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不是汲取反面教訓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修煉中的同修幾乎都有做不好、走彎路的經歷,師父很理解的告誡我們:「以前很多事我看都是存在這問題,你們就是這樣跌跌撞撞往前走,摔的一個跟頭接一個跟頭的。但是我希望大家摔跟頭之後要吸取正面教訓,不要老吸取反面教訓。吸取反面教訓就是用人心在想問題,把自己變的狡猾、圓容,那就變壞了。」[1]

個人體會,在大陸的環境裏,一方面大法弟子都知道迫害是舊勢力強加的,誰也不想走舊勢力安排的路;另一方面誰也不願意承受被迫害中所帶來的痛苦,所以怎麼能不被迫害就成了大陸大法弟子交流中的重要話題。在被迫害中也最容易汲取反面教訓。被迫害的越嚴重越會承認迫害,從而怕心也愈加嚴重,而這種怕心又會被邪惡鑽空子,針對怕心演化出種種假相。如果是協調人汲取反面教訓,不僅影響自己在正法修煉中堂堂正正承擔使命證實法救人,還會影響到協調範圍內同修的正念配合,從而影響救度更多的眾生。

二零零二年,我被惡人綁架,雖然我沒有配合邪惡,但是在沒有任何所謂的證據,「零口供」的情況下,被非法判重刑,我上訴到當地中級法院,中院的兩名法官到看守所來非法提審我時,見面就問:你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不煉(法輪功)呢?一聽,他們其中一個法官說,「既然你還堅持要煉,那你上訴有甚麼用啊?憑你曾當過站長的這個名份,就夠判這些刑期了。」說完,他們都沒坐下,轉身就走了。在師父的慈悲呵護和同修們的正念幫助下,一年之後,我闖出了黑窩。從此下了決心,再不想當負責人了。當時想,既然在修煉的環境中,也不需要常人官職那樣的負責人,為甚麼自己非要承擔這個角色呢?不然能讓邪惡當頭迫害嗎?還是當個普通學員好,反正都是修煉。後來同修一個接一個的來找我,希望我繼續參與當地協調。我說,修煉離不開師父和大法,其他離開誰都能修煉。讓同修都走自己的路吧,其實就是因為被迫害中汲取了反面教訓,怕被邪惡再把我當「頭」迫害,當時在協調同修中起到了一定的消極作用。經過一段時間靜心學法,向內修,找到了是自己在大法中有求名的心、顯示心、證實自我的心和色慾心等未修去,被舊勢力鑽了空子,這才是遭綁架迫害的真正原因,漸漸的才從被迫害的陰影中走出來。

鄰縣有一同修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都已經被送到監獄去了,網上卻一直未見揭露迫害真相的報導。我們就找那一地區的同修交流,當地一協調人很有理由的說:「你們不了解我們當地的情況,當時同修也想揭露迫害,已將膠貼都打印出來了,是我沒讓去貼,也沒讓曝光,我看他們修的不行,都不成熟,等大家修好了再說,現在揭露迫害,可能抓的人就更多了」。此協調人就是從監獄剛剛回來不久的同修。

幾年前,本地一協調同修找我去和幾位外地同修交流,我本以為他們是當地的協調人,可一問,卻都說自己不是協調人,還強調說,當地已經沒有協調人了,原因是個人修煉時期的那些老站長們大多被迫害了;二零零二年走出來了一批同修,但都被綁架了;二零零五年又有人做協調,可不久又被綁架了。最後,大家得出結論,在這種環境下誰協調誰就容易招致迫害,結果就沒人協調了。交流中發現,他們都是看重了外在表象,汲取反面教訓。

筆者所在地區和周邊地區的協調人中,汲取反面教訓的也不少。比如,有協調同修在幫同修聘請律師的過程中,被綁架迫害,因求出來的心被邪惡鑽了空子,沒有走正修煉的路,回來後就開始否定聘請律師配合救人反迫害的做法,說,「請律師沒有用,同修不僅沒救出來,卻白花很多錢。即使請了律師,也救不了幾個人,還不斷有同修遭迫害……」從此,反迫害的項目不願參與,當同修在一起交流時,也總是迴避這一話題。

某地區一協調人,總結了多年來同修被迫害的教訓:「凡是遭迫害都是同修不修自己有漏造成的」,就汲取了這方面的教訓,再加上認為自己悟的對,大的小的環境中都特別強調個人修煉,在當地同修中「有漏就會被迫害」的觀念越來越重,這位協調同修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同修真正被迫害的原因,就是因為自己沒修好,只要向內找,修去人心就不會被迫害」。因此,所協調地區的同修,在反迫害方面多是被動去做。自己缺少主動反迫害的意識,當本地區或監獄發生同修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時,表現也很麻木。因為有人心就是「漏」,這樣就造成同修都怕自己有漏而招致迫害。由於這一思想意識符合了舊勢力的個人修煉的理,所以這位協調同修個人修煉的關很大,一段時間曾被當地一些同修把他說成特務的保護傘,使整體同修的間隔不斷加大,又讓舊勢力鑽了個大空子,本來在全省範圍都已經解體了的洗腦班在這一地區又死灰復燃。而且瘋狂肆虐。

還有一地區的協調人,曾因前幾年掛條幅後,當地公安局下令,一連綁架了幾名同修,汲取反面教訓後,對能震懾邪惡、啟迪世人、外觀醒目的講真相形式,比如掛條幅、展板和貼膠貼等,都不讓當地同修去做,一有同修提出做展板、膠貼或條幅時,她就說:「我們不看重那些外在形式,以前沒少掛,膠貼也沒少貼,很快就得被人給弄掉,不僅救不了幾個人,還讓眾生造業了」等等。有些同修出於自保,也很認同協調人的這一看法。

