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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黃濡紅被非法關押一百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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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黃濡紅被非法關押一百多天,相關單位一直欺騙家屬說很快就放人;另一方面卻把構陷黃濡紅的案件材料送達法院。家屬被迫請律師維護權利。

黃濡紅2017年7月17日在韶關市乳源縣被國保和縣610辦(專職迫害大法弟子機構)及洛陽鎮派出所警察一起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到乳源縣看守所。

剛關押時家屬多次到綁架單位要求放人,綁架單位卻以各種藉口應付、拖延,並要求家屬不准在網上曝光他們的行為,說甚麼案件較輕會從輕處理,只要不曝光很快就放人,否則問題就嚴重。家屬聽信他們的謊言,三個月來一直找熟人、托關係,花了不少冤枉錢,卻一直沒有結果。每次找他們都說:快了,這幾天就放人;再找又說:到月底就放。後又說準備開19大了不能放,要等開完19大才能放,19大過後去找他們卻又說問題嚴重放不了。

綁架單位一方面欺騙家屬;另一方面卻把構陷黃濡紅的案件材料做好,並送達法院。這個時候家屬才清醒過來,知道上當受騙了。

現在家屬已聘請了律師維護權利。律師到當地法院調看卷宗,法院負責人不讓看,律師嚴厲提出法律依據,指出他們的無理行為要負法律責任並且要向上級控告。在家人及律師正義嚴詞下,法院不得不讓看資料,由於案件頁數太多,手機拍照不過來。律師要求法院按律法規定應提供案件資料複印件一份給律師。

目前事件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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