去了。

3、酷刑迫害

(一)、連續七天七夜不讓邵忠業睡覺,一閤眼就用錐子扎,邵忠業被扎的滿身是血點。

(二)、有一次,邵忠業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惡徒打手們就點著香煙在他身上到處燒,紅紅的火苗,燒的皮肉「滋滋」作響,冒著黑煙,焦味瀰漫。

酷刑演示:火燙(繪畫)
酷刑演示:火燙(繪畫)

(三)、睡死人床。一次,五大隊管教大隊長趙光大發現邵忠業有法輪功師父的經文,於是把他固定到死人床上一天一夜。死人床就是把人的手腳身體脖子都用卡子卡在冰涼的床上呈大字形不能動,小便全在床上,涼的透骨;長時間一個姿勢,鑽心地疼,再長時間肌肉會萎縮,造成癱瘓,致殘。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四)、惡警還灌辣椒水,那種往肉裏鑽著像冒著火的辣,一呼吸往肺裏鼻腔嗆,嗆得人窒息,緩不過來氣,憋得滿臉通紅,生不如死。

(五)、拳打腳踢:隨時隨地都會發生,已也無法統計了。惡徒們還用拳頭或硬的東西專門打腿或胳膊有麻筋的地方,連續打,不換位,打的時間長了整個腿或胳膊就失去知覺最後就不會動了,外表還看不出來傷。邵忠業有一次被打得三、四個月不會動。九年零三個半月的冤獄中,邵忠業遭受的酷刑摧殘,難以盡述。

(六)、在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趙姓隊長無恥地當著眾多接見家屬的面,誣陷邵忠業說:「他把病號打了,違紀,三個月不讓接見。」邵忠業的家屬據理力爭,質問:「邵忠業被惡人王大慶一拳打掉四顆大門牙,沒吱聲,你們一定是倒打一耙。」趙隊長理屈詞窮,啞口無言。

(七)、在本溪監獄邵忠業被政委陳忠維作為重點迫害對像。五監區楊管教指使犯人袁峰,領一幫打手把邵忠業吊綁折磨的差點死了。田登峰承諾:轉化邵忠業給袁峰減刑三十天,結果袁峰賣命造下罪孽,又被騙得一天沒減著刑。

一次,邵忠業不報數被打,他喊「法輪大法好」,被隊長騎在身上電,邵忠業疼的在地上翻滾,叫不出聲來。

在本溪監獄,邵忠業面對一次次的酷刑,面對兇狠毒打他的殺人犯,放下心中的怨恨,把每一個打他的人都當作需要救度的眾生,利用每一次單獨接觸的機會慈悲的給人家講著法輪大法的美好、不要被江澤民利用充當打手、善惡有報……

獄政科長對人的刑罰最重,其打人的手段常把人聽的毛骨悚然。一次,老虎凳上擺滿了手銬、電棍,邵忠業用慈悲與威嚴對他說:「師父的經文中寫明了大法弟子是眾生得救的唯一希望。」並對他講了大法真相,他竟然說:「你歲數大,今天不收拾你了。」

邵忠業在本溪監獄天天背誦法輪大法經書,出獄的那一天,獄政科長直接過問快點放人,明真相的獄警安排用車送人。

四、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邵忠業被丹東防疫站強行送到撫順遼寧省「關愛教育學校」的洗腦班強行轉化。非法關押五十二天,其中二十一天被銬在床上。

單位站長赫晶欺騙家屬說:「談話式的教育,教授親自講課,只待一個月單位去車接回。」還騙家屬邵忠業是鐵路公安分局強行送去的。

在家屬多次索要洗腦班的地址後探視時,邵忠業的兒子機智的飛奔上二樓發現邵忠業是被銬在鐵床上的。慌亂中警察打開手銬並用警服蓋住手銬。

在洗腦班遭迫害的時候,邵忠業不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不聽中共的歪理邪說,有時高喊「法輪大法好」,並對向他做轉化的警察講法輪功真相。

邵忠業不去聽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惡警大隊長用力推他,邵忠業雙手緊握床頭就是不去,結果惡警隊長將大床轉了一圈把自己的腿撞出了血,氣急敗壞的六名惡警一擁而上,一齊施暴,將邵忠業的下頜打壞,滿地是血,牙打掉了好幾個,腰踢得不能動,股骨受傷行走困難,又把他單獨關進了單間,手銬在床頭二十一 天。

邵忠業在洗腦班裏依然堅持不懈的講清真相,周圍的人被他的善良與對法輪大法的堅定所感動,環境慢慢發生了變化。到離開洗腦班的前一天,撫順市委書記、政法委書記、洗腦班的賈校長都來送他,目光裏充滿了擔心與欽佩,甚麼話都說不出來了……

邵忠業的妻子汪雪英看到邵忠業在洗腦班遭受的痛苦後,到邵忠業所在單位丹東鐵路防疫站要求單位接人,站長赫晶竟然違反當初的承諾,一意孤行不肯接回邵忠業,還要繼續向瀋陽鐵路局要錢,並說:「邵忠業的精神不好,繼續關押,不予接回。」

