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樺川縣善良農民劉子平被非法判四年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南縣法院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告知劉子平家屬、律師,劉子平被判刑四年,劉子平接到所謂判決書後,當即提出:要求上訴。十月十一日,律師再次去看守所會見劉子平,律師代理向佳木斯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律師及家屬繼續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

佳木斯市樺川縣橫頭山鎮善良農民劉子平修煉法輪功後,鄉親們有困難時他都主動幫助,成了本地公認的好人。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晚被綁架、構陷,於九月二十日上午遭非法庭審,公訴人阻礙當事人提及法輪功。律師依法辯護,據理力爭, 最後把公訴人駁得無言以對。庭審草草收場,沒有宣布結果。

劉子平被非法關押已達一百五十個日日夜夜,身體明顯變的憔悴、消瘦。在法庭上,他一直都在否定公訴人對他的無理、非法指控。他說:給民眾資料看,是行使自己言論自由的權利,我沒有犯法!學法輪功做好人更不犯法!

當天的所謂「庭審」中,審判長有意袒護公訴人。比如公訴人張金玲(副檢察長)肆無忌憚的在法庭上多次打斷當事人陳述權利,阻礙不讓當事人提及法輪功真相,公然誹謗、污衊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人格侮辱、歧視,企圖阻礙律師、不給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的機會。律師一再舉手,爭奪律師辯護的合法權利,在合理抗爭後,才得到當事人的合法陳述權利。

律師依法辯護,據理力爭, 最後把公訴人駁得無言以對。然而,公訴人張金玲毫無隱晦,當場又宣讀給劉子平量刑四年。中共人員赤裸裸地暴露出專橫跋扈、肆意違法,引起旁聽人員的極大憤慨。一位七十歲左右的退休老人,曾經擔任過武裝部部長、鄉長。旁聽中,反覆嘟囔著說:這庭開的真砢磣(東北方言可恥的意思)。

樺南縣法院參與非法庭審人員:
審判長 :車旭冉-13845494432 辦公室-04546797047(曾審判過法輪功被構陷案件)
陪審員;劉洋-18724267767 辦公室-04546797050 張曉冬
書記員:陳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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