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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遊街 遭冤獄 巴中閆慧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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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家住四川巴中市的閆慧女士因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曾遭掛牌子遊街侮辱,又被非法勞改四年,在簡陽市養馬河鎮四川女子監獄曾被迫害得奄奄一息,身心遭受嚴重摧殘。二零一五年六月,閆慧女士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

以下是閆慧女士在其控告書中的部份陳述內容。

一、修大法無病一身輕

修煉法輪功前,我身患多種疾病:長期胃痛、偏頭痛、膝關節痛、腰痛、腸炎、子宮肌瘤等。中藥、西藥、民間偏方、住院治療,均無明顯效果,長期在痛苦中度日。

一九九九年七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上述疾病不藥而癒,我深感法輪大法的神奇,也真正體驗到無病一身輕。在生活中我按照師父的要求,以「真、善、忍」作為做人的標準,修心性,遇矛盾向內找,學會了忍讓,與人為善,一改過去暴躁、固執、好爭鬥、得理不饒人的性格,熟悉我的人都說我變了一個人。

二、被遊街示眾侮辱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打壓法輪功,捏造事實,誣蔑師父,誹謗大法。我因給世人講真相,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被巴州區「610」警察趙剛、劉鵬程等四人闖入家中綁架、刑事拘留,關押在巴中看守所,幾天後家屬要人,被罰款三千五百元,而後取保候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巴州區公安局警察馮光富、區「610」警察羅碧雲、東城派出所警察陳軍等一夥八人闖入家中非法抄家,搶走師父法像和法輪圖、《轉法輪》、講法磁帶和煉功磁帶、煉功坐墊等物品和一張郵寄真相信的通訊地址。我再次被綁架。在公安局被連夜審問後,我又被關進巴中看守所。

這期間,區公安局、「610」負責我案子的人多次脅迫家人做我的所謂「轉化」工作,說只要我寫所謂「保證」今後不再煉法輪功就放人。我始終沒配合他們的要求。

中共整人手段:掛牌遊街
中共整人手段:掛牌遊街

一個月後,我被巴州區檢察院起訴批捕。隨後在巴州區公捕公判大會上捆綁,掛上×教牌子,遊街示眾侮辱迫害。

三、被非法勞改四年 遭嚴重摧殘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巴州區法院冤判我四年勞改。我又被單位開除工作。家人在沉重的精神打擊下,父親疾病加重,公公一病不起,於二零零二年先後離世。

酷刑圖:吊銬
酷刑圖:吊銬

二零零一年七月,我被綁架到簡陽市養馬河鎮四川女子監獄二監區迫害。因為我始終認為修煉「真、善、忍」做好人無罪,不願放棄信仰,不配合監區的要求:不打罪犯報告,不穿號服,不背監規等。我多次被吊銬在鐵門上,兩手腕現在還傷痕可見。監區為了達到「轉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不擇手段的迫害:經常晚上把我兩手銬在床頭架子上不讓睡覺;經常在壩子裏畫一小圈,強行我站在圈內不許動,穿短衣短褲,面向太陽曝曬,天很熱時就強行灌十滴水藥,說是解暑;經常遭包夾辱罵,拳打腳踢,搧耳光等;強行看誹謗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及書籍;經常被送到四監區讓所謂已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圍攻洗腦,不轉化就不准親人接見,再不轉化的就用暴力轉化。

二零零二年七月某天午後,當時我還在小圈內站著,讓一吸毒犯看著不許動。突然專管法輪功的副監區長羅躍輝來了,氣急敗壞叫來兩個犯人把我吊在鐵門上,叫犯人陳英在後面使勁把我的身體往前推著,嘴裏塞一塊爛布,鐵銬陷入肉中,疼痛難忍,一直吊得我奄奄一息,然後再把我放下來,讓倆犯人扶著坐下,再把先準備好的筆塞在我手裏,一犯人緊握住我的手抄寫已準備好的所謂「三書」。

由於長期身體和精神受到嚴重摧殘折磨,加上強制超負荷勞動,我枯瘦如柴,體重由五十多公斤,下降到三十多公斤,四肢無力,爬著上樓梯,經常昏倒在地上。家人很著急,申請保外就醫相關部門不同意。

後來我悟到:勞動是改造犯人的,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無罪,我應該證實大法,活著走出去。二零零三年底一天早晨我沖到監室外壩子裏開始煉功,從此不參加勞動。剛開始包夾頭兒鄭文毒打我,在地上拖我;獄警不准同號屋的犯人出去吃飯、晾衣服,讓她們來折磨我。任憑她們怎麼整,怎麼責罵,我都不配合。我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堅持煉功、背法。這樣我的身體恢復得很快,監區所有的人包括獄警都暗自驚嘆法輪大法的神奇。是慈悲偉大的師父救了我,我才有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活著走出監獄的機會。

四、被騷擾、綁架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巴州區公安局、「610」一夥人,企圖闖入家中再次綁架,我被圍困在家中三天三夜,在鄰居的幫助下走脫。我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剛回家,又被巴州區國安副大隊長王小兵、區「610」人員付克周、居委會一男一女等一夥七人蹲坑、跟蹤,強行闖入家中抄家,未獲得任何證據,仍然被強行綁架並拘留,關押在巴中看守所。由於我身體虛弱,家人擔心,托人找關係,關押一月後取保候審回家。

二零零九年四月巴州區「610」將我騙到區公安局,強行抽血,聲稱檢查身體。這種強行抽血令人質疑與他們為活摘器官牟利而建立法輪功學員數據庫有關。

近幾年中,當地「610」、派出所、居委會經常上門騷擾、監視、在身份證上作記號、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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