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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豐鎮市法官視開庭如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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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豐鎮市法輪功學員魏建華因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十月被當地警察綁架,被當地公檢法構陷。近日當地法庭通知魏建華的家人和律師要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庭審魏建華,可是當家人和律師趕到法院後,法院卻出爾反爾,取消開庭,視開庭如兒戲。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魏建華的丈夫王寶林接到豐鎮市法院的出庭通知書,定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九時公開庭審魏建華,家屬王寶林作為辯護人與律師董前勇一起為魏建華辯護。

七月五日王寶林和董律師正驅車趕往法院時,接到法院庭長陳瑞霞的電話,要他們倆上二樓接待室,到了一間有攝像頭的接待室,陳瑞霞要求兩位辯護人交出手機,並讓法警無理攝像,董律師說:「你們這是幹甚麼?你們不能攝像,你們這樣幹不行!」

陳讓法警走了,後以案卷裏有王寶林的證言為由,無理取消了王寶林的辯護人資格,並說今天不開庭了。

王寶林答道:「有也是讓劉耀庭(國保)威脅的,因為這個事我已經打了控告澄清了,你們也都知道,更何況你們前幾天已經給我出庭辯護通知書了,我還保存著呢,你們怎麼能這樣出爾反爾!我們老百姓都講誠信為本,你們法院誠信在哪?如何讓老百姓心服口服?!」

陳低頭不語。過了一會兒又狡辯說是合議庭合議的。董律師也說:「我看案卷了,王寶林可以當辯護人,裏面沒有直接利害關係,我在其他地方辦理過這樣一個案子,案卷裏家屬證言多了去了,但是那個家屬依然可以當辯護人。」

陳辯稱國家的法律不可以案子比案子,王寶林說:「那意思是其他地方和內蒙古是兩個國家,法律不一樣?」

陳無話可說。王寶林又說:那我要求你就取消我辯護人資格這個事給我書面答覆並申請覆議,陳蠻橫的說:「我們這個事不覆議,也不書面答覆。」家屬說:「你們這樣做我要控告。」陳說:「控告是你的權利。」

從接到通知書後,王寶林就打電話通知了親戚朋友,魏建華被關押近九個月了,親戚朋友都非常掛念她,所以都急急忙忙趕過來,想要參與旁聽,在法院門口,親戚們問法警關於開庭情況,法警回答說沒聽說有魏建華開庭。

家屬看時間不早了,今天反正也不開庭了,雙方的親朋好友幾十人都趕過來了,正好見見魏建華,向陳提出此要求,陳瑞霞說他們根本就沒提人來。

王寶林憤怒的說:「這就是你們的不對了,既然早已計劃不開庭了,你們為甚麼不提前通知我們,我們這幾十號親戚朋友很多都是從遠方趕來的,他們的差旅費和律師的差旅費、誤工費,這麼多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損失難以估量,最重要的是你們法院卻把法律當作兒戲,把我們老百姓當作甚麼了?你們如此戲弄老百姓,你們難道沒有良心嗎?」陳不語。

王寶林說:「我已經和你申請過了,因為魏建華一直以來對家族中的長輩和兄弟姊妹都非常照顧,而且家族大,親戚多,你們既然公開審理,所以我要求你們在大法庭審理,但是你們就是要在小庭開,你甚麼意思?想幹甚麼?想暗箱操作嗎?到現在也沒有看到外面張貼通告之類的,怎麼回事?」陳不語。

王寶林告訴董律師,寫了一份要求在大法庭公開審理的申請書,董律師馬上寫好,交給了陳瑞霞,陳出去半個小時後,回來說下次開庭定於七月二十日上午九點,家屬隨後又遞交了四份維護當事人權利的法律文書。

事件回放

魏建華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以郵寄方式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江澤民,這本是《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然而,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八點,六個穿著便裝的人來到魏建華家中,要帶魏建華走,其中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子扛著攝像機,其他人都著便裝,沒有穿制服,其丈夫要求他們出示證件,他們不給,後來,有一個人亮出證件晃了一下,還沒等看清就裝起來了。

魏建華就這樣被一夥身份不明的人強行帶走了,這伙身份不明的人還劫走了一部紅米手機,一個平板電腦,當時大約九點多,一個多小時後,又去了兩個人兩輛車抄家,從家中搶走了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現金八百多元和許多個人物品。也是沒有出示搜查證和任何證件。

當時,其丈夫在超市賣貨,他們兩人在裏屋亂翻,是否偷走錢財首飾等其它東西也未可知,因為沒有見證人在場。下午,其丈夫被帶到公安局,才知道其中一人是豐鎮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劉耀庭,做完筆錄後抓住家屬的手指在筆錄上強行按手印。

第二天上午,劉耀廷和姓馬的和姓閆的三個人又去抄家,要搬家中給鄉親們複印身份證的複印機,被家屬攔住才沒能搬成,隨後他們拿走一個耳機,整個過程,都沒有穿警服,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更沒有搜查證,沒給家屬扣押物品清單。

魏建華的控告書竟然被最高檢人員原件移交給內蒙古公安廳,並下令豐鎮市公安部門「打擊處理」,而後者串通檢察院、法院,以「先定罪、後取證」、甚至以內蒙古「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和所謂「內蒙古反邪教協會」(中共是邪教)捆綁在一起共同編造偽證的方式陷害魏建華,以致魏建華從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被非法羈押、非法起訴,經過豐鎮市法院兩次開預備庭,後出現了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上演的一幕,給當事人及其家屬造成很大的困擾,嚴重的浪費著國家的司法資源。

對此,魏建華的家屬就參與迫害的公檢法等部門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了控告和投訴,但是魏建華的親屬們對這些部門的人依然沒有怨恨,希望他們不要屈從於內蒙古公安廳和「六一零」的壓力幹著自己不情願幹的事,勇敢的站出來主持正義,糾正違法行為,使蒙冤的魏建華早日與家人團聚。

但是如果其不知醒悟,繼續違法犯罪,魏建華的親屬將繼續向各級相關部門提交控告狀,追究其刑事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給魏建華親朋好友照相的法院人員
給魏建華親朋好友照相的法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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