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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竹籤扎手指等酷刑 合肥市紀廣奎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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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合肥市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紀廣奎,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被合肥巢湖市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指控紀廣奎八條所謂「罪狀」,被紀廣奎與律師一一駁回。其中一條,紀廣奎說:我簽字時明明是一百多張真相,怎麼到法庭上就成了一千三百張了?公訴人不回答。

對於紀廣奎被刑訊逼供之事,公訴人隻字不提,法庭審判員周可平只在快結束時輕描淡寫的問了幾句。公訴人一般都是你駁你的,我依然訴我的。

但是,審判長多次打斷律師合法辯護、阻止紀廣奎的自辯,還說,「你知不知道我有權力禁止你發言?!」但律師通常將話鋒一轉後把話還是講完了。

原定於下午二點開庭被推遲到下午三點,審判長劉冬升,審判員周可平,檢察院公訴人孫波。法院外來了許多警車,還有許多便衣。路過的行人議論:是不是今天下午有甚麼事,來了這麼多警車?法院如臨大敵,不僅要出示身份證件、安檢,還要搜查隨身背包,而平時是沒有的。

紀廣奎的家屬去了多人,但只拿到五張旁聽證。他們進入法庭時發現,法庭早已坐滿了邪黨自己的人,只剩下幾個空位子分散在法庭四週。

開庭時,律師拒絕安檢被攔在法院外面,審判長劉冬升就宣布開庭了,開始宣讀法庭紀律及事項。一位親屬急了在法庭門外大聲說:律師還沒到,為甚麼就開庭?為何不讓我們的律師進來?法庭倆位工作人員聞聲出來,解釋說:「定好三點開庭的,所以三點就開庭了。」經過交涉,法院才讓倆位律師進法庭。

庭審持續到下午七點。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約二十二時,紀廣奎家裏進來十幾個便衣警察,其中有合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三四人、合肥蕪湖路派出所二人、巢湖市公安局約五人、巢湖市朝陽區派出所的警察柯磊和國保副大隊長王兵。他們簡單問一句,就開始搜家,沒出示警察證,所謂的「搜查證」是現場填寫。警察搶走了三個筆記本電腦(有一台是他妻子王桂的)、一個主機、三台打印機、三十多本自己學習用的法輪功書,還有鈴木利亞納轎車(牌號皖A jl830)和鑰匙。警察還搶走兩部手機,其中一部是孫女上網用的。警察抄家時不讓紀廣奎清點被抄走的物品,要清單也不給。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紀廣奎先被綁架至巢湖市公安局刑偵樓(執法辦案中心)被刑訊逼供十三多個小時,遭到王兵、柯磊、郎登山(巢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竹籤扎手指、手掌打臉、以拳擊頭、猛擊心臟、手指彈眼球等酷刑。而且他們又偽造了部份筆錄。在巢湖市看守所,紀廣奎因拒絕穿囚服被戴手銬、腳鐐長達三十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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