汪雪英面對如此回答,再也壓抑不住心中的焦慮與擔心,哭訴說:「沒有家了,我的家破了,只差人亡了,我的眼睛也看不見了,我只能在這兒等他回來了……」大約七個小時後,汪雪英已經連續多日搖搖晃晃的身體竟支撐不住躺在銀行的台階上,防疫站的書記才決定接回邵忠業。

五、騷擾

1、一九九九年邵忠業因為到北京上訪被接回,十月十六日晚十點,丹東市振興區臨江派出所兩名警察敲門查看,同時還規定:每天晚上必須到單位睡覺,否則單位就安排人到邵忠業家中住,大約持續了十天左右。

2、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下午三點,丹東市六道溝邊防派出所的三名武警,到法輪功學員邵忠業家問訴江情況,還要求做詢問筆錄和簽字。邵忠業、汪雪英夫婦二人不配合,並拿出兩份《刑事控告書》的底稿,分別給三名武警閱看,他們看後立即起身離去。

六、經濟迫害

1、兩次非法抄家折合人民幣約五百元。

2、勒索: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邵忠業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九月十三日被警察綁架到丹東駐京辦事處。丹東市振興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於波從邵忠業身上搜走兩千元錢,過後告訴他說吃飯花了。於波又到單位騷擾,勒索邵忠業五百元錢,說是去北京的火車票和臥鋪費。共計人民幣2500元。

3、二零一零年四月邵忠業在本溪監獄腰部嚴重傷害,由孫指導員帶去做CT腰部檢查,腰部確實有病。花費264元 。

4、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邵忠業到北京上訪,單位以邵忠業不放棄修煉為名,把他從司機崗位調整到收發室,降低工資,九年三個月的冤獄,二零零六年被開除公職。以每月一千元工資為標準計算:

不發工資以及降低工資共計人民幣約:111000元

5、近十年的迫害,家屬往返探視路費及存錢大約共計一萬多元。

經濟迫害大約人民幣共計:124265元。

執行江澤民滅絕人性的「經濟上的截斷」,切斷人正常的生活來源,而且邵忠業的孩子正在上學,正是關鍵時刻,在精神、經濟上都給家庭生活帶來災難。

七、「名譽上搞臭」

1、丹東地區萬人圍觀的露天公判大會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丹東地區各市、縣、區公檢法、610對丹東地區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公判(十二人被非法勞教,十六人被非法判刑)。公判地點在丹東市公安局門前(露天搭台),會場四週都有警察持槍(上刺刀)把守。

二十八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將兩臂扭到背後上提背銬,捆綁在一起。每個法輪功學員的脖子不僅被繩子勒著,還掛著一個大牌子,就像對死刑犯人執行槍決那樣。

原丹東市政法委書記王保治在公判大會上大肆污衊誹謗法輪功,叫囂「同法輪功的鬥爭將是長期的、複雜的、尖銳的鬥爭。」宣判中,把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污衊成「違法犯罪分子、頑固分子」;把法輪大法救人真相資料污衊為「反動宣傳品」;把法輪功真相資料點污衊為恐怖的 「地下組織」;

公判前,不貼公告,不通知家屬,不許法輪功學員為自己辯護,更不許說「法輪大法好」。沒有經過任何審理過程,沒有任何證據、法律依據就非法宣判。這種「文革」式非法審判導致丹東司法倒退,十幾年冤案不斷,聽信了污衊法輪功的謊言的百姓,從此聽到「真善忍」色變,致使社會道德飛速下滑。

2、強迫「戴紙糊高帽」:

本溪威寧營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極為惡毒,惡警利用心狠手辣的普犯晝夜輪流值班,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反覆的從精神和肉體摧殘,逼迫放棄信仰。

一次惡警大隊長劉少石讓幾個惡警糊紙高帽逼邵忠業戴,邵忠業不配合,將紙高帽揉成一團扔到劉少石臉上,劉惱羞成怒,派幾人折磨了邵忠業一夜,看沒達到目的,又用繩子將邵忠業捆成雙盤,三天三夜不能動,人失去知覺,導致雙腿一度癱瘓。

結語

二零一零年十月,邵忠業從監獄回家後,依然惦記著被謊言矇蔽的丹東百姓,不顧自己的身體還沒有恢復以及個人安危,節衣縮食省下生活費,用各種方式向民眾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因體力不支,被他推著的電動車壓倒,經醫院拍片胯骨粉碎性骨折。腿上新傷加舊傷,致使邵忠業走路十分艱難,只好拄著雙拐。

就這樣,不管炎炎烈日還是冰天雪地依然阻擋不了他講真相救人的腳步。就是在他病重的最後的日子裏,對去看望他的法輪功學員還說:「等身體好了,還要出去講真相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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