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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薇、周建華再次被廣西桂林法院非法庭審

——當地律師改做無罪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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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西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廣西桂林市陽朔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薇、周建華進行第二次非法庭審。依然由覃壯芳擔任審判長。當地律師此次很有正氣,為他們改做無罪辯護。

李薇和周建華是到桂林陽朔旅遊的法輪功學員,在陽朔發真相資料時遭不明真相人舉報後被綁架,一個多月前法院已經對她們進行非法庭審一次。

經張讚寧律師介紹,上次庭審後,覃壯芳給上面寫信,胡說甚麼律師在辯護中攻擊國家領導人,是在利用法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所以要重新開庭。

司法部門來了一些領導來旁聽,包括張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主任、事務所所在省司法局領導共六人和陽朔當地司法部門某些人員。

當天法庭外依維柯警車一輛,便衣若干。由於第一次開庭時,有很多法輪功學員到場旁聽,並熱烈鼓掌表示支持張讚寧律師做的無罪辯護。第二次開庭時,法院為限制旁聽人數,特意安排在一個20座的小法庭,所以法輪功學員只有六人進去。

而且庭審中故意將公訴人的麥克風聲音調大,將律師的聲音調小聲以致有時無法聽清,但這些伎倆也阻擋不了律師的正義之聲。

這次,張讚寧律師依然為李薇做無罪辯護;上次認罪的周建華這次拒絕認罪,而且在第一次非法庭審時為她辯護的桂林律師譚律師及另外一位女律師也正氣十足,這次為她改做無罪辯護。

在檢方並沒有拿出更多證據的情況下,兩位本地律師據理力爭,他們與張讚寧律師一起,讓更多的司法人員聽到了在法律層面的法輪功合法的真相。

公訴人在公訴書中除了依然重複第一次非法庭審時的所謂指控內容外,即兩人發放了翻牆軟件,並在住所抄出法輪功真相資料外,還額外添加了一條,在李薇的電腦中發現了起訴江澤民的信息。

張讚寧律師隨即反駁說這與破壞法律實施罪沒有關聯性。張律師補充說,電腦中的信息成千上萬,很多自己都沒有時間看,也不知道,怎麼能破壞得了法律實施?!

即便起訴江澤民也不犯法,法律明文規定了這是公民的權利,在職的或者不在職的都可以控告違法行為。法官們聽後都啞口無言。

結束後,法輪功學員再次對張律師及另外兩位律師表示感謝,說:你們不僅僅是在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你們還在維護這個社會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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