當然,被迫害汲取反面教訓也有法理不清的原因,就說我本人吧,本以為自己找到了幾次被迫害的原因,已經不汲取反面教訓了,但是,一遇到一些危險的環境,怕心還會不斷出現,如果這幾天要是學不好法,人心觀念多的時候,遇到需要配合的證實大法的工作,特別是表面看起來有危險的工作時就有障礙,儘管心裏十分明白,只要正法需要,師父一定會呵護,邪惡也不配迫害,與同修交流時也常這麼說,但是那種「有漏就容易被邪惡鑽空子」的觀念和幾次被迫害的陰影還是不斷的往上翻。每次去承擔的時候都得下一番決心,真有一種豁出去的感覺。其實這種豁出去的想法就已經承認迫害了,自己的這種觀念,在做協調的時候也會表現出來而感染其他同修,每每有迫害發生還會去聯想。比如說,近一年多全省多個地區發生邪惡大面積綁架同修的案例。每次發生這樣的迫害案例都會聯想一下本地區,是不是也有同類的問題。無論當時嘴上說的怎麼好,是為了堵漏洞,是為了不給眾生犯罪的機會。但是,內心還是有承認迫害的因素。為了解開心裏的疑惑,在今年的《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上我提了一個問題,「弟子:大陸弟子問師父好,近一年多我們省多地出現了大面積綁架大法弟子的事件。我的問題是,正法接近尾聲了,今天出現這種干擾,是整體修煉有漏洞嗎?還是……」[2]

師父解答:「甚麼也不是。就是還沒有修好的,它就會去修你,它就是要這麼做。中國大陸那個地方用舊勢力的話講,就像老君的煉丹爐,那個火還必須得旺,才能煉出真金來。我都講了,不是說形勢好了一切邪惡也變好了;邪惡不會變好,只會被清除;沒清除之前它就會表現的,特別是在最後的垂死掙扎,它就會那麼幹。就像這個毒藥,你不讓它毒,它不毒能行嗎?它就是毒藥。」[2]

我當初提這個問題的初衷,是想讓師父看看發生迫害這些地區哪裏沒做好。可是師父的回答讓我很意外。我反覆學習新經文後,終於明白了:以前雖然也知道,師父是不承認邪惡舊勢力強加給師父正法這場迫害的,用迫害這種方式作為對救人的大法弟子的檢驗,這本身就是舊宇宙法的缺欠,是師父這次正法中要歸正的內容之一,大法弟子的人心、觀念、執著等等,一切都會用大法來歸正。現在看來,那只是知道還不是悟道。今天是真正的在理性上證悟了:大法弟子就是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一切就在其中了,無需考慮邪惡會不會來迫害。

師父早就開示:「不是在它們造成的魔難中去修煉,是在不承認它們中走好自己的路,連消除它們本身的魔難表現也不承認。(鼓掌)那麼從這個角度上看,我們面對的事情就是對舊勢力全盤否定。它們垂死掙扎的表現,我與大法弟子都不承認」[3]。

即使在證實法救人的過程中有些意識不到的人心被它們鑽了空子,仍然是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自己該做的,也無需去想邪惡會怎麼樣,只要我們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師父都會將計就計的幫我們把壞事變成好事。

例如本地在解體洗腦般的過程中,有這樣一件事。那是被洗腦班迫害過的同修及家屬第三次與律師要去洗腦班營救被關押在裏面的同修,第二天還要去當地檢察院走控告程序,一位協調同修甲說,我們協調同修得去兩位,以便於有些事現場與律師溝通配合。其實當時我也認為有必要,但是我心裏有障礙。覺得那太危險,這位協調同修甲與另一位協調同修就和律師一起去現場了。第一天去洗腦班有驚無險,就在第二天早上在賓館與律師溝通的時候,同修與律師都被當地警察綁架了。在大家組織營救的時候,一個同修乙說:「甲同修就是不該去,我們在發正念的時候,一個聲音就告訴我,這回一定把甲同修迫害死,我當時就否定,過後還去找甲同修不讓她去,可她一聽我說舊勢力要迫害死她,就說,『這是舊勢力安排的,我不能承認,你要是這麼說,我覺的是邪惡害怕了,想阻止我前行,如果我不去不就是承認它們的安排了嗎?我要是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它用甚麼方式都能把我迫害走。所以我就更該去』。結果甲同修還是被綁架了。我真後悔沒把她攔住。」當時我們也就針對同修該不該去交流了很多,大多數還是覺的應該去。後來這位甲同修被非法判刑兩年。在她們被非法關押的這兩年,甲同修與當時一同被綁架的同修在看守所裏反迫害,開創環境救人,在法庭上講真相揭露邪惡,她們寫出來的揭露迫害的文章在網上廣為流傳,真的是讓很多眾生明白了真相。幾次否定了邪惡企圖把她們送到女子監獄迫害的陰謀。他們的故事讓很多律師感動,她們的修煉故事也讓很多同修升起正念。從個人修煉來看,甲同修出來後很快又投入到協調同修和營救的項目中,那種成熟的表現,讓我深深的體會到,被迫害不是師父所要的。只要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師父都會將計就計幫我們把他變成修好自己、救度眾生的好機會。

在我接觸的協調同修中,還真的有很多同修嘴上說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但是,同修一被迫害,全然不顧同修做的有多麼偉大,第一念去否定迫害、抓緊營救和借此機會救人,而是自覺不自覺的馬上去找同修的漏。這樣的協調同修對自己也是這樣要求,似乎學法的目地就是為了堵漏,防止舊勢力鑽空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二零一零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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