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營口市李崇婷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李崇婷是一位會計人員,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江澤民發動的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多次被綁架、關押,遭毆打、洗腦、奴役勒索等迫害。

現年四十三歲的李崇婷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李崇婷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大法的美好及遭迫害事實:

大法的美好說不完

我的母親在一九九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那時父親剛剛去世,母親很悲痛,身體也不好,有坐骨神經痛,心臟病,失眠,子宮肌瘤(經常還會流血)等病。母親每天去學法小組學法,心態慢慢變得祥和,後來坐骨神經痛,心臟病,失眠都好了,子宮肌瘤也不見了,再也沒流過血,身體越來越好。

我看到母親這麼大的變化於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五日和姐姐也正式走入法輪大法的修煉。

作為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我在工作中認真負責,從不計較個人的得失,時刻用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更能善意的理解別人。因為我是做會計工作的,經常會有一些無法入帳的錢財,俗稱「小金庫」同行都知道,平時用於一些無法入帳的開支,有時賬外錢會越攢越多,領導就會暗示把它消耗掉,就是分了。我每回都抵制這種分配,因此而惹得領導和出納員很生氣,後來我就把分給我的錢存在存摺裏,直到我去北京上訪前,把一切工作全都做完連同存摺一起留在公司裏。在我修煉以後從未報銷過一張個人消費的房收據,從未用公款招待過親朋好友,為此領導就明確的叫我報銷家裏的取暖費,我在推脫沒有發時,領導就會暗示我去地稅局開發票,當時的社會這種現象很普遍,我都善意的拒絕了。

修煉前,我是個看重金錢利益的人,總覺得婆家對我不好,結婚也沒給我買房,小姑子總來家裏吃飯,嫌棄他們太吵鬧。修煉後我更加珍惜這種緣份,處處為他們著想,和婆婆的關係相處的也更好了,在婆婆生病時,我帶老人去看病,精神上開導她,每到換季時都給買衣服,就像對自己的媽媽一樣。公公住院時,每天早上都是我來熬粥熬湯做飯,出錢出力,和三位小姑子也相處的很融洽,在經濟上從不計較,在他們困難時儘量幫助他們。法輪大法讓我學會了寬容和理解,也讓我的心態變得更加平和。

我從一九九九年開始修煉直到如今,從未生過病,身體一直很健康。這對於一個不修煉的人就是個奇蹟,而對於我們修煉的人卻比比皆是。

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我的家人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保護。在二零零二年冬天, 我們全家六口人開車回吉林老家過年,在距離瀋陽出口一公里處,小轎車前右側車輪突然爆胎,(我們開的是新車)在時速每小時120公里狀態下,汽車猛地往綠色帶的護欄撞去,前車蓋突然掀起前面甚麼也看不見了,隨著慣性又急速的往後撞去,後面又撞到護欄上,方向盤已經失靈,車子因右側爆胎成半圓型反覆撞到前面再反彈撞到後面,我在車內突然有失重的感覺,我知道要翻車,在這千鈞一髮之時,我喊:求師父救我全家!!車子突然像被誰按住一樣在「嘎吱嘎吱」的減速,然後慢慢的停住,我們都嚇傻了。交警開車過來看我們都沒事,沒有一位流血受傷的 ,就說:高速上除非不出事,出事就是大事,你們真是奇蹟。我剛緩過神兒來,下車一看,滿地的碎片和水,汽車的水箱已經報廢,車子前面右側輪胎已經不見了只剩鋼圈了,車後側後備箱也全凹進去了。當時汽車像陀螺在旋轉時最容易側翻,還有因要過年高速上汽車一輛跟一輛,如果在這幾秒鐘有車跟進那就會把我們撞飛。我回頭一看整個高速上橫向停著一大排汽車,都打著雙閃,真是後怕。我們的汽車已經不能開了,交警用警車拖走了。這本是奪命之禍,是師父為我們化解了大難,救了我們家六口人!

