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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鶴崗市孫鳳玲遭受的吊刑和各種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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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鶴崗市52歲的善良女士孫鳳玲,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堅持修煉法輪功,按「 真 善 忍」 做好人,卻遭到慘烈的酷刑迫害。

一、反映民意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鶴崗市興山公安分局多人闖入孫鳳玲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煉功墊,不由分說的進行拍照。拍照人是興山公安分局的柴國強。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孫鳳玲等法輪功學員去鶴崗市信訪辦反映民意:煉法輪功是為了祛病健身,同時想把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要回來。市信訪辦的人一聽是煉法輪功的,就說你們等著,他們就屋裏屋外的打電話,一會兒興山分局的人去了,把她們劫持走了,無論她們怎麼講憲法明文規定信仰自由,信仰無罪,法輪大法對人身體健康有好處,但沒有人傾聽百姓的呼聲,還把這些善良的人非法關押起來。

孫鳳玲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共計三十六天,被迫害到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九日才回家,出來時還勒索生活費。同時被非法關押的還有龐麗華,李淑珍,張全芝等。

二、在看守所遭吊刑和鐵支棍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孫鳳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鶴崗第二看守所期間,公安人員刑訊逼供,把孫鳳玲銬到鐵椅子上,警察坐在桌子上用鞋底往她臉上毒打,臉都腫起來。公安人員還把她的胳膊從後面綁起來往起吊,有人用力按她的頭往下壓。當時她體重130斤左右,把她拎起來還抖幾下,兩隻胳膊承受不了130斤的體重,劇痛難忍,放下來胳膊已失去知覺,要想動胳膊得靠身體往前甩,有幾年的時間,她被迫害的胳膊不能往後背。施暴者他們從來不報姓名,只知道是鶴崗市公安的,一個長的大臉盤,有點禿頂。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在鶴崗第二看守所,因為不放棄信仰,說「煉」,就被戴上鐵支棍和手銬,就是手銬銬在戴鐵支棍的一隻腳上,黑白不讓睡覺,一閉眼犯人就打,還往身上澆涼水,東北四月天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地方小抻不開腿,不讓睡覺,沒辦法洗漱,不能正常大小便。孫鳳玲正趕上經期,又沒辦法換紙,那種人格被摧殘、踐踏的屈辱和痛苦無法用語言表達。日夜被迫害,孫鳳玲屁股上都長了褥瘡。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
酷刑演示:戴鐵支棍

在13號牢房裏被戴上支棍的法輪功學員二十多人,其它牢房還有。孫鳳玲被毒打,她的耳朵聾就是那時打壞的。半個多月的折磨,尤其不讓睡覺,有的人被迫害的神志不清。

三、從虐待、摧殘下走過來的堅忍女性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孫鳳玲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那是一個更邪惡的地方,人人都得背監規,背不下來打罵,三人睡兩張床,白天坐著不許動,晚上睡在兩張鐵床對在一起的大楞子上,孫鳳玲沒有厚行李,硌的根本睡不了覺,吃飯沒有餐具,水都喝不上。後來被轉到九監區迫害。二零零三年初好像監獄外邊非典鬧得厲害,監獄裏邊就所謂體檢,對身體好的法輪功學員強行抽血,不抽血幾個人抓著你也得抽一管子,而且都進行了登記。

二零零三年初,法輪功學員董林桂拒絕做奴役被關進小號,九監區27名法輪功學員拒絕做奴工遭到毆打,開始她們單個往外叫,不知道用了甚麼方法出去兩人,都被五個人(所謂包夾)押著去做奴工。孫鳳玲是第三個被叫到的,她不去,警察縱容犯人,讓犯人好好表現,迫害法輪功學員給她們加分等,替獄警幹壞事,法輪功學員一起保護她,她沒有被拽走。

吃過午飯後,來了一幫男獄警進來抓人,打人,打耳光子,不管頭、臉一通毒打。法輪功學員手挽著手把把孫鳳玲放中間,二十多人的衣服幾乎都被撕扯開了,紐扣都不知道丟到哪裏去了。南岔一名法輪功學員的臉被打得全腫起來了。

最後還是把孫鳳玲拖了出去,一群犯人(有王丹,侯桂琴等)拽著她在樓梯上往下拖,王丹往下拽的,她的脊梁骨都被拖的沒皮了,鞋都不知道弄哪去了,然後一幫犯人(侯桂琴等)用繩子把她捆了起來。無論怎麼迫害,法輪功學員就是拒絕做奴工。監獄給法輪功學員實施吊刑等迫害後,被劫持到各監區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相繼抗議女監的暴行,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拒絕做奴工。

