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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煉法輪功獲新生 蘭州趙婷被戒毒所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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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蘭州市安寧區法輪功學員趙婷女士,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被城關區五泉派出所警察綁架,目前被非法拘禁在蘭州市戒毒所(位於蘭州市七里河區龔家灣)。

趙婷女士是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臨夏路街道辦事處的幹部,一九九九年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

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的十八年中,趙婷與丈夫遭受到十次非法關押,五次抄家,難以計數的上門騷擾,趙婷被逼長年流離失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份,五泉派出所實施所謂的「敲門行動」,在跟蹤趙婷的丈夫王玉清後找到趙婷現在居住的地方,並蹲坑等候,在趙婷下樓取快件時將她綁架,非法拘禁至今。

以下是趙婷的自述。

我丈夫叫王玉清,是蘭州市西北師大實驗中學(原蘭州市第四十五中學)體育教師。家住蘭州市安寧區邱家灣三十五號一零一室。

丈夫一九八七年得了乙肝,經多方治療效果不佳,九二年病情不斷加重,九四年轉為局部肝硬化,每年幾乎都有一半的時間躺在醫院裏,九四年七月因闌尾穿孔動了一次手術,九五年五月因肛瘘動了四次手術,病痛折磨得丈夫生不如死,我因照顧丈夫和年幼的孩子不能上班,沉重的經濟負擔壓得我們一家喘不過氣來,我幾次都動了輕生的念頭。

就在一家人在絕望中苦熬時,在朋友的幫助下,一九九六年三月丈夫有幸喜得法輪大法,開始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之路,看著丈夫修煉後一天天的變化,我好像又看到了希望。一年後,丈夫身上的疾病不翼而飛,又走上了工作崗位,從此丈夫兢兢業業的工作,業餘時間校園的花壇像似承包給了他,籃球場壞了,丈夫主動去修好。丈夫一改過去的暴脾氣,待人也和善了,在家儘量多做家務,騰出時間讓我上夜大,一家人過上了其樂融融的幸福生活。

我自小體弱,有先天性心臟病、神經衰弱,腰椎摔傷做過兩次牽引手術,類風濕關節炎、子宮內膜異位症,還有氣管炎、哮喘、糜爛型胃炎等,病痛折磨的我生不如死,走路扶牆,晚上只能坐著睡覺。一九九九年元月宮外孕大出血又動了一次手術,術後七天腹脹不通氣,痛的我滿床打滾,醫生通知我第二天再次手術。

看著熬紅雙眼的丈夫,我痛不欲生,再無勇氣承受病痛的折磨,我請求丈夫將我帶回家,不要做個孤魂野鬼。我同意丈夫的建議:回家修法輪大法。他便將我帶回家。到家後他給我一本《轉法輪》,我躺在床上開始閱讀。

第二天晚上十一點四十分左右,我將讀了一半的《轉法輪》放在枕邊,關燈後準備睡覺。忽然,我看見在我蓋的被子上方有一個近一米大、金光四射的法輪在飛快的旋轉,我驚呆了。忽然感覺有兩隻手插入了我的腹部,猛的一扯,我疼得「啊!」的大叫一聲。丈夫趕緊打開燈,問我怎麼了?我將身體的感覺告訴他,他高興的說:「師父管你了,給你清理身體呢!」正說著腹中如開鍋一般,一會兒便通氣了。

過了兩天此種情況又出現了一次,之後我便能吃能睡。十幾天後我就去上班了。從此我身輕如燕,至今再未吃過一粒藥,真正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舒服美妙。親身體驗到了大法的美好,我對師父的感恩無法言表。

可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江澤民為首的邪黨流氓集團發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丈夫想不通,這麼好的功法卻被這樣誣陷、迫害,丈夫七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兩次去省政府上訪,兩次被非法關押,七月二十二日我們家被強行抄了,而後就是公安、派出所、街道、單位不斷的騷擾。八月三日因丈夫拒絕寫所謂的保證而被再次非法抄家。

