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吳銀魁先生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吳銀魁先生控告的事實和理由:
一、我煉法輪功身心獲益
我原來身體多病,醫藥無效,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學法煉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幾個月後,我的身體恢復健康。十九年來,從未打過針吃過藥,即便是被長沙新開鋪勞教所迫害成手腳麻木,行動不便,視力衰退到接近失明的程度,在未經任何藥物醫治的情況下,我堅持煉法輪功,現在身體已恢復百分之八十,不但生活能自理,一些輕微的農活還能堅持著。身體的變化,村鄰有目共睹。
我一個守法農民,並無其它奢求,只想有一個好的身體,和睦的家庭,而且是在信仰自由的範圍內強身健體,十六年來,卻遭受著各種非人對待。
二、我所遭受的迫害
(一)身體被迫害致殘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我被送湖南省長沙新開鋪勞教所迫害一年。在那裏,每天就是強制洗腦、罰站、坐小板凳、二十四小時被包夾看著。期間二零零一年六月的一天,賀姓獄警提著一桶菜到入教隊(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大多關押在此隊)說:這是你們的同修某某捐了二百元錢到食堂,特為你們加的菜,當時我們幾十名大法弟子都信以為真,吃了那頓菜後不長時間,大多數法輪功學員都出現視力衰退、手腳麻木,而且症狀越來越嚴重,到最後我生活都不能自理。(可能菜裏有不明藥物)。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從勞教所回來,我基本成一個殘廢,雙目幾近失明,全身麻木、甚至失去知覺,有時穿著鞋子睡後,醒來後到處找鞋,卻感覺不到腳上穿沒穿鞋。在我身體迫害成這樣後,鄉政府六一零及派出所還綁架我兩次,一次送拘留所,一次關押在派出所。
(二)哥哥被迫害致死弟弟遭毆打後受重傷離世
哥哥吳金魁住余坪鄉黃管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被余坪鄉政府派出所及平江縣國安綁架、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因上京上訪,吳金魁被余坪鄉派出所從北京劫持回鄉後,非法關押在余坪敬老院,遭到邪黨惡人戴文明、唐胡海、李羨文及余坪派出所惡警殘酷迫害:打、吊、銬、餓、不准睡覺、男女同關一室,等等非人性折磨,並勒索現金三千元。惡人翁方平對吳金魁等三名法輪功學員毒打,並使勁掐住吳金魁的脖子,直到奄奄一息才鬆手,吳金魁被打得人事不知。吳金魁由於歷次遭迫害,身體受傷過重,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六日,五十七歲時含冤離世)。
在我家遭到余坪鄉政法書記李秋桂等的拆房過程中,我弟弟吳錫魁(未煉功)對著余坪鄉六一零辦的戴文明說:「你們也太過分了,我倆還是同學,我哥他們只是思想信仰,你們卻這樣對待。」戴文明揪著吳錫魁的前胸衣服,對其一陣拳打腳踢,打趴在地上(戴文明是訓練有素的軍人出身)。吳錫魁由於受傷過重,自此身體一直不好,不能勞作負重。只因說了幾句公道話,四十七歲的吳錫魁丟下才十歲的孩子和體弱多病的妻子,於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六日含冤離世。
(三)多次非法關押、勒索
一九九九年九月上旬的一天,余坪鄉政府和派出所楊鵬虎等人突然闖進我家,沒收了我的煉功磁帶和法輪功書籍,並罰款一百元(連白紙條都沒打);
不幾天,余坪鄉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又來我家逼迫我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我說煉功強身健體,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都有好處。我拒絕寫「保證」,鄉長吳易明強行將我抓上警車,在余坪鄉派出所非法關了五天,罰款二百元後,才放我回家。
