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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許昌市六旬王秀珍被非法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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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許昌市六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秀珍女士,遭610人員構陷,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被魏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王女士仍被非法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

王秀珍女士,為人心地善良,樸實樂觀,愛幫助別人,是左鄰右舍公認的好人。修煉法輪功前,她患有結腸炎、腰痛、關節炎、頭痛、腦血管硬化等頑疾,常常是上一天班,累的頭昏眼花、腰酸背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不長時間,她的各種頑疾就不治而癒,變得無病一身輕了。她時刻按「真善忍」做人,一九九八年還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

許昌魏都區政法委610辦公室頭目王文輝,此人新上任,為撈取政治資本,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下旬,在向陽路附近安裝了多個詆毀誣蔑法輪功及法輪功創始人的宣傳欄,毒害百姓。王文輝還要求魏都區西關公安分局派便衣警察蹲坑綁架去清除展板的法輪功學員。王文輝說展板內容是他親自編排的。

十月十日晚上,王秀珍女士在向陽路清除邪惡展板時,被蹲坑的便衣警察(西關公安分局的)綁架,並被抄家,幾天後就被非法批捕。在王秀珍案件中,有王文輝作為證人出具的所謂「證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許昌魏都區法院非法庭審,律師當庭為王秀珍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法院對律師的正義辯護不予採納,仍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對王女士非法判刑三年。

多次遭到綁架、關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以來,王秀珍女士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多次遭到綁架、關押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王秀珍為了給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去北京上訪。在天門廣場,被警察抓上警車,一個警察雙手拿著小椅子,用力照她頭頂砸下,她當時頭被砸破,血像泉眼一樣向上竄,頭上、臉上、脖子上、衣服上都是血。這次她被當地公安接回後,直接送到長葛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七天,被敲詐二千元作為警察從北京帶回的路費。在看守所關押的第六天,她被原單位燈具廠非法開除工職。

王秀珍的丈夫是個老病號,身體虛弱常年住院,他單位效益不好開不出工資,孩子還要上學,王秀珍從看守所回來後,為了維持生活,在街上擺攤賣烙饃,艱難度日。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在所謂的敏感日,魏都區公安局政保科科長文建偉,帶領五人到她家抄家,把她綁架到許昌市看守所,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關押四個多月。在被關押期間,家裏失去經濟來源,丈夫又病倒住醫院,當時兒子既得上學,又得給他爸送飯。家中沒錢,還得到處去借錢給他爸看病。

二零零六年八月五日中午,魏都區公安局政保科孫麗娜帶領四、五個人又一次無辜闖到她家抄家,把整個家翻了個底朝天,折騰了四個多小時,在沒有搜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後才離開。王秀珍女士為躲避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多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王秀珍剛回到家中,派出所、社區居委會的七、八個人就來到她家騷擾。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二日中午,為給兒子布置新房,她全家人正在家中忙著粉刷牆壁,許昌市公安局耿保喜、徐豔麗等五、六個人再次無辜闖到她家非法抄家,把整個家翻了個遍。他們把搜出的幾本大法書、師父法像和其它個人物品搶走,走時還恐嚇,說要把她抓起來。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王秀珍曾因發放神韻晚會光盤,在鄧莊鄉遭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東城區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榆林拘留所十三天。

許昌魏都區政法委610人員:

王文輝,男,三十多歲,許昌魏都區政法委610辦公室主任,手機號15637445872,家住許昌魏都區天寶路森泰家園9號樓東單元4樓東戶401。

相關辦案人員:
魏都區法院:郭豔(音),辦案庭長,女,三十多歲,辦公電話:0374-3399163
魏都區檢察院公訴人:陳躍輝,林靜
魏都區政法委:王文輝,610辦公室主任,男,三十多歲,15637445872
魏都區法院:
審判長:邢博
培審員:韓趙華 吳媛媛
書記員:丁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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