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達州市李成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近日得知,四川達州市大竹縣法輪功學員李成芳,在被非法關押十個月後,被大竹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四千元。

李成芳女士,五十多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與她的丈夫及大竹縣法輪功學員邱大明與伍鳳瓊夫婦,在大竹縣竹陽鎮家中,被鎮北區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抄家,李成芳家中的現金與銀行卡被抄走了。

之後,李成芳被非法拘留在達州市看守所,伍鳳瓊被非法拘留在大竹縣看守所,李成芳的丈夫和伍鳳瓊的丈夫邱大明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李成芳被大竹縣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是龐曉洲。律師按家人的要求做了辯護,整個庭審一個半小時,沒有當庭宣判。

兩個多月後,家屬才獲悉,李成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四千元。


公訴人龐曉洲電話15881868910(多次參與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
大竹縣政法委:
電話:0818-6231808
書記魏輝才13778385999
副書記胡小偉13808243818、0818-6252989
大竹縣「610」辦公室:
主任甘建軍13882860596辦0818-6222202
副主任張力15982978836辦0818-6242610宅0818-6223550
大竹縣公安局:
局長陳勇13558526823、18180191001
大竹縣國保大隊:
電話:0818-6221159
大隊長何某手機18180191515
大竹縣檢察院:
檢察長陳剛0818-6221372
大竹縣法院:
地址:竹陽鎮新華街245號,郵編635100
電話:0818622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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