一九九九年九月下旬的一天,余坪鄉政府的戴旺兵和陳勇闖進我家,拆下籮筐上的繩索,將我反手捆綁,推到村部的加工廠,逼迫我跪下示眾,採取侮辱我的人格尊嚴來逼迫我放棄信仰。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余坪鄉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員用繩索將我及其他十幾名大法弟子捆綁、暴力威逼我們跪在鄉政府門外大街上示眾,長達數小時;還將我和十幾名大法弟子裝在貨車上,在全鄉範圍內掛牌遊行,高音喇叭叫囂著惡毒攻擊法輪大法的口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余坪鄉六一零負責人戴文明和派出所警察,闖進我家,不由分說將我推上警車。一進派出所余坪鄉武裝部長李羨文將我雙手銬住,吊在派出所二樓的窗戶鐵欄杆上,身體懸空,從上午八點直至下午五點,整整九個鐘頭。後送鄉辦洗腦班,非法關了十多天,罰款七百元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被逼無奈的情況下,我和哥哥吳金魁到北京反映情況,證實大法是好的、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在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鳴冤的大法弟子很多,不到兩小時,我們被北京警察綁架,在警車上,警察使用外包膠皮的鐵棍對著車上的大法弟子一頓亂打。我的胳膊被打的青紫。
十二月二十三日,我被送回岳陽,一出火車站,余坪鄉政府政法書記夏侯海、派出所所長陳其壽、鄉六一零辦的戴文明三人拿著手銬撲上來打我,還硬將我們四人塞進警車的尾箱內(因車內坐滿了他們的人)準備押回平江,被送我們回來的劉科長制止,當時沒讓他們接回,就關押在岳陽市收容所。
過兩天,夏侯海再度來岳陽押我們回平江,一見面,夏侯海氣呼呼的指著我們說:「我參加工作以來,從未受過處分,你們這些傢伙搞得我寫了檢查。」一肚子的委屈怨氣全洒在我們身上,逼迫我脫下全身衣服抵伙食費,脫到只剩下一條短褲才作罷。當天氣溫零下幾度。
回來後,我被關押在余坪鄉派出所,不幾天,夏侯海被撤職,換了李秋桂接任余坪鄉政法書記。後將我關在余坪鄉光榮院強制洗腦。當時全鄉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也被關在光榮院,我們不配合,不肯寫保證「轉化」,就一起背《論語》,鄉政府的翁方平就對我拳打腳踢,我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翁更加狠命地打我,翁已累得筋疲力盡,我也被打的動彈不得,他們還不肯罷手,將我從樓上拖至一樓地坪中,然後塞進警車的尾箱內,派出所的余臥東用盡全力對準我的胸部猛打幾拳,拖到派出所,逼迫我和另一女法輪功學員(胡衛榮)跪在水泥地上,鼻尖貼牆,身體正直,只要稍有一點歪扭,余臥東就用腳猛踢我的後背。還將我倆(一男一女)關在不到四平米的禁閉室內四天四夜,不給吃喝,不准上則所,揚言要破我們的佛法。
我被非法關押在余坪鄉光榮院期間的一天上午,余坪鄉政法書記李秋桂組織全鄉幹部及警察幾十人,拆毀萬洞村大法弟子鄒沛松的房屋,過程中,讓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的十幾名大法弟子站在旁邊觀看。
下午,他們開赴我家,逼迫我妻子交一萬元錢,否則就拆房,由於我家沒錢,只好眼巴巴看著,他們拆掉兩間正屋,還毀壞兩間偏房,將家中有用的東西(包括柴火以及拆下的房屋構件)全部拿走,沒用的,要麼推翻,要麼就砸碎。
我們十幾名大法弟子被逼著站在旁邊觀看。當時我因絕食身體虛弱,再加上這肉體和精神的折磨及打擊,我暈倒在田裏(當時站在田裏),他們將我抬放在村部地坪上,就又去拆我哥哥吳金魁的房子。同樣逼我哥要一萬元,嫂子為了保住棲身的窩棚,只好抵盡家中所有物品,才保住了房子。
皇曆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下旬,余坪鄉六一零辦的戴文明來到我家說有事找我商量,我說沒有時間,他說上午去下午就回來,我被騙到派出所非法關押,當晚全鄉大抓捕,有十幾人被抓,大多數只穿一件睡衣都是從被窩裏拖出來的。還有幾天要過年了,就將我們送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兩個多月後,還是不肯放人。
我們農村靠種地維持生活,快到春耕了我們只好絕食抗議,拘留所所長秦傳芳等十幾個警察用繩子將我捆綁,推翻在地,捏著我的鼻子,用鐵器撬開我的牙齒,一大可樂瓶滾燙的稀飯插入口腔,使勁往裏擠壓,人幾近窒息,等我回過神來,看到滿身都是稀飯和血漬,口腔內被燙掉一層皮。
(四)頻繁抄家
頻繁抄家是對我的經濟和精神迫害的手段之一,鄉政府和派出所的人來抄了多少次家已記不清了,但我家的那頭母豬很能說明問題:抄家和罰款是連在一起的,先罰款,沒現金就拿實物抵押,於是母豬就成了抵押的對像。由於母豬能生豬崽,可以賣點錢,就想方設法湊錢將母豬贖回,這樣共贖過三次。家中七百斤餘糧,一粒不剩全部搬走,讓我一家妻兒老小揭不開鍋。這就是江澤民「經濟上搞垮」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