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65歲藥劑師遭八年冤獄 今又陷囹圄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中醫院現年六十五歲的藥劑師葛玲,在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曾遭兩次非法勞教(共計五年)、一次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再次遭綁架構陷,後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正被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監獄剝奪了她家人的探視權,她年邁的老伴憂心如焚,無從知曉葛玲在女監的艱難處境和近況……

一、在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遭毒打、野蠻灌食、吊銬、頸吊磚塊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葛玲去北京上訪遭非法抓捕,後被劫持到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葛玲結束三年的非法勞教,剛被釋放回家不久,一個警察打電話到葛玲家借問閒事,探得她本人在家,警察頭目塗章良立即指揮警察到葛玲家進行非法搜查,抄家前未出示任何證件。警察們強行搶走了《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並強行綁架葛玲。葛玲被永修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葛玲受到酷刑摧殘,嘴巴被打出血;晚上睡覺被強行戴上固定在床兩端的手銬腳鐐,使手腳動彈不得、只能露在被子外;被強行灌濃鹽水,濃鹽水灌後渾身發燙難忍,葛玲被迫脫去寒衣散熱。為了封鎖迫害消息,拘留所不讓家屬會見。後來,葛玲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

在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這個人間地獄,葛玲前後遭受了各種淪喪人性的酷刑折磨。

吊銬:葛玲被連續幾天幾夜戴上手銬吊在鐵窗欄槓上,腳尖著地。白天兩手垂直,晚上兩手還要吊成十字架形。

酷刑圖:吊銬
酷刑圖:吊銬

跪方凳腳:獄警逼迫葛玲站方凳腳上,站了不算還要跪上,時間都在五小時以上。跪那還要強行把飯塞入她口中,葛玲抵制迫害,把飯吐了出來了,獄警就把她放下來,強迫她把地上的飯吃掉;還特意把飯掃成一堆,強迫葛玲把地上的飯大把大把用手去抓著吃。

頸吊磚塊:五十三歲的葛玲被獄警在脖子上吊掛磚塊,把她的左右手分別輪流反綁脖子上,另外還要吊四塊濕磚頭,後來增加到六塊。再把手銬上吊起來,僅腳尖點地,長達四十個小時。葛玲遭受這種極度痛苦的酷刑折磨,生命處於垂危之中。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掛磚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掛磚頭

關禁閉毒打:在馬家壟勞教所,吸毒勞教人員被關禁閉不超過七天。葛玲卻在禁閉室被折磨將近一年,吳××帶著幾個吸毒人員揪著葛玲的頭髮,把她的頭往牆上撞擊,對她拳打腳踢。為了掩蓋毒打的恐怖暴戾聲音,打手們把電視機的音量放到最大。被吊銬時,她們就在旁邊大聲歌唱、取樂,完全淪喪了人性。充斥魔性的吸毒勞教人員還把床單勒葛玲的脖子、堵葛玲的嘴,不許說話。獄警對葛玲隨意拳打腳踢,簡直像在練拳擊,還教唆吸毒人員沈秦燕毒打她,門牙全被打掉。當時葛玲被打得滿嘴鮮血,還不准吐,事後還不准向勞教所寫信反映事實經過。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野蠻灌食:葛玲在勞教所一直絕食抗爭一個多月,勞教所對葛玲實施慘無人道的迫害,從鼻孔野蠻插管灌流質食物,時間長了,她的鼻腔內發炎潰爛化膿。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剝奪睡眠:儘管葛玲生命處在垂危中,獄警仍命令包夾的吸毒勞教人員對她實行酷刑折磨,兩天兩晚不准她睡覺。

謾罵侮辱:包夾吸毒勞教人員對葛玲進行人格侮辱,把葛玲五花大綁跪地上,那姿勢達到腰腿直不起也彎不下;此外經常謾罵,語言惡毒下流。

奴工勞動:由於超長時間的奴工勞動(插燈泡),葛玲的視力急劇下降,只能憑著感覺摸索著做工。每天插到了一點二斤(任務是 三斤),獄警還指責葛玲插少了。葛玲抗議反駁說:我已盡了全力勞動了,我已經精疲力竭了,每天連續勞動十七個小時,我的視力都降低到這樣了,再逼再整那就是置我於死地了。

在強制轉化的「主攻房」,葛玲被折磨十四天出來後,兩腳不能穩步行走,有幾次幾乎摔倒。包夾人員還對她罵罵咧咧,仍然繼續折磨她,讓她擦地、折軍用被,還要爬高擦窗子和吊扇。

打擊報復:在馬家壟勞教所,和家屬見面時都有獄警在一旁親自監督,如有學員告訴家屬自己遭受的迫害,則會遭到勞教所更加嚴厲的打擊報復。當葛玲不顧一切把自己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告訴家人後,獄警就暗示那些吸毒包夾人員不准她小便,從中午強忍到晚上,造成葛玲因尿脹而膀胱疼痛了幾天。

二零零六年七月初,葛玲和馬家壟勞教所其他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轉移到位於南昌市青雲譜區的江西省女子勞教所繼續關押。葛玲在那裏遭到關小號、強制洗腦等迫害。被非法延長勞教期三個月後,葛玲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被釋放回家。

二、江西省女子監獄遭關押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一日,葛玲去農村告訴民眾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人誣告,遭永修縣三溪橋派出所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送進江西女子監獄遭受非人的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上午,永修縣公安警察闖入湖東新區白蓮湖公園內,包圍並集體綁架了包括葛玲在內的約四、五十名法輪功學員。葛玲被劫持到九江市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遭到嚴重迫害而被送到九江市醫院治療搶救。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九日,葛玲遭永修縣法院非法庭審。庭審時,法院從開庭至結束警車皆從後門進、出,法庭內布滿警察,只准法輪功學員配偶入庭旁聽。葛玲的家人聘請律師作了無罪辯護,當庭沒有宣判。後來葛玲被非法判刑四年,葛玲不服判決,上訴至九江市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葛玲被維持原判並被劫入江西省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葛玲本已通過煉功恢復的身體,因在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而再度虛弱,下蹲就無力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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