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學員:走好證實大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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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我是二零一一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學了一年法,才明白《轉法輪》是指導人修煉的大法。以前,在腦海中有一種認識,修煉是人一生中最大的一件事情,要是在哪一天,我能遇到一名高師,我一定拜他為師。

看過《轉法輪》之後,覺的這本書太好了,不能放下!儘管沒見過李洪志師父,我也相信!不管收不收我當弟子,我就是要學法。同修來我家要拿回《轉法輪》,我不給,說啥也不給,說可以給她錢,但書不給她。後來才知道,這本《轉法輪》是她天天看的。過了一段時間,同修手把手把五套功法教給我,我就在家學法煉功,同修經常來我家看看,我法學的如何,功煉的如何。

有一次,她把師父最新的講法也拿來了,當我看到「大法弟子目前就是做好三件事」[1]這句法時,我就在心裏想:我也學法了,也煉功了,我也算是弟子吧?師父要求弟子做的事,我也得去做!三件事是哪三件事呢?我就去問同修,同修就把她家裏所有的大法書籍都拿給我,讓我回家看。我像得了寶貝一樣,沒日沒夜的看。睏了就瞇一會兒,醒了接著看,除了吃飯上班,剩下的時間就是看書,那種得法激動的心情真是無以言表。

剛開始,我只是發資料,沒講真相,關鍵是不會講。後來,師父安排讓我遇到一位經常講真相的老年同修,我便跟著她在街上面對面講真相。我跟著同修去過很多地方,以她家為中心吧,方圓七、八里的地方,我倆都走遍了,大街小巷、小區、工地、市場、夜市……最初,我倆一上午也就是勸退四、五個人,後來,慢慢增加,由七、八個到十二、三個,最多一次一天勸退五十四人:上午二十七人,下午二十七人。每次出門帶的資料、光盤、護身符幾乎都不剩。看著世人拿著真相資料,手裏捧著護身符那個開心的樣子,我和同修都很欣慰,世人得救了!

有一次我休息,便約同修出門講真相,同修正好要去三十里地以外的地方看房子,我便騎電動車馱她去。回來的路上,我倆邊走邊講,來到一個勞務市場,有很多人在那裏。同修發資料,我勸三退、記名字,大家一看是大法資料,忽的一下全圍上來了,都搶著要。有一個年紀很大的老太太,原本在那裏發上過供的香果,也不知她是哪一門哪一派的,也要了一本資料要回家看看。還有一對路過的夫妻,也跟我們要,可是資料已經沒有了,他們很遺憾的走了。我一看三退名單,七、八個人呢!

還有一次,我倆走到一個小區門口,地上坐著三個小青年,我倆便走過去給他們資料看,講大法真相。其中一人指著我身後說,那個人是警察,你跟他講吧。我回頭一看,過來一個人,很年輕,但沒穿警服;我送他一本《起訴江澤民》,他認真看了起來,我趁機勸三退,他點頭同意了,其餘三個人看他退了,也跟著退了。

當然也有不退的,有罵人的,有瞪眼的,也有拿電話威脅的……有的時候,心性守不住也生氣,這時同修就會鼓勵我,給我講從師父的法中悟到的理,不是大街上的人都會得救的,鼓勵我不論遇到甚麼情況都要正念正行,心不動。

二零一六年五月八日,我和另外一名同修去山上公園發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之後我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然後又遭非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裏,師父點悟我,是因為有怕心,才被持續迫害。師父說:「正念足,遇到事情向內找」[2]。我想肯定我有漏,有不符合法的地方,被舊勢力抓住把柄了。

我用法衡量每天的一思一念,找完今天的,再找昨天的,前天的,一天一天往前找,不符合法的就正念解體,並請求師父,在這個特殊的環境裏給我開最方便之門。我從《轉法輪》第一講開始回憶師父講的法,想多少,算多少,想完法,就背師父的《論語》。不管在哪裏,就走師父安排的路──證實大法!髒活累活我都搶著幹,每次打掃衛生,我都搶在前面,有空就給身邊的人講大法好,勸三退,不錯過任何接觸人的機會。有的人還主動找到我,要聽大法真相。

有個人在看守所裏呆了半年了吧,案子一直沒結,聽完我講真相後,幾天就放出去了。還有一個人案子比較大,看我身體很好,也想學大法,她之前去過美國。她告訴我她要是能出去,一定移民去美國學大法。我告訴她,你只要是真心學大法,我師父一定幫你。沒幾天,她也出去了。

我知道,能夠在大法中修煉,那份幸福是神都羨慕的!感謝師父慈悲苦度!感謝同修為我做的一切!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說明〉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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