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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醫生:迫害使我失去了原本幸福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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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勉縣婦幼保健院薛麗君醫生,在家是賢妻良母,在單位是醫德高尚的好醫生。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她工作上更加兢兢業業,不掙錢、沒提成、沒人願意幹的工作主動幹,名利讓給別人,遇到矛盾向內找,對病人如親人,在家裏家務、孩子她全包。病人說:薛大夫,看到你我的病就好一大截。同事說:跟你在一起如沐春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薛麗君因堅持自己的信仰,被多次迫害,十多年走過了非常艱辛的經歷,她說:「漢中國安特務、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專門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公安局國保大隊、勉縣看守所、陝西女子勞教所這些犯罪分子採用跟蹤、監視、電話監控、罰款、辦洗腦班、體罰、酷刑、株連、威脅恐嚇我周圍的人都處於紅色恐怖中。我父親是老幹部,享盡了榮耀卻遭到了這麼大的羞辱,含恨而去。丈夫不堪騷擾、害怕受牽連,選擇離婚,至今漂泊在外,不知何方,失去聯繫;女兒驚嚇過度,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放心;我舅母經常嘮嘮叨叨;弟弟嚇得不敢認我這個唯一的姐姐。迫害使我原本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

以下是薛麗君醫生自述一些此間的經歷。

1、二零零零年「兩會」期間(三月份),我與二十四名勉縣法輪功學員因聽師父講法錄音被綁架,有的在派出所,我和幾位學員綁架到勉縣郵政賓館一天一夜,不讓回家、不讓上班,公安局王漢生等幾個人強制讓我們寫所謂不修煉的保證,我絕不配合,他們就找單位的人來做工作,其中我殷姨很著急,含著淚說:「乖女兒,你就寫幾個字不煉了就跟我們回家了,你快寫嘛!」我還是堅決不寫,我殷姨急得拿上筆捏著我的手按在紙上,我就寫了:「法輪大法對任何國家、任何單位、任何家庭、任何個人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他們一看都不吱聲了。

第二天他們非法抄家,搶走了十幾本大法書,並把我綁架到勉縣看守所拘留十五天之後送到九冶一廢棄的技校辦洗腦班,強制學習污衊大法和師父的文章,強制寫不修煉的所謂「保證書」,並恐嚇說不寫就送監獄,結束後被罰款1千元,沒有給收據。參與的警察有王漢生、高小波、王靜、尤永民、蔣寶生、胡軍建、付子榮、周廣全等。

2、二零零二年五月,我因為給人大代表寫信反映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被六一零警察胡軍建、高小波、蔣寶生、何中雲、王雪成等一幫人劫持到勉縣地鋼招待所黑窩遭到非人折磨,他們採用罰站、幾天幾夜不讓休息等手段逼供。胡等人還說:「詢問規定不能超過二十四小時,我們有的是辦法,我們連續開幾個傳喚單就是了。」之後,我與其他十二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非法勞教。我被送到陝西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在勞教所參與迫害的警察有趙曉陽(所長)、張青卓(所長)、裴恆、李彩蓮、張燕、董慧等等,強制聽、看污衊師父和大法的資料,強制洗腦轉化寫所謂「四書」,強制穿囚服,強制超負荷勞役。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勞教所施行了一次所謂的「攻堅戰」,整整持續了一個月之久,將堅定的大法弟子全部集中關押在南樓裏,逼看那些惡言誹謗大法的錄像,每天二十四小時不許睡覺,每個大法弟子都有三、四個吸毒人員輪流監視,看完錄像,每人還要寫感想,誰不寫便對其進行拳打腳踢。在這種違法的惡行下,大法弟子全體絕食抗議,惡警便指使吸毒犯對大法弟子進行強行灌食。我堅持不吃飯,惡警裴恆便用碗當場將我打的頭破血流(至今左眼左下方還有1cm的疤痕)他們不但不給包紮,第二天送到勞教所醫務室讓五-六個吸毒者夥同醫務室工作人員按在床上繼續灌,他們插不進去就誤插到氣管裏,導致長時間不能呼吸,就在快要窒息的一刻,我用盡最大的、最後一點氣力將管子呼了出來。由於長時間缺氧和插管的傷害,我很長一段時間頭腦昏昏的,渾身無力,聲音嘶啞。最後,惡警又把我調到二大隊,分別單獨關禁閉,不准出來,繼續迫害。

二零零五年初我回家後,丈夫及其家人承受不了這強大的社會壓力,和我提出離婚,婆母拿走了所有家具和日用品,我和上初中的女兒一無所有被趕出家門。

在勞教期間,停發、停漲工資,家人還要不斷的交錢。我父親因承受不了這麼大的傷害患了胃癌,就這樣也不讓我回家照顧,父親在老家痛苦的死去,臨終都沒有見到他辛苦培育、引以為榮的女兒一面。

3、二零零七年六月的一天晚上,漢中二名國安特務(不知姓名)非法讓我院副支書張銀蘭、會計曹沂芳陪同他們闖入我家並翻箱倒櫃找東西,翻得一片狼藉欲綁架我,我女兒撲到我身上哭著說:「誰都不許把我媽媽帶走」。他們就回去了。

4、二零零七年七月三日,勉縣公安局副局長王衛斌、國保大隊王靜、黃沙派出所所長朱振海等十多名警察,幕後參與者還有閆海清等六一零人員,從勉縣婦幼保健院門診部將我綁架到定軍飯店非法審問、非法搜身,並撬門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後轉移到勉縣看守所迫害,刑訊逼供。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在看守所,我被強行戴上腳鐐、手銬,雙腳離地捆綁在鐵椅子(一種刑具)上,兩天兩夜不讓下來休息,吃喝拉撒全在上面,生不如死,萬般無奈之下我就絕食反迫害,七天沒吃沒喝,腿也被腳鐐硌腫了、磨破了,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導致生命垂危而通知親屬送往縣醫院搶救。幾天後出院並讓院長給了我一張勞教通知書(所外執行),我當院長的面撕毀這非法的判決書,院長讓我寫個東西(不修煉的保證),我就給他了個「迫害法輪功是違法行為」宣傳單,把他嚇得看都不敢看。

回家後身體漸漸恢復,保健院領導卻畏懼邪黨六一零,而不准我上班。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剝奪了一個人的工作權利。我女兒上學費用馬上面臨問題,一家人生活也沒有了來源。後來儘管安排了工作,卻又不讓再在原來的崗位,百般刁難。

5、二零零九年九月,我送女兒上大學途徑北京,晚上剛要休息,就聽見走廊上對講機說話聲敲門聲,我打開門,立即闖進二名穿警服的人,不報姓名,其中一人是斜視,他說:「能不能把你的行李箱打開讓我們看一下。」我說:「可以,但你們這是違法行為。」他說:「我們也沒辦法,這是國慶節前,要求這樣,平時不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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