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時也是做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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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我每次和別人約定時間碰面,總是卡著時間到,曾因為正好準時趕到地方而暗自竊喜過,覺的自己時間算的真準。但是大多數都是遲到那麼幾分鐘,別人也不怎麼說我。久而久之,只要遲到五分鐘以內我就覺的沒甚麼,不算遲到。

直到有一天,一個年長的同修因我遲到五分鐘而訓斥我,說她早到了,等了很久了,而我卻遲到了。我卻不以為然,覺的那是你要早到,而且我只是遲到五分鐘,不至於這樣。

突然她對我說:「你覺的你遲到五分鐘做到『真』了嗎?」我當即啞口無言。回去後我發現是我的懶惰心和在放任自己的私心造成了我這件事的漏,答應人家的話一出口,就已經承諾了,必須做到,才能做到「真」,不能因為它是小事而無所謂。

現在發現,我周圍很多同修和我一樣在約定時間見面上並不準時,認為遲到十分鐘或二十分鐘以內是情有可原,可以原諒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門(當然除去那些真的遇到突發事件趕不過來的),有說算錯路上的時間了,有說買了點東西,有說碰了個朋友多聊兩句等等,等等。還有的同修說中午來我家,可是到下午才來,一等就是三、四個小時,來後問她為何晚,她說:反正你在家裏,可以邊幹別的事邊等我,我晚來幾個小時是沒關係的。其實這樣很可能已經打亂別人當天的計劃了。

更為嚴重的是,我周圍有個別同修經常無故爽約。今天和同修約好明天甚麼時候見,到明天卻等不到身影,一問,說在家裏不想出門,覺的也沒必要跑一趟。久而久之,了解她的同修就不再聽信她的約定了,她自己倒還無所謂。有同修指出她沒有做到「真」,可是她好像也沒怎麼在意。且不論對等她的同修如何,就她自己而言,就是對自己的修煉不負責任啊!

再有就是有些同修今天答應A同修,明天答應B同修,到跟前了才發現約的是同一天,這時才開始抉擇去見誰,當即打電話給另一個同修說有事去不了了。可是如果你為拒絕的同修想想,他可能已經為這次見面要做的事準備好了一切,突然的爽約,會讓這個同修措手不及啊。

大家都知道等人是辛苦的,等的人會著急,我們但凡為別人著想,是不會讓別人為了我們的不守時而受苦。而我們對準時赴約的不重視,是不是正好印證了我們的這顆以自己為中心的私心呢?這種散漫無所謂為私的態度難道不是黨文化的一種嗎?我們要對自己對他人的允諾重視起來,事不分大小,話既出口,就要做到,這不僅是對別人的負責,也是對自己修煉的負責。

以上是我自己的體悟,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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