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貪十元到拾百元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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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我父親年輕的時候就體弱多病,歲數大了又添新病,肝不好,頭還疼,醫院檢查還說有鼻竇癌。父親身體這樣糟糕,這麼多年來家裏的活和家務都是媽媽和我們這些孩子幹,爸爸就跟太上皇似的,甚麼活都不幹,還得好吃好喝養著。

一九九六年春我父親開始煉法輪功,大約煉三、四個月後,父親在沒吃藥的情況下身體越來越好,折磨他多年的陳年舊痾不知道甚麼時候竟然好了。這讓我們全家人都感到震驚,這法輪功可真了不得,醫院都治不了的病煉功竟然能好,於是媽媽也跟著學起來。

媽媽看完書覺得法輪功太好了,就勸我們幾個孩子也學。當時我受共產黨的鬥爭文化毒害很深,是個爭強好勝的人,報復心很強,座右銘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當時在食品加工上班,有時候領導讓我去進貨,每次出去購貨都得吃點回扣,就是買百十元錢的物品我都得從中回扣個十元八元的,是錢就不放過。大官大貪,小官小貪,幾乎無官不貪,工人在單位貪不著是見啥拿啥,沒多久工廠就被盜空破產了。那個時候,我總上父母家蹭飯吃,父母勸我學法輪功,我才不學呢。那時的我跳舞、打麻將的,我能煉法輪功嗎?

可是,一來二去架不住他們總說,我答應他們看書,其實我內心是在敷衍。那天拿回家《轉法輪》躺著翻看起來,看著看著我一下坐起來,哎呀,怪不得爸爸媽媽勸我呢,原來法輪功真是很好啊!這書裏講的道理怎麼那麼對呢?以後我得按照書中說的做一個好人了。

一九九六年的秋天,我正式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我的人生觀、價值觀來個大轉彎,做人的原則發生改變。不再為我為私、貪得無厭,而是處處為別人著想,淡泊名利。

後來單位破產我失業在家,靠打工為生,曾在一個親屬家的工地食堂做飯。一次打掃衛生的時候,發現地上有一百元錢,隔不遠又一張五十元的,心想這是哪個工人丟的呢?中午吃飯的時候我就問:你們誰丟錢了?一個工人一摸自己兜說我丟錢了。錢數對上後我便把錢還給了他。他連聲說謝謝。過後聊天的時候他就問我:大姐你是不信點啥?這一百五十元錢比你一天工資都高,一般人不會還我的。我笑著說你說對了,我是煉法輪功的。我師父讓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我知道善惡有報的理,不論多少錢我都會還你的。

師父告訴我們做事先考慮別人,我在食堂做飯的時候不怕費事,每頓都有米飯和饅頭,一個星期一頓包子,晚上很少一個菜,經常兩個菜。而且很注重衛生,廚房餐具、蔬菜擦洗的乾乾淨淨。工人們都說:我們經常在外面打工,頭一次遇到你這麼用心給我們做飯的。我也力爭做到讓勞累了一天的工人們感到舒心、暖心、放心、開心。我們食堂和另一個食堂挨著,那個食堂做飯的和我說她接觸過一個做飯的信主,做飯總糊弄,大家對她印象都不好,這都有信仰,可不如你煉法輪功。

俗話說父母對子女是言傳身教,我為人處事的態度直接影響著我的女兒,我也經常給她講法輪功要求做人的原則。女兒雖然不煉法輪功,也深知做人的道理。女兒十歲的時候收到一張二十元的假鈔,這對一個孩子來說就是大錢了,可是女兒卻對我說:媽,別人騙咱們,咱們不能再去騙別人。於是她當著我的面把那二十元假鈔撕掉了。我家還收到過一百元的假鈔,她也同樣撕掉了。有一次去個體超市買東西。人家多找了她二十多元錢,她立馬給人家送回去了。

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崇尚金錢、拜金觀念,幾乎人人都向錢看,有誰能潔身自好,出淤泥而不染?唯有李洪志師父教導出來的法輪功學員!如果中國允許煉法輪功,還會有那麼多的貪官嗎?人心還會那麼壞嗎?道德的提升必然會帶來民族的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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