從二零零三年正月十六開始,九監區每天只給法輪功學員吃犯人一半兒的飯,不讓吃飽,還不許去買,到農曆九月十八,才讓她們去了一趟監獄超市,那是一個黑心的超市,價格比外面貴很多。

每天早五點起床晚上十二點才讓上床,一年時間坐在潮濕冰冷地上。這期間給她們放誣陷法輪功的錄像,對她們進行精神摧殘。寒冷的冬天在外邊練正步走等,法輪功學員都不配合就沒成功。大冬天在風口裏罰站,有人專門看著法輪功學員,犯人凍的一會兒一換崗,而法輪功學員是全天被逼迫站在寒風中。

這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中最小的二十六歲,最大的六十歲。有一次絕食,強行灌食時用螺絲刀撬牙,致使孫鳳玲的兩顆門牙受傷。警察寇麗莉,犯人龐紅豔參與的,她回家後牙就掉了。

面對各種摧殘、虐待,法輪功學員一直和平、理性的抗爭著,善意的給獄警和犯人講真相,告訴她們世界需要「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堅忍精神和善良,也感動了一些良知尚存的犯人,她們背著獄警悄悄幫助法輪功學員。當中國傳統的大年再次來臨時,才允許法輪功學員吃飽飯,整整一年才結束這種飢餓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四月初,趁法輪功學員不在的情況下,強行把行李搬走並進行搜查,她們抗議要求回到原來的住處。法輪功學員劉坤找警察問情況,被犯人圍住打,張鳳玲踩到孫鳳玲的腳上直接把她撲倒,滿屋的人還在激烈的衝出去和推進來的衝突中,孫鳳玲躺在地上右腿已失去知覺 ,後被一個叫郭曉敏的犯人拽到床板子底下,才躲過被大家踩踏的結局。

孫鳳玲的右腿膝蓋以下全都淤青,根本沒法走路,本來就疼痛難忍,獄警專門培訓的一批迫害法輪功的犯人監視虐待她們,還得坐小板凳上碼坐,不讓直腿,腿腫的卷不了,坐不標準,她們就惡語相加,辱罵,晚上疼的睡不著覺,腳就放到牆上,腳腿倒控著。孫鳳玲回家時剛能沾地,一瘸一拐的回來的。臨走那天上午警察把她找去恐嚇她。

四、勞教和其它方面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九月七日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孫鳳玲被鶴崗市向陽分局非法勞教,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迫害三年。一年有三百六十天沒見過油腥,菜湯裏飄著幾個菜葉,長期營養不良導致孫鳳玲下樓腿像幌子一樣,不敢走。零七年夏天檢查說她肺葉上出現斑點,而且她自己也感覺到全身無力,走路心顫的難受,就得雙手抱著,佝僂著。在勞教所每天都忍受著一家人妻離子散的痛苦,還有各種精神折磨。

二零零一年,為了完成派出所訂報刊任務,孫鳳玲單位書記李義禪,工會主席王鳳臣與興山溝北派出所強迫她訂刊物,她和張全芝、殷玉華、范玉珍等法輪功學員都被迫訂購《人民公安》刊物。當時孫鳳玲工資很低,每月強行扣工資九十六元,到開工資時只剩一百塊錢左右。當時她丈夫正在被非法關押,孩子正讀書,很長一段時間,她和孩子只能靠借錢維持生活。

二零零四年,孫鳳玲單位並軌理應給補償金,她在這個單位工作了二十年,她是零二年被綁架的,單位領導為了不給她補償金,零四年才決定了開除她工作的,錢他們沒收不給,為了掩蓋他們的違規違法,沒給任何手續,只是口頭說開除了(孫鳳玲父親親自去問的)。聽說國家是按人數給發的補償金,一分錢沒給她賠償。就這樣她沒有了工作。

孫鳳玲夫妻忍受著身體上、精神上的迫害 ,家人也同樣經受迫害,女兒剛上高中一個星期,孫鳳玲就被綁架,孩子放學晚沒有人接送只能住校,生活費和學費靠大家接濟,高中三年孩子吃著饅頭沾大醬過來的,誰都知道高中是最累的,需要營養,需要補習,因為夫妻倆都被非法關押,孩子一個人艱難、孤單的度過了她的高中三年,孫鳳玲才被放出來。雖然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但許多法輪功學員家的孩子都非常優秀,孫鳳玲的女兒也是其中的一個,孫鳳玲從魔窟回家時,她的女兒已如願拿到本科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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