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王鳳英被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點多鐘,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法院非法庭審老年法輪功學員王鳳英。庭審時,王鳳英的家人及法輪功學員入庭旁聽。王鳳英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庭審約12點結束,當庭沒有宣判。

王鳳英老人

王鳳英,現年75歲,是江西省南昌市果品食雜公司(現已劃歸贛江賓館)退休職工。工作時曾受過工傷、造成嚴重腦震盪,此外還患有高血壓、氣管炎等病。王鳳英於1996年修煉法輪功,原有的疾病消失。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王鳳英多次被綁架拘留,被強制關洗腦班,在永修縣看守所遭野蠻灌食,在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被長時間奴役,在江蘇省興化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遭受四天四夜的刑訊逼供,僅2016年一年就遭受了四次非法抓捕。

2017年6月12日上午,王鳳英老人在懸掛真相條幅時,遭南昌市紅谷灘公安分局鳳凰洲派出所非法抓捕,2017年7月17日家人收到對王鳳英實施非法逮捕的「通知書」。

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點15分,位於南昌市東湖區沿江北大道1133號的東湖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王鳳英。王鳳英的老伴及兒女等八位家人入庭旁聽,另有五位法輪功學員在驗過身份證後,也入庭參加旁聽,庭上沒有其他的公務人員或便衣人員旁聽。

王鳳英老人剛進入法庭,就雙手合十向家人及法輪功學員致意,老人雖略顯清瘦,卻精神矍鑠、面容祥和。

庭審時,主審法官李益慶宣讀了起訴書,以所謂的刑法第三百條枉法定罪。王鳳英為自己做了簡短的無罪辯護:修煉法輪功使自己身心健康,做一個善良的好人,自己沒有違反任何的法律,對法庭的所有指控不認可、不服從。

老人還當庭要求歸還被非法抄去的法輪功師父的法像及家中的存摺、現金等私人財產。此時,旁聽的王鳳英的老伴陳述了家中被抄去的金額總數。

約中午12點,庭審結束,當庭沒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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