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江」後的風波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一天,鄰居告訴我說:「六一零與社區的人拿著你的相片在到處找你,明天可能會去你的新居。」我馬上意識到是因起訴迫害元凶江××(「訴江」)一事,心裏有點慌,怕又給丈夫增加壓力。

定了定神,我找到了同修,說了此事。同修說:「你是老大法弟子,知道如何做好的。」是啊!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不能忘記我的使命呀,明天找上門來,我正好救他們,平時要找他們講真相,還不方便呢。

天下起了很大很大的雨,在雨中,我求師父加持我。師父告訴我們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1]一路回來,我不斷的向內找。

我的訴江狀被截回了,這與我有很大的關係啊,我們同時發的五封信都被截回來了,惡人唯獨來了我家,應該與我這次搬新家「嚴格保守秘密」有關──因為怕惡人上門騷擾,怕影響兒子,怕在新住的地方丟面子。

第二天,也就是端午節的前一天,一早我買了菜回來,剛進院子,五個人也不知從哪出來的,一擁而上,我馬上停止了開電子門,他們硬要上樓看看。我說:「我剛搬家,還沒收拾好,有事在此說吧。」

丈夫回來了,擋著門,就是不讓進:「有搜查證嗎?」他們又翻我買菜的袋子,說甚麼看看有甚麼好吃的。丈夫說:「不許動,別人看沒事,你們看違法。」他們說:「對不起,那就不看了。請你愛人到派出所去一趟,落實一個事情。」我說:「是訴江吧。」他們說:「是的。」我說:「你們截了我的信,私拆我的信件,不知道這是違法嗎?要判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徒刑,還要罰款的。你們知道嗎?我為甚麼起訴江澤民,自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們家從未安穩過,原來我是我家裏的經濟包袱,修煉了無病一身輕,江澤民用莫須有的罪名把我關進拘留所,幾次綁架到洗腦班,家裏一點點積累,被你們搶了,我丈夫工作也丟了。」

六一零頭目說:「別說了,到派出所去說。」我不去,因我新住的房子臨街,下面又是商鋪與市場,看熱鬧的人擠得水泄不通。這時我想院子裏、街上這麼多人看見了,我索性豁出去徹底放下怕別人知道了丟面子的心、怕心,我對院子裏與街上的人喊:「大家看看,評評,我是修煉佛法的,信仰是我的自由,江澤民剝奪了我的自由迫害我。我起訴江澤民,這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現在新政府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何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六一零頭目又叫來一車全副武裝的特警,這時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還有路人在拍照。丈夫說:「你們在犯法,攔截信件,私闖民宅,還搞武裝鎮壓。」國保主任叫他們那些連人帶車都開走了,又與我丈夫商量,坐他的私家車去一趟派出所,馬上回來。丈夫對國保隊長說:「有誰把她怎麼樣,我今天死在那裏。」就這樣,丈夫和我坐上了國保的私家車,去了派出所。

一路上,我請師父加持弟子正念,想到師父說的:「大法弟子是我的弟子,誰也不配管」[2]。正念一出,我一點怕心都沒有,加緊時間給隊長講真相,告訴他善待大法弟子有福,迫害大法弟子多災又多難,上面的政法委周永康都抓了,六一零主任李東生也被抓了,不久恐怕會輪到下面了。

到了派出所,國保隊長與六一零頭目在不到十分鐘一直未見蹤影。這時我兒子和媳婦來了,我九十三歲的母親也來了。警察做記錄問話:「訴狀信誰叫你寫的?」我回答:「善惡有報是天理,我只是起訴江澤民,冤有頭、債有主,而你們,我不忍心起訴,因為你們都是受害者。」我母親(也是大法弟子)九十三歲了,耳不聾、眼不花,她插嘴說道:「你說的江澤民現在在哪裏?這麼好的功法,這壞人在哪兒?我也要找他去清算。」警察也笑了,年輕警察還想問一些個人信息,我叫他別問了,起訴狀上都寫著。

到了十二點多了,派出所裏只有兩個警察守著我們,所長在外面不停的打電話,好像在推卸責任。六一零和國保隊長都回家休息了,所長也不想管了,對我丈夫說,可能要(非法)拘留,少則幾天、多則十五天也不了了之了,還不斷發牢騷,說:「這本來就不是我們管的,今天是協助抓人的。」

這時,年輕警察還叫我在記錄上簽字。我說:「為了你的未來,我不能簽,我要簽了,就是你辦這錯案的證據,起訴江澤民不違法,相信善惡有報是天理,真實不虛。」我抓緊時間,勸這兩個警察退了團、隊組織。這時所長又打電話回來說:「回去吧!回去吧!這事本來不歸我管,九十多歲的也帶來了,全家人回去吧。」

通過這次訴江風波,我們全家(有修煉的、有不修煉的)配合在一起,都站在大法的一邊,說的話就有能量,我終於在師父的慈悲保護下,堂堂正正走出了派出所。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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