九九年十月一日,丈夫因去慶陽西峰市看望同學被西峰公安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週,其間遭犯人體罰、毆打,後由原四十五中學校長張其綱和十里店派出所民警牛為民帶回,所花費用五千多元均從丈夫工資中扣除,並送蘭州市安寧區元台子派出所拘留了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丈夫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蘭州駐京辦,後由牛為民和張其綱一行五人從北京接回,所花費用七千多元均從丈夫的工資中扣除,我們家也因此被再次非法查抄。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十里店派出所鄧教導員帶領二十多人又一次非法抄家,當我向他們索要搜查證並警告他們是知法犯法時,鄧教導員居然破口大罵:「老子包裏有的是,要幾張隨便給你開。」隨後把丈夫綁架到十里店派出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忍無可忍的我帶著給江澤民的一封信,和丈夫、孩子一起進京上訪,我們還沒到信訪辦就被非法抓捕,我和九歲的兒子被關在房山區看守所,在那裏惡警們連一個九歲的孩子都不放過,劈頭蓋臉的毒打,我的心碎了,也明白了誰好誰壞,我從那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大法弟子的身上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看到了中華民族的希望,從此我堅定的走上了修煉之路。從北京回來後我被非法關入城關區桃樹坪拘留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九日丈夫再次被十里店警察牛為民綁架送平安台勞教所勞教,後被送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們全家再次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但在途中被安寧分局政保科惡警陳志剛等劫持回來,我被安寧分局拘留十五天,後因絕食抗議這種無理的迫害,七天後放回。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我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到城關區桃樹坪拘留所迫害近半年,於六月四日重獲自由。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我再次遭到城關區政法委書記董建民和臨夏路街道書記蘆福全、綜治辦主任張三傑(原臨夏路派出所副所長)的綁架,準備送往蘭州市臭名昭著的龔家灣洗腦班迫害,我被逼走脫,從此我過上了有家不能回,生活無著落的流浪生活。

二零零二年九月,安寧區政法委和市公安局再次將丈夫綁架到龔家灣洗腦班迫害,期間洗腦班書記祁瑞軍、主任羅玉成等對丈夫進行了殘酷的迫害,背銬一星期左右,逼丈夫交出我,在迫害十五個月後才獲自由,期間十一歲的孩子孤苦伶仃、食不果腹,每夜都在驚恐中度過,小小年紀就經歷了骨肉分離的悲傷。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七日上午,市公安局以保奧運為名,綁架了正在單位上班的丈夫,同時破門而入綁架了正在家休息的兒子王浩蔚和同在一棟樓上住的丈夫的妹妹,並對兩家進行了查抄,搶走現金九千多元、計算機、打印機和法輪大法書籍等物品,後將兒子和小姑放回。丈夫被綁架後沒人通知家屬,直到六月二十四日家人才打聽到丈夫的下落。

這種行為是誰在犯法?是誰在踐踏法律?是誰在有法不依?是誰在侵犯人權?這不是一目了然嗎?

寫給參與迫害的警察:

修煉法輪功,起初只為了強身健體,後來隨著煉功,慢慢的讓自己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可是江××出於妒忌,利用權力肆意詆毀和誹謗法輪功,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我們站出來說一句實話、講一句真話,就令公檢法人員心驚膽寒嗎?非得耗神耗力耗費人民的血汗錢一次次對我們這些煉功人實施綁架、抄家、拘留、逮捕、起訴、判刑嗎?蘭州市的司法人員,你們真的懼怕本地好人多嗎?你們真的那麼恐懼我們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煉功人嗎?甚至不遺餘力的寧可從頭至尾非法操作、不走程序、不講法律,公檢法聯手將蘭州本地的法輪功學員一個個往洗腦班、戒毒所、看守所、監獄等地方送,送的那樣心安理得。當你們低下頭看自己的人生之路,前途一片茫然的時候,你可知道,你在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堵死了你自己未來的路。

五泉派出所強行讓趙婷遷戶,唯一的理由是趙婷修煉法輪功,轄區片警和派出所不願意接納轄區內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那麼派出所要的是甚麼樣的人?警察公然違背法律規定,肆意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來挾制趙婷遷戶或者選擇轉化。這就是蘭州市城關分局警察執法犯法的事實。面對法輪功學員,今天的城關分局仍能公然不講法律、公然違背憲法對公民人身自由權利的保障,公然違背刑法第三條「罪刑法定原則」侵犯公民的人權,無視刑法和憲法保障公民信仰權利的條文規定,同時城關分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公然挑釁著《警察法》和《公務員法》對警察執法的約束,也在對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公然敵對。可是面對全國各地司法機關頻頻釋放法輪功學員的事實,作為城關分局的負責人是否想過,像張越、李東生、王立軍那樣被繩之以法,像蘇榮、虞海燕、王三運落馬,都是他們長期以來跟隨江××迫害法輪功學員所遭的報應,城關分局的負責人能夠指示分局警察肆意迫害法輪功學員,明目張膽的目無王法、踐踏法律、迫害無辜,可否想過你的行為帶給自己的後果──生命承付不起。

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正視法輪功真相,給「真善忍」應有的位置和尊重,那才是我們生命本性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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