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王彩霞和女兒劉東洋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法院九月二十七日通知王彩霞的兒子,九月二十八日領旁聽證,九月二十九日宣判。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早七點半,長春市南關區法院公開宣判,但只有王彩霞的兒子一人旁聽,主審法官宣讀了判決書,非法宣判王彩霞五年,劉東洋四年,兩人分別判處罰金各一萬元。王彩霞、劉東洋提出上訴。中共又製造了一起迫害好人的冤案。

中秋前夕,王彩霞的雙親和兒子得知兩位親人被冤判,不知又要流多少淚,傷多少心。

奉勸公檢法司的各級辦案人,停止助紂為惡的執法犯法行為,明辨是非,不要再執行迫害人民的政策,給百姓製造苦難。及時懸崖勒馬,解脫自己吧!

案件回放:

(一)撬窗入室綁架、搶劫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早上五點,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彩霞聽見有人敲門,說是警察,王彩霞開門看見有五、六個便衣圍了上來,立即關上了門,並跟兒子劉志遠、女兒劉東洋一起頂住了撞門。

這幫人竟然用工具撬開了窗戶,跳窗而入,一共進來了十多個人。劉志遠大聲斥責他們,被警察打倒在地,腿上鮮血直流。

警察從家中搶走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部手機、二套法輪大法書、現金一萬七千多元等私人財物。警察還假裝問:這些是幹甚麼用的?

王彩霞一家三口被帶到了長春市農安縣,才知道原來作惡的是農安縣國保警察,他們頭一天晚上就守在樓下。農安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第五中隊曹姓隊長和十幾個警察參與綁架。

農安縣國保將劉東洋關進了長春市第四看守所,把沒有修煉的劉志遠給放了。王彩霞因血壓太高,看守所拒收,被送到了農安縣中醫院住院一宿,警察給王彩霞注射降壓藥,硬是把王彩霞送進了長春市第四看守所繼續迫害。

看守所接收後第二天,量出王彩霞血壓二百一十。王彩霞兒子劉志遠聽說後,去農安縣國保大隊要人,農安縣國保恬不知恥的說:你媽沒有事,要不看守所不會收的。

(二)非法構陷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王彩霞、劉東洋被非法批捕。家屬同律師來到農安縣國保大隊詢問,被告知:「現在(構陷的案卷)不在我們這了,你們去檢察院問吧。」家屬說:「我們已經去過檢察院了,檢察院說沒有到啊。」警察說:「我也不知道,得問我們領導。」家屬說:「上次你們也是這麼說的,你們領導啥時候來啊?我們住在長春,來一趟不容易,能不能給我們你們的電話?我好打電話諮詢。」警察說:「我們是國家保密單位,沒有電話。我們只是上午八點半~九點半在這,其餘時間,你們別來。」

家屬上前要被扣押的一萬七千多元現金,警察斜著眼說:「你不知道你媽犯的是甚麼罪啊?還要錢?跟檢察院說去吧!……你這個小伙子,不好好上班,老來我們這幹甚麼?」家屬愣住了:「你們不抓起來好人,家屬能不上班,一百多里天天往這跑?人都是媽生的,媽媽出事了,兒子不應該來嗎?來一次一個說詞,到底哪句是真話?」

長春市南關區檢察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份將構陷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劉東洋的卷宗移交長春市南關區法院。

長春市南關區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週六)早七時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王彩霞和女兒劉東洋。開庭的整個過程非常平靜,只有庭長、公訴人、兩位律師等,當時只允許王彩霞的兒子一個人進去旁聽。而「610」和警察等人員全部在外面盤查、騷擾來這裏支持王彩霞、劉東洋母女的法輪功學員。

馬衛和周運昌兩位律師為王彩霞、劉東洋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整個過程有三分之二的內容是律師的辯護。

(三)法庭外,盤查、綁架周邊民眾

五月二十七日早六點左右,法院門口就停了好幾輛警車,陸續增加了大批警力。大概七點多時,一個中年男士被幾個法警圍著來到法院旁邊的後院,法警吵吵他為甚麼在這停車,幹甚麼。並吼他把自己車打開,說要翻他車,還要翻後備箱。一保安模樣的人說:這車裏之前還有一個年輕的女的呢!這名中年男子後被帶往派出所。

不遠處,還有一個白頭髮老太太被一群法院的人圍住,並逼問她來幹甚麼,說法院的人有權盤查周圍的人,還要查她身份證,上派出所說去,老太太說自己也沒幹啥壞事。

後院的門已被法警攔截,過往行人一般也不讓通過。法院的人開始挨個查看周邊停放車輛,看其中有無人員坐在其內,並盤查路過法院門口的人,尤其是年齡大的老太太。

法官孫劍波電話:0431-8855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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