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勞教、判刑等迫害 甘肅史喜琴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史喜琴,女,七十二歲,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肖金鎮李城南莊人。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在過去十七年中,史喜琴女士被非法勞教二次,判刑三年六個月,拘留六次,洗腦班迫害三次,而且多年遭騷擾、勒索、人身侮辱。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史喜琴向最高檢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史喜琴的《刑事控告狀》的部份內容。

修大法 家和萬事興

我今年七十二歲,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幸運的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未修煉前,疾病纏身,患有心臟病,四肢麻木,眼睛視力極差,到下午看人看物一片模糊,耳朵聽力也很差,別人說話得大聲說才能聽見,氣管閉塞,半身不遂、腸炎、婦科病、大腸癌、皮膚病等。

老伴是個汽車司機,拉著我跑遍全國各大城市給我看病,這個病沒治好,那個病又來了,甚麼偏方都用完了,沒用。我就進廟求神、算卦,請神婆,都無濟於事。連家常便飯都無法做熟,幾個孩子放學回家自己做吃的,二女兒才八、九歲,就跪在鍋頭上洗碗做飯。

病害的我脾氣暴躁,罵人,打孩子,我整天淚流滿面,生不如死的活著,真想一死了之。孩子哭著說,媽媽你坐在炕上給我們幾個做伴,你走了我們害怕。為了孩子,我活一天算一天。我和丈夫關係也不好,整天鬧矛盾,娶了兒媳婦和兒媳婦鬧矛盾,和兒子鬧矛盾,家庭時時都火藥味,隨時都可能爆炸,經常和媳婦鬧的不可開交。

我煉法輪功不到幾個月全身的疾病全好了,我以前是個得理不讓人的人,只認錢不認人的人,自從我修煉法輪功後,我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有矛盾找自己那沒做好,處處為別人著想,家庭和睦了,家中逢年過節從哭聲變成了歡天笑語,真象古人說的家和萬事興。

被兩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七月初,法輪功學員焦麗麗到我家,法輪功學員楊國良也同時到我家,緊接著又來了三個法輪功學員:岳銀粉、王梅梅、張志和,我切開西瓜,他們剛吃了幾口,肖金派出所邵軍、賀國華等四名警察突然闖進我家,賀國華把張志和打了幾個耳光,然後把我們六個綁架到肖金派出所,第二天又非法劫持到西峰看守所,關押四十幾天又轉入戒毒所十五天,最後以取保候審把我們幾個放回家。

我從此流離失所在外,肖金派出所多次到我親戚朋友家騷擾尋找,使得親朋好友都不得安寧。因我被非法勞教一年,他們千方百計尋找,尋不著我,就把我小女兒、兒媳關押了一天一夜。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們幾個被劫持到甘肅省女子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勞教所不准我們說話,不准上廁所,每天晚上罰站。一次我把法輪功學員拉了一下,吸毒犯看到了,隊長段某某把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半蹲背銬了七天七夜,法輪功學員的膝蓋都跪爛了,血肉模糊,慘不忍睹,把鞋子都磨成半截了。勞教所繁重的體力勞動使人無法承受,給的飯吃不飽,使我受盡了非人折磨。二零零二年九月回家,肖鑫派出所多次上門騷擾。

二零零三年二月的一天晚上十一點左右,肖金派出所所長金建勛帶了七八個人闖入我家,在各地方都看了一遍,問來人沒有,他們就走了。

古曆的三月十幾日,我和法輪功學員晚間掛條幅,被肖金鎮城建單位劉紅偉構陷,第二天,我在地裏栽樹,肖金派出所所長張曉華帶了五、六個人把我連拉帶罵綁架到派出所。晚上,就劫持到西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個月,隨後非法判我勞教二年六個月,在甘肅省女子第二勞教所。二零零五年九月,我回到家。

被綁架到西峰戒毒所洗腦班

二零零六年三月初,我身體不適,在家七八天,沒吃,沒喝,在床上睡著,到第九天我身體有些輕鬆,就幫家裏人幹了一會活,晚上十二點左右,肖金派出所張正華、邵軍等人,八九個人說他們是肖金磚瓦廠的,有事問一下。丈夫把門開開,一看是肖金派出所的,進門就把我抬到車上,連夜將我劫持到西峰戒毒所洗腦班。

