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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法院對徐秋蘭二審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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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淄博張店區法輪功學員徐秋蘭被張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徐秋蘭上訴到山東省淄博市法院,十月底,徐秋蘭二審被維持原判三年。

徐秋蘭遭非法騷擾、綁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份,淄博張店區各大派出所對所有訴江(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近百人進行騷擾。派出所、610、居委會各出一兩人挨個去法輪功學員家詢問還煉不煉,並拍照簽字。

其中金信花園小區法輪功學員張文隆、徐秋蘭夫婦先是被上門騷擾,過了幾天徐秋蘭被抄家綁架,被非法刑事拘留。

徐秋蘭的律師和家屬舉報辦案法官

徐秋蘭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案件已到法院階段,七月十四日,北京律師郭海躍向張店區法院齊豔法官遞交代理手續,開始齊豔(張店區涉及法輪功的案件都是有齊豔和郭建兩人承辦)以找領導商量為由推脫,律師打了三四遍電話以後接了,齊豔說,需要律師在當地司法局出具書面證明。律師再打電話齊就不接了。

律師到區檢察院實名舉報,給的答覆是要求律師配合法院的這些無理要求,律師到市法院信訪辦開具證明,再找齊豔不接電話。律師向區法院信訪辦實名舉報齊豔的違法行為。

七月十八日,家屬到張店區監察委和淄博市監察委實名舉報,這兩個單位都不接,給出的理由是法院具體事情需要到市法院或區法院信訪辦反應,但是市法院已經開具了證明,區法院根本不管,可見張店區法院有多麼的囂張。晚間區法院一個男性工作人員給律師打電話說可以備案截圖,發給他們區法院也行,說齊豔一個人也做不了主。

目前律師已經備案。七月二十日,家屬將實名舉報信郵寄給了淄博市檢察院、山東省檢察院、山東省高級法院,實名舉報齊豔法官的違法行為。

張店區法院對徐秋蘭非法庭審判刑三年 上訴後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張店區法院法官齊豔的書記員給律師打電話,說要八月十七日非法開庭審理徐秋蘭的案件。因律師有事和書記員商量要求改日開庭,書記員不同意。經律師爭取,齊豔又單獨給律師打電話,說可以改到八月二十號以後再選一天非法開庭。

張店區法院於八月二十二日對徐秋蘭非法開庭,張店區法院因為害怕徐秋蘭的家屬一直控告他們非法的行為,僅用了一個星期就給徐秋蘭非法判刑三年,即八月三十日給她徐秋蘭下達了判決書,徐秋蘭不服,提出上訴。

十月底,二審淄博市法院維持原判三年。

徐秋蘭的丈夫張文隆因為妻子鳴冤遭打擊報復

徐秋蘭的丈夫張文隆一直控告公、檢、法的非法行為,張店區法院法官放出話來威脅其家屬說國保在整理材料要將張文隆再抓進去。

張文隆不懼恐嚇,於九月四日分別向淄博市檢察院、法院,山東省檢察院、法院,最高檢察院、法院,通過郵局EMS控告國保大隊薛明、檢察院公訴人孫琰冰、張店區法院院長王德祿、法官齊豔的非法行為。

張店區國保和張店區法院相互勾結,打擊報復因依法為妻子徐秋蘭鳴冤的張文隆,於九月二十八日將他非法抓捕。

張店國保哄騙老實的張文隆說。因為你控告和馬上要開十九大了,擔心在十九大之前控告他們鬧事,所以就抓起來關三十七天,然後放了他。

十一月二日,國保那邊應該放人的當天,卻將張文隆報到檢察院妄圖非法批捕,但是檢察院因為證據不足,給打回到公安,讓其整理所謂證據,繼續構陷。

法輪功學員是真正按照真、善、忍做人的善良人群,在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已獲有口皆碑的美譽,他們是任何一個正常社會求之不得的好人。只有邪教中共憎恨好人,迫害法輪功。跟這樣的邪教惡魔為伍能有好下場嗎?追求美好未來的朋友們,趕緊了解法輪功真相,跳下中共邪教的魔船吧,那才是真正害你沒商量的陪葬船。

參與迫害人員信息:
賈立華 大隊長 13335227111
顧 濤 教導員 13853362222
邢 傑 主任科員 18653369392
趙劍鋒 副大隊長 13953376543
王延魯 副大隊長 13001501555
許穎賢 副大隊長 13589573714
薛 明 副中隊長 13070605086
郝 濤 所長 2060036 13805330738
王效文 教導員 13953316676
孫 勇 副主任科員 13506442858
孫廷君 副所長 13001518222
高 民 副所長 2061915 13583318333
閻 峰 科員 13705330352
劉萬青 科員 2061579 13002707136
羅漢勇 科員 13365336999
孔 雲 科員(戶籍) 2062164 13561606688
趙 娜 科員(內勤) 2065567 15953324963
紀委
王美芳:18653376877 13853302256 05332189169
王科遠:15666702200 0533-2189160
姚芳 :13605330027 0533-2189149
李驥 :15666702387 0533-218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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