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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遭冤獄 江西省撫州市黃志敏又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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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2016年7月11日,因中共迫害,被逼漂泊在江蘇打工的江西省撫州市崇仁地區法輪功學員黃志敏再次被中共惡警綁架,警察並非法查抄了他租住的房子,搶走了大量的法輪大法書籍及資料。

7月12日,崇仁惡警又非法查抄了他的崇仁老家的房子,聽說沒抄到甚麼東西。

2016年7月29日,黃志敏的妻子、法輪功學員彭麗花在又在崇仁遭到惡警綁架,據說被關押在撫州看守所。

目前,黃志敏夫婦的親屬非常焦急,黃志敏和彭麗花夫婦被綁架的具體原因,目前尚不明,有待查實。

黃志敏,50多歲,原繫崇仁縣房管局職工,1996年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曾多次遭中共非法判刑、拘禁,工作被開除,被迫四處漂迫打工維持生活。

在江首惡開始對法輪功發動瘋狂迫害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的當天晚上,江西撫州崇仁公安局政保科(現叫國保大隊)一夥惡警闖入黃志敏家中,強行抄家、毀書,並把他劫持到賓館軟禁。

期間,惡警採取軟硬兼施,恐嚇、審問、談話等手段,強迫其寫保證,揚言不放棄信仰就限制自由。

1999年11月黃志敏進京上訪,反映情況,11月底被當地惡警劫持回崇仁看守所非法關押,2000年9月被非法判刑三年。

2002年,經歷了牢獄之苦的黃志敏被釋放回來。

因他始終堅信法輪大法,向人講述「法輪大法好」的真相,2004年11月,黃志敏再次遭崇仁國保大隊惡警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惡警偽造假材料,法院再次對黃志敏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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