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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共暴徒暴打 四川彭州湯邦玉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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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四川彭州市婦女湯邦玉,修煉大法後重獲身體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因堅持信仰遭中共地方不法之徒下狠手暴打,鄉黨委書記:我今天把你打死!

在多年的迫害下,湯邦玉的家庭破裂了,但這都改變不了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二零一五年六月,湯邦玉對發起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她說:「我丈夫實在害怕我們被迫協議離婚。直到現在,我和兒子住在一起,他孤身一人生活。尚不知有多少像我這樣美好的家庭硬叫江澤民活活拆散。」

以下是湯邦玉在控告書中的陳述。

一、修煉大法使我重獲健康

我是一九九七年八月開始修煉大法的,此前,我身患嚴重風濕、渾身關節紅腫、不能沾冷水、經常痛的不能入眠,中西藥吃得翻腸倒肚、錢花的精光,就是無效;胃潰瘍,只能吃流食、只要吃一點固體食物和有味的東西,就痛得在床上翻滾,十多年如一日,苦不堪言;還有婦科病,頭昏等多種慢性病,走不動路,經常請假。

煉法輪功二十天後,我身上所有病狀不翼而飛!走路如飛,真是奇蹟!家人、親朋、單位都為我高興、都見證了大法的美好和神奇。

二、和平上訪遭迫害

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妒嫉發動鎮壓法輪功運動。我們這些法輪功學員,處處、時時以「真、善、忍」指導做人、做事的好人,一夜之間都成了「頭號階級敵人、反革命」,在劫難逃!我想不通為甚麼,我不敢放棄煉功,我若放棄,病又犯了,誰能給我治好,我就在家悄悄煉功,沒想到這也不行。

九九年七月下旬,彭州市小魚洞派出所來人搜走我所有大法書籍和師父的小法像。該年十二月,小魚洞派出所來人,把我抓到該派出所關押起來。當晚十點,我丈夫和兒子給他們講:我們家人病得要死,你們不管,她病好了,甚麼都能幹、能吃了,你們卻要抓她,她犯了甚麼法?你們必須放人!就這樣,當晚十點把我接回家了。但每天派人監視我。

二零零零年四月初,我們到北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就被抓到前門派出所,很快成都駐京辦把我接到駐京辦搜身、把衣服脫光,一位男警察搧耳光、拳打腳踢、不准出聲,出聲就打,然後關進小屋子。

三天後,成都公安把我接回交給彭州拘留所,罰款三千元,單位先給墊上,然後每月從我工資中扣三百,我就只剩一百二十元生活費(我的工資每月四百二十元)在拘留所裏,我堅持給他們講大法的好處,勸他們善待法輪功學員、善待法輪功,該年五月下旬,把我放回。

三、鄉黨委書記:我今天把你打死!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號下午,小魚洞派出所從崗位上把我綁架,在小魚洞派出所關三天四夜,之後,送彭州拘留所關押,我還是給他們講真相,一星期之後放我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號,被鄉黨委書記譚金友、副書記羅萬宏以及兩位年輕人把我從上午十二點半打到下午四點半。鄉黨委書記譚金友說:你跑到北京去,我們單位被罰款1.2萬元,你說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要煉!我就給他們講真相……」鄉黨委書記譚金友說:我今天把你打死!他拿起早已準備好的三尺多長、寸多寬的鋼板就左右開弓抽打我腰部,周圍人說:把她羽絨服脫了,才打得疼。於是我只穿著一層內衣褲被他抽打、怎麼抽打,我都站立著(心想法輪功學員不能倒在他們面前)。他們強按我跪下、按不動,就渾身抽打,周圍十多男女看到抽打。女人們說:你罵你師父嘛,罵,他們就不打你了。鋼板打彎了,就搧耳光,譚金友累得不行了。羅萬宏接過鋼板狠命抽打、渾身上下抽打、一邊抽打一邊罵,羅萬宏的手,被鋼板稜子卡出血了,就搧耳光……我始終閉眼、不說話、站立著任他們打,我心中求師父保護,有些痛但能承受住。羅萬宏也累得不行了。又換個年輕的小伙子,但這個小伙子沒有前兩人那麼凶狠,看我還不倒就叫另一個小伙子打,這個年輕人也凶狠:他用鋼板專門抽打我的兩肩、打我的臉,邊抽打邊問:法輪功好不好?我說:法輪功就是好!他一腳把我踢的向前趴下,我立即爬起來,站著!(心想不能給他們趴下)。

這時一位男士說(可能是辦公室人員):他們都走了,他們從十二點半把你打到四點半。阿姨,你是好樣的!你喝口水把牙齒涮涮(有血)。遞給我梳子,我手抬不起,他幫我梳理一下,幫我穿羽絨服,他說:阿姨,你後背裂了大約四寸長、一指頭多寬一條大口子,我陪你上醫院吧。我說:謝謝你!別擔心,我有師父,很快會好的。他點點頭。

我回姐姐家,五天後,我上班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九日,因我在牆壁上寫了「還我師父清白」;「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白水河派出所綁架去,警察搧耳光、用不帶電的電棍抽打,要我寫保證,我拒絕。到晚上十點左右,我單位副廠長替我寫了保證,接我回單位。

二零零二年七月三十日,白水河派出所和小魚洞政府兩車人,把我從崗位上綁架到彭州拘留所,我絕食抗議五天,我單位來人把我接回。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酷刑演示:紙棍抽打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夜,彭州市公安夥同白水河派出所警察一夥,從家中把我綁架到派出所然後用口袋蒙住我頭,把我綁架到銀廠溝一農家樂,一姓曾的公安人員用拳頭像雨點般的打我臉,邊打邊罵,打一陣、累了;另一個警察拿一個粗木棍狠勁打,直到木棍打斷(斷成幾節)才住手,關在小屋子裏一夜;第二天晚上兩個女的用捲好的報紙筒搧我臉,打完了又卷一筒繼續打,直到她們累得不行了才作罷;第三天晚上,政府楊友彬用青鋼棒在我身上亂打,打累了歇一會兒又打,從晚十點,打到第二天早上八點下班,我全身被打成烏黑色、他的青鋼棒也打開裂了,他走了;下午又一小伙子搧我耳光,搧累了就歇一會兒再搧。晚上把我送彭州市拘留所關押。在拘留所,每天都有「610」人員來提審我、勸我「轉化」、要我寫「三書」或者在他們寫好的文字上面簽字……。我一概拒絕!一個月後無條件將我釋放。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號,又來人要我去「核實」一件事,去了逼問:這些資料(勸善信)是哪兒來的?我說:你們知道我不會寫、認字也不多,誰寫時,還得告訴我嗎?再說,那都是叫你們明白真相,固守良知、別助紂為虐,別給江澤民當炮灰,將來是要受懲罰的。當天下午把我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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