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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迫害致死 湖南省郴州市黃小芬又遭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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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上午十點,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黃小芬非法庭審,耗時兩個半小時。

兩位律師從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合法的角度為黃小芬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張律師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起訴書指控我的當事人黃小芬的罪名不成立。黃小芬的行為沒有觸犯任何刑律,應當無罪釋放。

黃小芬是郴州市永興縣公立醫院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之前,黃小芬性格潑辣,十分好強,連單位領導也敢得罪。修煉法輪功之後,黃小芬按照法輪功的法理嚴格地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很快,單位的同事及領導就發覺黃小芬身上那股潑婦的勁兒消失了。法輪大法讓黃小芬學會了寬容、忍讓,工作認真、負責,同時法輪大法也給予了黃小芬及其家人幸福和睦的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給中國上億人的家庭帶來了災難。黃小芬的丈夫陳義元先生,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陳義元堅修法輪功,堅持做一個對社會有益的好人,卻遭受了各種形式的迫害:抄家、扣押工資、遊街示眾、監控、洗腦等。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永興、安仁幾個警察闖入家中把陳義元綁架,期間強行扣押陳義元工資一萬五千元。陳義元被冤判八年,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含冤離世。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十點多鐘,郴州市北湖區燕泉路派出所、國保大隊劉勁松等一行二十多人,撬開黃小芬家對面的門鎖,翻過黃小芬家房頂,闖入後院,另一夥人從前門闖入抄家。警察將現金和書籍、手機、電腦等私有財物全部抄走,並綁架了黃小芬,非法拘留在郴州拘留所十天後又轉到郴州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期間,國保大隊兩次將構陷黃小芬的材料交給檢察院,檢察院兩次退卷,因為證據不足,不允起訴,理應無條件釋放黃小芬。然而,十月二十九日,構陷黃小芬的案件卻到了法院。面對這一違法行為檢察院聲稱:「沒辦法,上面壓力大。」十二月六日,北湖區法院將非法庭審黃小芬。

十二月六日上午九點多,北湖區法院門口站著許多人,法院六樓大概有二十多人,大家靜靜地等候進入旁聽席。人群中有黃小芬的親朋好友,也有與黃小芬素不相識的正義人士。

「我知道法輪功在中國(大陸)是被迫害的,我也知道公民有信仰自由權,我今天就是來聽聽律師怎麼樣從『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合法』的角度作辯護的。」其中一位旁聽人說道。

上午十點,兩名法警挾持黃小芬進了庭審廳。站在樓道上等著旁聽的人被一道鐵門攔著,每個旁聽人員都要再一次通過安檢、登記身份證信息,才可進入旁聽席。一次只能進一個人,裏面已經開始庭審了,外面還有許多人沒有進去。約40多分鐘過去了,還有一些人在鐵門外等著,這時負責安檢的法警突然說裏面(旁聽席)沒有座位了,不讓再進人了。實際上裏面還有很多座位空著。按庭審相關規定,理應是先讓旁聽人入座,然後再庭審。

國保大隊將從黃小芬家非法抄走的私人財物作為構陷黃小芬的所謂證據,張律師對此展開有力的辯護:「公訴人在法庭出示的證據與本案沒有關聯性。從扣押清單看,這些物品都是教人向善的,與指控的罪名沒有任何關係。黃小芬擁有的《轉法輪》等書籍,這些是她們自己修煉用的,是她在一九九九年之前從書店購買的,書裏的內容都是按照『真、善、忍』來修煉,做一個好人,當然沒有甚麼違法之處,更不會破壞甚麼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第九十九、一百條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象這個『法輪大法好』啊,『真善忍好』,這種資料,她們向他人推薦和介紹法輪功,這與商家和企業家散發宣傳資料,向消費者宣傳自己的產品和服務一樣,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也沒有破壞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

為了構陷黃小芬,公訴人將黃小芬在看守所裏救人的行為也拿來當「犯罪」證據。公訴人聲稱黃小芬在看守所向他人宣傳法輪功違法。黃小芬當庭指出:「是有個吸毒的人晚上毒癮發作,吵得大家睡不安寧,然後我就叫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幾個字,她念了之後就好了,毒癮沒發作了,晚上睡覺也睡好了。是救人!」 公訴人卻說:就算是救人也要用合法的方法救。引來眾人嘲笑。

最後,張律師從犯罪的主觀、客觀、客體、社會危害四個方面來展開辯護。張律師問法官:「法官您審理了這麼多案子,殺人、放火、吸毒、搶劫的案子有沒有煉法輪功的?沒有吧。」法官默認。

黃小芬自我辯護:「法輪功是正法!我修煉了二十二年了,按真善忍做個好人……」還沒說完,法官就接話,表面上是概括黃小芬的辯護詞,實際是藉此打斷黃小芬的話,打亂黃小芬的思路。

庭審結束後,法官宣布休庭。黃小芬善勸道:「你們要把我無罪釋放!」

庭審剛結束,旁聽後的人們就說開了。「家裏有幾張床,有幾個手機也算犯法啊?」 「教人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吸毒人員毒癮不發作了,晚上能安靜睡覺了,把人救了,這也違法啦?」「哪一條法律規定了能用甚麼方法救人,或不能用甚麼方法救人啊?」「別說教人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幾個字了,就算是教人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煉功祛病健身,這有甚麼。」

現在國內有上百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近一千場的無罪辯護,早已說明法輪功合法,修煉法輪功合法,傳播法輪功真相合法,而迫害法輪功卻是違法違憲的。歷史的將來,每一個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都會面臨法律的制裁以及天道的懲戒。在此善勸郴州市公檢法人員學會尊重法輪功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對法輪功問題採取和解立場,不要淪為這場罪行的幫兇。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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