進京上訪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全國迫害法輪功。我為了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爭取合法的煉功環境,三次上京上訪,為了躲避警察的搜捕住過牛棚、橋下、大樹下,身心承受巨大的折磨和傷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母親劉淑清還有眾多的大法修煉者來到吉林省省會和平上訪,被告知會有人和我們談。一整天我們在長春百貨大樓兩旁的人行街道旁靜靜的等待,可是到傍晚時我們被一群武警圍住,他們用警棍打我們將我們驅趕到大客車上拉到郊區的一個武警學校,關閉校門不許出入,自始至終都沒有一人出面解決問題,只有幾個不知身份的人拿出幾個本子,騙說:把名字和住址登記上才能把你們報上去反映問題。我沒有填寫(後來聽說凡是填寫的都被當地派出所拘留)。很晚了,大約七、八點鐘學校的門才打開。我和母親一起跟大家徒步行走四個多小時,在半夜十二點鐘走回到長春市裏,住在一位不知名的大法弟子家裏,當時他的家中人太多,我們只好鋪個墊子住在洗手間裏的地上。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踏上去北京上訪之路。一路不斷有查身份證堵截去北京上訪的。我坐火車,打出租,坐汽車,坐大巴士終於在凌晨五點到達北京。我去了信訪辦、天安門,到處是警察,長安街道兩旁到處是大法弟子。我在北京四處上訪無門,七天後返回家中。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我和母親二人再次去北京上訪。信訪辦都是警察,來一個抓一個。在上訪無門被逼無奈時,我和母親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打坐煉功,警察撲過來又打又踢,發瘋一樣把我們抓到車上送到前門派出所。因不報住址,母親被警察用酷刑逼供,把兩個大拇指在身後上下交叉銬一起,不一會就疼的滿頭是汗,幾十分鐘兩臂就失去知覺,那母親也堅持說: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還我們合法的煉功環境。警察給我母親打開手銬時,兩隻胳膊很長時間才恢復知覺。我地公安局就來了很多人在派出所把我們認出來,他們先非法搜身,把我和母親的錢(兩千多元)全收走,又給我們戴手銬,兩個人銬一起坐火車押送回吉林老家。被非法關押在當地拘留所。十二天後,我被單位擔保後釋放,母親被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我和四歲的兒子還有母親又一次來北京上訪。看到天安門前有很多人,我們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橫幅,上寫「法輪大法好」高舉過頭,我高聲喊:「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瞬間一群便衣撲過來,一個武警一手掐住我的喉嚨不讓我喊,一手把我的胳膊往後擰,扯著衣領就往前拖。我拼命掙扎喊我的兒子,武警才鬆手,把我和孩子推上一輛大客車。把我們又拉到前門派出所,關在兩座樓的夾縫的露天過道裏,在那裏不讓上廁所,沒水喝,沒飯吃十二月的冬天很冷,風又很大孩子凍得直哆嗦,嘴唇都紫了,警察還從樓上往下潑水,澆我們一頭水。當天那裏關押很多法輪功學員都陸續被大客車拉走,我的母親也被推上車拉走了。我和孩子在天黑時才被一個警察放出,臨走時他說:「出門就去火車站趕快回家,再也不要來了,再來就說不定把你送哪裏去了,就會沒命的。」

我和兒子在派出所門外遇到被放出來的我姐姐和她女兒,又遇到一位來自本溪的大法弟子和她的兒子,我們六人連夜去北京郊區找房子,終於在半夜時租到了一個民房住下來了。在七天後,我們母子和姐姐母女四人再次來到天安門,廣場上到處是車和便衣進不去,我們只好買了兩個風箏,邊放風箏便往裏面走,到了正對著金水橋時,我們放下風箏拿出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警察和便衣把我們連打帶扯,推上車拉到派出所。後來又是前面的警察把我們都放了。

遭洗腦、奴役、敲詐勒索

我曾被中共人員劫持到洗腦班,強制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扭曲人的靈魂,使我生不如死,痛不欲生。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在家中突然接到親屬電話,說伊通縣政府,公安局、「六一零」在邪黨校辦洗腦班。我單位的人已經開車來到遼寧我家樓下,要綁架我去洗腦班。我的丈夫就讓我去對門鄰居家,然後把他們讓進我家裏,我從而走脫。我和孩子坐火車去四平姐姐家,晚上八點多,在四平車站被伊通縣糧食局黨委書記孟憲光和財會李長輝綁架,把我兩隻胳膊架住拉上汽車,孩子在我的懷裏已經睡著了。他們連夜把我押送洗腦班。在洗腦班裏,他們逼迫所有被綁去的人 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編造違背人良知、善念的謊言。洗腦班頭子原政法委書記岳長傑為往上爬,(縣委書記程長祝答應給他安排一個孩子進好單位),積極賣力迫害伊通縣大法弟子。我和姐姐李崇威、鄭興因為不願違心寫「三書」,就被岳長傑一句話送進看守所迫害。把我綁架走時,四歲的兒子撕心裂肺的哭叫:「我要媽媽,我要媽媽。」可是沒人管我的孩子,在沒有任何監護人在場時把我戴上手銬強行拉走。當時看守所所長鄭德志對我們連踢帶打,把我打倒在地,在我後背踩踏,並給李崇威戴上四十八斤腳鐐,給我戴了二十多斤腳鐐,讓獄警王雪、呂力逼我們在看守所院裏走圈折磨我們,逼寫「三書」,腳鐐把我們腳脖子刻進很深溝痕,鮮血染紅了襪子、褲角,至今疤痕累累。

鄭德志見我們不妥協,又把我們關進監號,逼做奴工奴役(粘塑料花束),每天早四點多幹到晚上十點、十一點多。在看守所,給我們吃的是帶耗子屎的大餅子、土豆皮湯、又酸又臭的蘿蔔條鹹菜。後來家屬怕我們性命難保,找到政保科長黃乃泉、法制科長張英波求他們想辦法,結果被他們勒索了一萬多元(沒收據),才把我們接出來。但岳長傑還不放過我們,又將我們關進了洗腦班逼寫「三書」,「六一零」的王岐也刁難不放人,結果家屬又給了岳長傑兩千元、給王岐安排的飯才算罷休。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我和母親在蓋州九壟地準備發資料,還沒有開始發資料呢,就被人舉報了,因為前天晚上剛剛有人發完資料,他們就說是我們發的,把我們兩人綁架到當地派出所,因為我們不報姓名和家住址,一整天不斷的有人來認我們,我和母親被隔離審問,到晚上又被送到蓋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二天轉到拘留所,共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九月,遼寧營口開發區王洪奎帶兩人以收取閉路電視費為由將門騙開。進屋後追問我的姓名,其中一人隨便翻開我家的音箱櫃,翻出一盤煉功帶後,又翻到兩本大法書,威脅要帶走我。後來我的丈夫和兩位朋友回來了,警察當著家屬的面強行將我綁架到區公安分局,之後威脅我的丈夫,如果不拿出一萬元,就把我送拘留所。無奈之下,我丈夫借了九千元錢交給了王洪奎,才將我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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