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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江澤民 廣東恩平市吳彬森遭報復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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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恩平市法輪功學員吳彬森控告江澤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被綁架迫害,身心受傷害,吃東西困難,雙腿浮腫,身體健康每況愈下,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晚含冤離世,時年五十五歲。

吳彬森於二零零五年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法輪大法要求的「真、善、忍」標準重德修善,做事考慮別人,善待他人。吳彬森真正的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身心受益,工作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得到單位領導和同事的好評。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吳彬森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提起了對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控告江澤民操控「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迫害。

恩平市公安局、派出所、居委會三方人馬,從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開始對當地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抄家。

當天下午,由政法委、「610」、國保大隊、刑警和派出所等一大幫人馬持槍實彈氣勢洶洶闖到吳彬森住宅,要綁架吳彬森。當時吳彬森不在家,這幫人馬將吳彬森家中的電腦、打印機、U盤幾個,大法書籍搶走,又搶走了蘋果手機(是他在美國的女兒剛寄回的),並勒令其妻找吳彬森回家。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九日上午,這幫人馬到吳彬森上班處,綁架吳彬森到派出所,後送到拘留所迫害十天。

回家後,吳彬森的身心極受傷害,吃東西困難,雙腿浮腫,後來出現高度腹脹、呼吸費力等症,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九日晚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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