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榮峰被無錫市江陰法院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蘇州市法輪功學員顧榮峰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被無錫市梁溪區廣瑞路派出所非法抓捕;十一月十五日被無錫江陰法院非法庭審。法庭上,律師依據法律給顧榮峰做了無罪辯護,並指出證據存在造假嫌疑;十一月二十八日接到通知被非法判刑九個月。

現年五十三歲的顧榮峰在法庭上闡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法律上也是合法的,自己無罪,應該被釋放回家。

修大法後疾病痊癒、戒煙戒賭家庭和美

顧榮峰,家住蘇州光福鎮,在修煉法輪功以前有嚴重的胃病,只能吃稀軟的食物,人瘦得皮包骨頭,到處求醫問藥,西醫、中醫、土方等各種方法都用盡了,病情卻沒有一點好轉。那時,顧榮峰還喜歡賭博,贏了錢就和酒肉朋友吃喝,最後輸光了家裏所有的積蓄,顧榮峰不聽妻子勸告,倆人鬧離婚。

一九九七年,顧榮峰開始修煉法輪功,短短幾個月後,他的胃病就好了,他那種喜悅和感恩的心情是無法言表的!

讓家人更加高興的是,顧榮峰還戒掉了賭博,戒掉了煙酒。脾氣也比以前好了,他的妻子看到他修煉後的變化,不再鬧離婚了,也支持他修煉。

一個派出所放人、另一派出所逮捕

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早晨,顧榮峰在無錫上班時,給保安講真相,被誣告,被無錫梁溪區廣瑞路派出所非法抓捕。

顧榮峰家屬天天堅持去無錫梁溪區廣瑞路派出所要人,六月十二日下午,廣瑞路派出所辦案警察梁仁安對顧榮峰家屬說,你們明天上午來接人,想了一下又說我們上午要辦手續,你們下午一點半來接人。家屬放心的回家了。

六月十三日下午一點,顧榮峰家屬在無錫市第一看守所接顧榮峰時,被看守所警察告知,顧榮峰已經被江陰警察帶走了。

顧榮峰家屬急忙趕到無錫廣瑞路派出所問警察,明明通知我們來接人,為甚麼被江陰警察帶走了?廣瑞路派出所警察說我們已經放人了,是江陰警察要帶顧榮峰走,然後警察就給家屬隔著玻璃看了一份江陰檢察院的逮捕證。家屬給警察要逮捕證,警察說不給你逮捕證,你拿到會撕掉的,並且說你現在趕到江陰君山派出所還來得及看見顧榮峰。

另有隱情?

六月十四日,家屬帶著律師到江陰看守所見顧榮峰,律師看到顧榮峰被加戴了手銬腳鐐和約束帶來會見的。律師很吃驚,馬上找駐所檢察官,要求立即拿掉腳銬和約束帶。

律師去江陰檢察院要求閱卷,才知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左右,去年所謂的案子已被江陰檢察院送到江陰法院了。

顧榮峰二零一六年九月三日在江陰市,善意給保安講明法輪大法的真相,三個保安表面接受,事後將他舉報到派出所。九月五日晚七點多鐘,江陰市君山派出所夥同光福鎮派出所警察,到顧榮峰家綁架了他,並非法抄家。

在律師和家人的不懈努力下,江陰檢察院提審後結論「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在家人半拉半搶的情況下,顧榮峰走出了派出所。詳情見明慧網報導:《律師、家人、本人齊心合力 顧榮峰走出看守所》

君山派出所不甘心放人,給顧榮峰非法弄了個「取保候審」。此次江陰警察企圖再次迫害顧榮峰。

非法庭審中各自的表現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十點,無錫江陰法院對顧榮峰非法開庭審理。法庭只能容納十幾個人,審判長兩旁陪坐著審判員,並配備了四個法警和兩個保安。在這樣的氛圍下,警察對當事人顧榮峰加戴手銬腳鐐。

公訴人魏宏濤以莫須有罪名指控顧榮峰,所謂的「證據」是:1.有人舉報顧榮峰給法輪功的小冊子;2.顧榮峰有兩次勞教,顧榮峰一直說「法輪大法好」、「我無罪」等話;3.在顧榮峰家裏搜查出一些法輪功書籍資料。

律師說:舉報人的簽名看不清,也沒有身份信息,懷疑是假的;並指出勞教是非法的,且已廢除,並提供了十四個邪教的文件根本沒有提及法輪功(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宣傳暴力革命,是真正的邪教),及其各地區對法輪功退卷、釋放的情況。

律師同時指出: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出版總署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將之前禁止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的第九十九條、一百條廢除,並於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所以,製作、傳播、擁有法輪功書籍是都合法的。

法庭上,律師從法律的角度闡明了我國現有法律五百多部、法律條款三千多項(條),沒有一條法律明文定性法輪功是×教,更談不上擁有×教組織,甚麼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更是沒有法律依據(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顧榮峰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本案也沒有被害人,最後律師指出應對顧榮峰無罪判決,無罪釋放!

顧榮峰在法庭上也闡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法律上也是合法的,自己無罪,應該被釋放回家。

最後庭審稱暫時休庭,以後再議。

公檢法如此為所欲,何必還走法律程序?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接到通知,顧榮峰已被無錫市江陰法院非法判刑九個月。

本來中共人員自己違反憲法、侵犯人權、破壞信仰自由,卻說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人是邪的;本來中共在誹謗佛法,栽贓陷害法輪功,卻說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違法的;本來是個人信仰的書籍和講真相資料卻被當成「罪證」了;本來就是用違法的勞教制度迫害了法輪功學員,卻被當成「前科」了;本來江陰檢察院對顧榮峰下了「不予批捕」 結論,可是如今又被江陰法院判刑了。因為中共是邪教,所以他不怕人們說它是邪教,就像「我是流氓我怕誰」一樣。

中共一貫奉行「假、惡、鬥」,暴力革命、階級鬥爭,利用宣傳機構對民眾欺騙、洗腦,自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共邪靈在歷次運動中害死八千萬中國人,超過兩次人類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相當於三個月來一次南京大屠殺。這次迫害法輪功更是罄竹難書,被騷擾、綁架、酷刑、致死致殘數以千萬計的學員,甚至被證實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給無數家庭造成巨大痛苦和傷害。

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

生活在一個做好人被迫害的社會,是可悲、可怕的。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

江陰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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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魏宏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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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胡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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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黨組書記、院長:王立新
無錫廣瑞路派出所所長 沈軍
無錫廣瑞路派出所負責此類案件的副所長 李楠
無錫廣瑞路派出所辦案警察 梁仁安 18851578885
無錫廣瑞路派出所總機0510 8240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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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廣瑞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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