我在洗腦班三天沒吃沒喝,暈暈的沒辦法走路。他們強迫我站起來走路,我倒地幾次,把腿摔的到處是傷,血流不止,洗腦班的人怕擔責任,第二天,就把我送回肖金派出所,派出所所長說我是裝的,根本沒有病,不准我回家。他又給西峰公安局打電話,讓原送洗腦班,洗腦班的人就把我送到肖金鎮政府,肖金鎮政府害怕我跑了,又派了七八個人把我拉到醫院檢查,確實有病,才把我放回家。

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四,農村正收麥子,西峰市國保大隊朱長鎖協同肖金派出所八九個人,來到我家,進門就像土匪一樣,把各個房子翻了個遍,連箱子、櫃子、炕上的被子衣服都翻的扔了一地,真比土匪搶劫還厲害,連炕洞灰,灶火都挖出來看了,搶走了所有的大法書、師父的法像二個、香爐一個、真相幣二百多元、所有光碟、資料等物品,我女兒的DVD放碟機子也被搶走,丈夫的二千多元錢在櫃子放著,丈夫剛搶到手,二、三個警察就扒在身後搶,丈夫不給,撕搶的丈夫沒有力氣了,臉色發黃,他們才罷休,搶走箱子內的五千多元錢,他們只退回了三千四百元錢。

當天晚上把我綁架到肖金派出所幾個小時,後又劫持到西峰看守所非法關押,他們闖入我家時是早上十點多鐘,當時我正在炕上做針線活兒。在看守所,獄警指示刑事犯打罵我,晚上讓我睡在水泥地上,獄警指使犯人看著不讓我煉功,不准我與法輪功學員說話,幾次打的我暈過去失去知覺,讓我穿號服我不穿,又是腳踢拳打。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關押在蘭州女子監獄。我在監獄,受盡了非人折磨,一天一夜不讓上廁所,坐小板凳,把屁股都坐爛了,不讓睡覺,實在瞌睡的不行了,一閉眼,刑事犯又打又罵,惡警指使犯人用手扳我的眼睛,把臉都摳爛了,又指使犯人擰我的腿,擰胳膊,擰的到處是黑色的,不讓說話, 不讓洗衣服,稍微不注意,就是一頓拳打腳踢。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我回到家中,西峰國保大隊朱長鎖和肖金派出所三天兩頭上門騷擾。

多次騷擾、綁架、非法關押

二零一一年臘月二十六日,我與法輪功學員劉琴娃去三不同鄉給人講真相發真相冊子,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綁架到寧縣焦村派出所,兩個民警將我倆身上的幾個光盤和護身符搜去,又打罵我們又照相,隨後他們將我們帶到肖金鎮派出所,晚上肖金派出所將我們倆個關在一個鐵框框裏,第二天又綁架到西峰拘留所非法關押六天,我們絕食反迫害,才將我們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西峰國保大隊朱長鎖夥同肖金派出所五個人闖入我家,到所有的房子裏轉了一圈,說來看看我。第二天中午來了三四個人,因我不在家,他們就走了。下午六點多,西峰國保大隊朱長鎖,肖金派出所所長席凱等四五個人又到我家詢問賀雪梅、曹強強、毛彩珍等人的情況,還詐騙說張紅梅兩次跟我要過資料,我叫他們把張紅梅叫來問,他們不語,又騙說楊程說給我家安過電視鍋,我說你把人叫來問,他們不作聲了。臨走時還說我走哪兒還得給他們請假,給他們提供甚麼底線,有甚麼困難他們會幫助我的等騙人的鬼話。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十一點左右,肖金派出所三名警察,二個穿警服一個穿便服,開一輛警車到我家,副所長韓廣生問我每天出去嗎?還煉功嗎?我說這是我個人的事,信仰自由。

第二天也就是二零一三年七月十六日上午,西峰國保大隊朱長鎖領一幫人(共九人,一部份穿警服,一部份沒有穿警服)開著一輛大警車,一輛小警車再次非法闖入我家,他們逼我把《轉法輪》書交出來,其中一個拿著照相機,在房子裏到處亂照,還有一個女的兩個男的私自闖入房間,翻櫃子,翻抽屜,最後搶走了牆上貼的福字、一個台曆、一個掛曆。那個女的又問我兒媳婦:「你媽有資料嗎?你們家常來人嗎?你媽常出去嗎?」兒媳婦說沒見出去過,國保大隊長說他們這是回訪,最後灰溜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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