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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史文卓被冤判九年受折磨 妻子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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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六日】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法輪功學員史文卓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種種迫害,他曾被非法勞教,被迫流離失所,家人亦受株連,妻子被迫離婚,二零零二年史文卓被非法判刑九年,現年五十一歲的史文卓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吉林省吉林監獄。

史文卓的妻子拱曉莉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拱曉莉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史文卓遭非法勞教

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八日我和丈夫史文卓依照憲法第三十五條賦予公民的上訪權利和信仰言論自由等,依法進京上訪,卻被北京派出所警察扣押一天一宿,後被當地九台公安局劫持回來非法關押五天,單位停止工作一個月並停發工資。史文卓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期間遭到電棍電擊。

在警察逼迫下離婚

二零零一年四月,史文卓非法勞教期滿,回家後天天遭警察騷擾,連幼小的孩子也被騷擾。史文卓被迫流離失所在外,有家不能回。公安局警察懸賞一萬元到處通緝史文卓。派出所警察闖到班級上,逼孩子說出爸爸在哪。之後不久,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突然闖入我單位,強行把我帶回家進行搜家。當時回家時,樓道裏早已堆滿了警察。他們像土匪一樣進屋亂翻。在沒有翻到任何東西時,又強行把我拉到公安局進行逼供,一警察拍桌子大喊大叫並威脅我如果不把史文卓供出來別想回家,說我離監獄只有一步之差,並逼著我離婚,說不離婚會天天找我麻煩的。在這種威逼恐嚇下,我的精神壓力極大,被迫離了婚。可是他們說話不算數,並沒有停止對我和我家人的騷擾。一天,九台工農派出所所長給我家人打電話,讓我去趟派出所核實一下情況,以後在也不找我了。我的家人相信了。可是到了派出所,他們又是逼供又是恐嚇,最後把我逼成了心臟病,暈倒在地。他們害怕了,去外面給我買藥,然後才放我回家。

史文卓遭酷刑、誣判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多,九台公安局政保科的一陳姓副科長、董平、李大海等六七個人闖到我姐家,撬門闖入,把史文卓綁架到九台公安局。在政保科長曲春森和長春公安局一處魏處長的帶領下,史文卓遭受了長達十小時的酷刑折磨。他們把他固定在椅子上,頭套塑料袋,手銬到鐵椅子上,胸前有三根鐵棒,用繩子掛在兩手中間,也就是扣子前後繞繩,椅子兩邊各站一個人繞繩,一邊打腦袋,就和五馬分屍的形狀。人一會就窒息了。然後在把塑料袋放開,就這樣來回折磨。肚子被鐵槓子壓的就像腸子都出來一樣。前後大回環的繞繩,繞到頭,兩邊站著的人就使勁拽繩子。曲春森和姓魏的還說:「弄死你,就是心臟病突發,身上又沒有傷,胳膊腫的又能消。」曲春森又給史文卓灌酒,讓史文卓罵師父。從下午三點一直持續到後半夜一點,近十個小時。第二天,曲春森等人接著審問史文卓,刑具就放在旁邊進行恐嚇,讓史文卓按著他們寫的去承認,不然就接著上刑。史文卓被折磨的腦袋都麻木了,精神已經達到了崩潰的邊緣。被強行按手印後送到看守所。一年後被非法判刑九年,送吉林監獄接著迫害。

史文卓獄中遭迫害事實

史文卓被關押在吉林監獄以來,他堅持真善忍信仰,拒絕「轉化」,他堅信做好人無罪,思想和信仰不構成任何犯罪。遭到了吉林監獄警察王元春,李永生及在他們指使下的一些犯人的又一輪殘酷折磨。以下僅舉幾例:

1)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史文卓看到法輪功學員王鳳才被刑事犯人趙偉,郗延軍用塑料開水瓶燙傷兩次,至今肚子處仍然留著疤痕。就向監區改造隊反應,可這一事實的言行,卻觸怒了教育科的李永生和監區的改造隊長。說他:』多管閒事,與你有甚麼關係」。因此史文卓被扣上「不服從管理」的罪名押入嚴管進行酷刑折磨

2)在嚴管隊遭到獄警胡忠學指使犯人徐志剛,丁兆松和另外兩名犯人的毒打。還給綁在床上抻半小時。抻床是一種極為殘酷的酷刑折磨。身體懸空,四肢被捆綁在床的柱子上,胳膊,腿和肉都像脫節了,和五馬分屍一樣,連續抻幾次,手和腳都麻木了,抻的求生不能,求死不成。在不能行走的情況下,胡忠學把史文卓架到嚴管室繼續逼迫「轉化」。

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李永生看史文卓不「轉化」,讓各種犯人輪番上陣,用繩子勒住嘴,拳打腳踢。然後又呈大字形固定在床上。

4)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李永生幹事親自拳打腳踢史文卓,以私自郵寄信件,不和他保持一致為由,把史文卓關押小號,又遭到犯人徐志剛毒打。

5)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七日,已年近八旬的婆婆去吉林監獄看望史文卓。王元春以嚴管為由不許婆婆接見。我婆婆傷心大哭,被獄政處梁處長看見,直接給吉林監獄打電話:「必須把史文卓提出來,讓家屬接見。」當時接見時,王元春威脅史文卓:「你父母接見你,你知道咋說吧。」又恐嚇史文卓:「如果說出遭到迫害,你犯到我手裏,看我怎麼收拾你。」

以上只是史文卓九年冤獄經歷的冰山一角。吉林監獄教育中隊,以王元春為首的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體罰,打罵已經成了他們的家常便飯。他們經常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人身攻擊,侮辱,史文卓多次被用髒麻布堵嘴,不許睡覺,強行坐板……等等,太多,太多了。幾天幾夜也說不完。

二零一零年末,結束了九年冤獄,三千多日日夜夜的精神和肉體折磨後,史文卓回到了家中。可是不到半年的時間,又被九台公安局的董平等人非法抄家,搜捕,沒收財物,綁架到看守所。就因為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非法判刑四年。天理何在,豈不善惡不分,黑白顛倒。

綜上所訴,我及我的家人和所有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精神、肉體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操控。江澤民犯下了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刑訊逼供罪,綁架罪,限制人身自由罪,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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