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獄工作期間有幸得大法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我得法的經歷與很多人不一樣,我是在監獄裏工作時得法的。一九九九年開始,我是新疆天山毛紡織有限公司派往監獄的外派員,負責毛衣加工點的原料發放,成本核算,並指導加工工作。在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八年之間,我被調往新疆第五監獄做「毛衣中隊」的技術指導,在那裏,接觸到了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是被非法判了刑的法輪功學員。

令我非常吃驚的是,他們不害怕獄警,而且堅決認為自己沒有罪。我在監獄裏親眼看到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因為拒絕穿囚服,中隊派了四個服刑犯輪流看管他,不讓他吃飯,不讓他睡覺,這種懲罰叫「瞪眼班」,就是獄警們所說的「熬鷹」。這些警察還用電棍打他。我聽獄警說,禁閉室就是一張木板床,床上四個角有四個鐵環,兩個綁手,兩個捆腳,牆上還有電棒。我聽著都感到恐怖,但這些法輪功學員卻不害怕。

我幹活的這個中隊有兩百多名犯人,被關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有七、八個。中隊警察派有文化的人來協助我做記賬等工作,其中有一位是法輪功修煉者胡敬堯。我很想知道修煉法輪功的這群人到底是怎樣的一群人。在工作接觸中,我了解到他是一所化工技校的老師,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了二年。他在法庭上說「法輪大法好,修煉法輪功沒有錯,」法官說他在法庭上藐視法官。他又被加刑一年,於是被判了三年。

他的妻子是個醫生,也因修煉法輪功被判了二年刑。夫妻雙雙被非法關進監獄。

在與他的接觸中,我覺的他人特別好,非常善良,有知識,有禮貌。我暗中觀察他,發現煉法輪功的人不像電視裏說的那樣,相反修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在沒有警察監視的情況下,他給我講關於法輪功的事,漸漸的我對法輪功產生了興趣。

我很想看看《轉法輪》到底講甚麼,胡敬堯告訴我可以找他的一位朋友。終於一個機緣我得到了一本《轉法輪》。《轉法輪》真的是一本教人做善事,做好人,說真話,提升人道德品質的一本好書。我敬重修煉法輪功的人們。如果人人都學法輪功,都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就不會有那麼多人違背自己良心去做壞事,整個社會風氣也會變好。

我也萌生了想要修煉的心。我慢慢理解監獄裏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心中有大法,法可以戰勝一切邪惡。

我悄悄的給關在監獄裏的法輪功修煉者帶進法輪功書籍。有一次清監時,被監獄查到了法輪功的書籍等資料,監獄中隊領導懷疑我,中隊領導威脅恐嚇我,我非常的害怕,但我就是一個字都不說。因為這事,我被調離監獄,回家待崗,工資也沒了。可我一點也不後悔因此丟了工作。但我知道監獄裏各種折磨人的手段的殘酷,我害怕監獄再來找我糾纏,我渴望離開中國,遠離危險。

二零一零年,我陪孩子讀書,來到澳洲。初來澳洲時,為了生計,我得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不到一週時間,我的胳膊腫的很大,手腕疼的連個盤子都拿不動,飯店的同事勸我去看醫生。我知道我是大法修煉者,在對待身邊的大事小事時,我嚴格的要求自己,我想這是我實修證實法的路,所有吃的苦受的累都是在消業。沒幾天我的胳膊就開始消腫,手腕也不疼了。還有一次,有位客人遞給我三十元飯錢就走了,我接過錢一看,上面是一張二十,下面卻是一張一百的,我急忙追著跑出去,把多餘的錢還給他們,他們連聲說了好幾個謝謝。

在飯店工作中,我幹活不偷懶,髒活、累活搶著幹。老闆知道我是法輪功修煉者,他從我的表現來認識法輪功,慢慢的他明白法輪功是教人做好人的好功法,是修煉。我從一個普通的員工被提升為店長。

作為店長,我負責的事很多,店裏所有的進貨都歸我管,有的供貨商為了讓我們用他的貨,暗地裏要給我提成,我謝絕了。我知道「不失不得」[1]的道理,不要不義之財,否則得給他多少德呀!現在,老闆把營業款也交給我管,每一筆營業款賬目都記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每週五晚上是小組集體學法煉功的時間,老闆知道我要請假,有時他就替我工作,讓我快些走,煉功不要晚了。

管理一個店,有時生意不太好,我難免心裏有壓力,脾氣有些急躁;有時候說話直來直去;有時語氣太重,很容易傷害到別人。現在我能馬上意識到是自己錯了,於是我趕緊向他們賠禮道歉!師父說:「我們作為一個煉功人,矛盾會突然產生。怎麼辦?你平時總是保持一顆慈悲的心,一個祥和的心態,遇到問題就會做好」[1]慢慢的,我開始養成從他們的角度想問題的習慣,同事們也都很信任我,並配合我完成工作。遇到有大法講真相活動我需要請假離開店的時候,飯店裏的工作依然井井有條。

當我看到明慧網上曾刊登過在監獄得法的修煉者的心得體會時,也萌生了把自己在監獄得法修煉的經歷寫出來的念頭。我感到自己很幸運。在這十四年的時間裏,我真的從做一個好人開始,一點點的提高上來了。感恩師尊的慈悲救度!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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