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86歲曲淑雲被冤判三年(圖)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曲淑雲老太今年八十六歲,家住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雖然八十多歲身體一直很好,可以獨自上街,還照顧九十多歲的老伴,可是老人家卻因為傳播法輪大法的真相被冤判三年,緩期三年,罰款三千元。

曲淑雲
曲淑雲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加格達奇法輪功學員曲淑雲和於芹在步行街,看到從黑轎車裏下來一個四、五十歲的男子,於芹就走過去給這位男子講真相,這位男子告訴於芹自己是公安局的,曲淑雲老人出於善心就送給他一本真相期刊,希望他回家好好看看,男子也接過了那本期刊。

三天後,也就是七月二十九日,曲淑雲和於芹外出時,走到臨近衛東派出所,從派出所出來一個警察把兩人劫持到衛東派出所,說看看身上有甚麼東西,翻出老人身上的法輪功真相期刊。分開審問兩人期刊誰給的,老人沒配合,警察就搶走曲老太的包,翻出老年證,沒經老人同意就在電腦上複製掃描。老人家的鑰匙掛在脖子上,老人用手捂著不給警察,警察就拿出剪子要剪斷鑰匙繩。搶走鑰匙後到老人家抄家,搶走師父的大法像,五張小法像,十幾本大法書,兩個小音箱,兩包A4紙,和十七本期刊。並讓老人按手印。警察分別給曲淑雲的女兒、兒子打電話不在當地,就又找到小姑爺,小姑爺不知怎麼回事,嚇壞了,就到派出所簽字接回老太太。於芹被綁架到了看守所。

在這過程中,出現兩個人,一男一女,都是賣菜的打扮,腰間繫著賣菜的腰包,曲淑雲老太在路上見過這兩人,但怎麼出現在公安局呢?後來男子被稱為張隊長,原來是公安局的警察喬裝打扮對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偵查。據說三天前曲淑雲兩個人講真相給真相期刊的人是政法委書記,這個書記打電話找國保大隊對兩位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盯梢綁架。

之後加格達奇區公安局三番五次騷擾曲淑雲老人,要老人到公安局去。總給老人的孩子打電話,不讓家人消停。老人無奈中第二次去加格達奇公安局國保大隊,他們讓老人寫保證書放棄信仰。曲老太在壓力下突然倒地四肢抽搐,這時警察沒有一個人管老人的死活。嚇得家人大哭大叫亂作一團,小女兒沒辦法急忙叫了救護車,把老人送到醫院搶救。

老人出院後,加格達奇公安局國保大隊張隊長(扮演賣菜的)第三次又找曲淑雲到公安局,騙老人說:小於子(於芹)的案子要結束了,得找你結案子,要放小於子。老太太也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張隊長就領著老人到司法局,檢察院,法院等地走了好幾個地方,到的是哪裏曲老太太也不知道,到一個地方就讓老人按手印,老人也不知道按的是甚麼,老人也不識字,讓老人按老人不明白就按了手印。

第四次又找曲淑雲,說她們的事結束了,說寫判決書,讓按手印。還讓老太太放棄修煉,老太太不明白就按了手印。

第五次曲老人被騙去開庭,他們秘密開庭,沒告訴家人。開庭這個過程就幾個警察在場,法院審判者問曲淑雲煉不煉了,老人說煉,警察說別煉了。曲淑雲說我不煉了有病你伺候我啊?警察就不說話了。開庭時於芹被戴著手銬。幾個警察拿著提前編造好的材料念一念,就給老人和於芹分別判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執行。他們一次一次騙曲淑雲老人,老人八十六歲,又不識字,即使老人拿著判決書回家了,老人也不知道自己被判刑,甚至不知道判刑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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