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市潘文傑、代平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末和十二月初,錦州市多位被關押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收到一審法院的判決書。潘文傑、陳再華被錦州太和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呂鳳霞被錦州太和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皆上訴。代平被錦州濱海新區法庭非法判刑五年,劉翠梅兩年零六個月,唐淑雲兩年。

此外,法輪功學員王建茹十一月十六日被錦州太和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傳華十一月十七日下午被錦州太和區法院非法庭審。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包括《中國青年報》、《羊城晚報》、北京電視台、上海有線電視台、天津廣播電台等十多家官方媒體都曾給予過正面報導。

一、潘文傑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

潘文傑女士,現年五十多歲,錦州女兒河紡織廠職工,在沒錢看病的痛苦中開始修煉法輪功,腰椎疾病、婦科疾病在很短的時間內就不治自癒,而且她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一改往日的暴躁脾氣,家裏氣氛變得溫馨、和祥。熟悉她的人都知道潘文傑是個大好人。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點多,潘文傑下中班回家,剛要開門,就被兩個不明身份的男子按倒在地,綁架、強行入室、搶奪私人物品。後得知倆人是錦州市太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刑警大隊的警察,當日潘文傑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看守所。

潘文傑家屬隨後聘請了律師維權,在律師向相關部門交涉並遞交了相應的法律文件,在檢察院兩次退捲到太和國保大隊的情況下,國保大隊長李蕾仍進一步構陷。

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潘文傑,律師作無罪辯護。

在錦州女子看守所,潘文傑因為煉功,遭到同室刑事犯多次毆打,受到了體罰,讓她面壁,臉對著牆壁,手背著,從早上六點至晚上十點,連續坐了四天。

二、陳再華被非法判刑五年

陳再華心地善良,人緣好,樂於助人。在家族、街坊鄰居中口碑甚好。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晚上九點多鐘,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等國保警察,在太和分局刑偵大隊、巡特警大隊以及錦州女兒河派出所副所長王志軍、肇濤,女紡社區主任鞠玖春的協同下,出動二十多警察、多輛警車,採用萬能鑰匙、撬門壓鎖的手段,強行闖入太和區法輪功學員陳再華、馮書東(夫妻)家,不僅非法抓捕了陳再華夫婦,還非法抓捕了他們的兒子(未修煉法輪功),當時在其家的法輪功學員郭麗光和陳國文一起被抓走。當晚,三家均被非法查抄。

六月二十一日凌晨近二點鐘,五人被非法拘禁到女兒河派出所,遭到李蕾等人的非法提審,直至下午四點鐘左右。過程中,由於陳再華的兒子據理力爭,被幾個警察壓在身下,將雙手背銬達十個小時,致胳膊扭傷、抬不起來、胸部疼痛,因其無辜被非法抓捕,造成當天無法上班,被單位罰款。當天下午,陳國文和陳再華的兒子回到家中;馮書東和郭麗光被非法拘留十天。

陳再華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看守所,後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起訴。八月末,構陷陳再華的卷宗被移交到太和區法院。

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兩點多鐘,錦州太和區法院的車把陳再華從看守所帶進法院所謂「庭審」,他下車時戴著黑頭套、背銬和腳鐐。庭審持續一個多小時,在辯護律師石伏龍的堅持下,當場播放了執法記錄儀,把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執法犯法的過程暴露無遺。

律師指出了本案程序嚴重違法之處:1、搜查程序違法,被搜查人和家屬不在場,見證人身份信息不明;2、扣押程序違法,與案件無關的物品進行了扣押,應當在三日內返還;3、根據《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應當開庭三日前將被告人的傳票送達,而本案並沒有進行送達。

律師問證人為甚麼不出庭作證?法官以證人身體不適為由,律師問道,是臥床不起嗎?有醫院的診斷書嗎?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其證言無效。

陳再華在最後陳述中說到,我的東西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是合理合法的,我沒有破壞任何一部法律的實施,請問公訴人我破壞了哪個法律的實施?而且我煉功後家庭和諧,鄰里和睦,修真善忍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被法官制止。

三、代平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上午,錦州濱海新區法輪功學員代平、唐淑雲、劉翠梅、才桂豔在周邊農村講大法真相時,被濱海新區杏山街道派出所所長王天明等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四人被濱海新區國保大隊長李剛關押到錦州市看守所。

代平的家屬一直堅持到各部門要人,但遭到濱海新區國保大隊的推諉、阻擋,甚至聘請的代理律師去檢察院交涉相關事宜時,都受到國保大隊警員趙曉帥的推搡;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時,又遭國保警察兩次阻攔,在律師的據理力爭下才得以見到代平。

代平自煉了法輪功後,孝敬公婆,悉心照顧丈夫、孩子,是好兒媳、好媳婦、好母親;在街坊鄰居中口碑甚好。她的丈夫忙於生計,起早貪黑沒有停歇的時候,自己有時都吃不上飯;代平的老婆婆患有糖尿病、腰脫、心臟病、耳聾等多種疾病,連洗衣做飯都做不到,更別說帶幼小的孩子了。

代平被綁架後,老公公七十多歲,要做飯、洗衣服、接送孩子上下學、照看他們寫作業等等,尤其孩子才七、八歲,是非常淘氣的年齡,生活的重負使這位老人幾乎心力交瘁。兩個孩子一要媽媽,老人家就心如刀絞。

八月三日,錦州濱海新區法庭非法開庭審理代平、劉翠梅、唐淑雲、才桂豔四位法輪功學員,唐淑雲和代平的代理律師作了有力的無罪辯護。當庭沒有宣布結果。

自古以來,無論東方還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義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的地方。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給中國人民造成了無法癒合的傷痛,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生活在一個「司法人員」踐踏法律的社會,是可悲的,更是可怕的。


相關責任人信息:
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審判長 張德存18941601911,04162872811辦公;審判員
李立輝18940673111
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公訴人 王曉仿13941618138,04165081518辦公
錦州市濱海新區法庭:主審法官 李玉夫 18941601059,04162872909辦公
錦州市濱海新區檢察院:公訴人 張俊敏 04163575659辦公


https://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7/錦州市潘文傑、代平等多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57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