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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芬揭露浙江省女子監獄的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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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我是河北省保定博野縣東伯章村法輪功學員張國芬,因浙江省杭州博世包裝技術有限公司員工代春英家中一歲半的女兒無人照看,我於2012年10月份到杭州當保姆,幫代春英照看孩子。

2013年1月19日,我和代春英一家三口在杭州市一超市購物時,被杭州市聞潮派出所一群警察強行綁架。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浙江省女子監獄裏,我受到非人的折磨,現概述如下:

警察陳清月指使竺雪芳、鄭麗芹、趙婷芝三個包夾迫害我,把我一人關在閱覽室裏,吃喝拉撒睡都在裏面,我講真相他們不但不聽,還捂我的嘴。犯人趙婷芝把我的門牙弄下來一顆。

他們明著不打,暗中找機會迫害。比如:我請求上廁所,就有個包夾和我一起去,拇指、食指捏著我胳膊上的一點兒肉,拽著就走,把我的胳膊捏得紫了好幾塊。

為了轉化我,惡人把我的日用品全部沒收,不叫我用水,吃飯後不叫用水刷碗,不叫洗臉、刷牙、洗澡。

最令人不能容忍的是,牆上貼的、地上鋪的都是誣蔑、謾罵師父和大法的語言。逼著我踩,我不肯踩,長跪不起,包夾鄭麗芹、趙婷芝和竺雪芳就大打出手。

大冬天,惡人嫌我不轉化,罰站半個月。幾天下來,我的兩條腿都腫起來了,我實在受不了就坐下。三個包夾就往地板磚上倒水,把我的保暖褲全濕透了。

惡人兩個月不叫我睡覺。每天夜裏一點多才叫睡,四點多就叫起來站著,強迫我兩腳並攏,我兩腳分開站著,兩個包夾就使勁踩我的腳。

以上我所記錄下的迫害,只是一部份,更多的是給我造成精神上的壓力和創傷,強迫洗腦使我陷入生不如死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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