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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中被綁架 錦州市韓俊達被非法關押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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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杏山街道三道豪村法輪功學員韓俊達被非法關押已經一個半月。韓俊達被非法抓捕後,家屬聘請了律師維權,並向有關部門遞交了相應的法律文件。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上六點多鐘,韓俊達正在家中洗澡,被開發區國保支隊和杏山街道派出所多名警察強行入室綁架、抄家搶劫,過程中警察沒有出具搜查證(家屬索要時,一警察亮出一張寫有字跡的紙,沒等家屬看清,對方很快把這張紙拿走),沒有第三方在場,也沒有列明物品清單。

當晚韓俊達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四個多小時後轉到了錦州市看守所。

七月六日下午,為湊「證據」,開發區國保支隊和杏山街道派出所共五、六個警察,再次騷擾韓俊達家,強行拿走孩子使用的電腦主機一台,在查無「線索」的兩週之後才給返回。

七月上旬,韓俊達被非法批捕。八月初構陷韓俊達的案卷被移交到開發區檢察院;八月中旬,案卷退回到國保支隊。

如今,韓俊達被非法羈押在看守所已經超過一個半月了,期間家屬往返於杏山街道派出所、開發區國保支隊、檢察院之間,說明事實情況,以期把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抓的韓俊達釋放回家,但遇到的是一再推諉……

韓俊達於一九九六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前他脾氣急躁,夫妻倆拌嘴、甚至他動手打妻子的事也有,抽煙、喝酒、打麻將都在行;他那時經常賣海貨,缺斤少兩的事時有發生。在修煉大法後的二十年時間裏,他的身體一直很好,頭疼、感冒沾不上他的邊。而且他凡事為別人著想,寬宏大度,助人為樂,與大家和睦相處,在村子中口碑很好。而且他的一些惡習都改掉了,成了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

韓俊達有瓦匠手藝,在給雇主幹活時,能主動節約用料,保證質量,這樣一傳十,十傳百,好多人都找他幹活。而且他對經濟條件不好的家庭也非常照顧,寧願自己吃虧。本村有一家生活條件不太好的人要蓋房子,找他粘磚,由於他白天沒有時間,晚上給幹的,幹了兩三個晚上,沒要一分錢。

現在韓俊達全家都在盼望著開發區各級執法人員能夠秉公執法,還韓俊達以清白,儘快將他釋放回家,彰顯國家的尊嚴、法律的公正。


參與迫害單位及責任人:
1、錦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 郵編:121007
分局局長:王凱13704061999
分局副局長:
王賑舸(主管迫害)13941638333、04163343298(辦公)、04162919677(宅);
張柯(簽字抓人)13604160001、04162878333(辦公);
王超13700169353、04163318889 (宅)
2、錦州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 郵編:121007
大隊長:李剛13940655557、04163571700(辦公)、04162931108(宅)
3、錦州公安局開發區公安分局杏山街道派出所
地址: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杏山街道 郵編:121221
電話:04163530054
所長:王天明13591288213;04163530068(辦)
副所長:李勇13704967881;04163532049(辦); 04163571588(宅)
警員:李濤;顧超
4、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 郵編:121007
公訴科科長: 張俊敏(責任人)0416-3575659
批捕科科長: 傅哲(音)(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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