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南新野縣張林召被秘密判刑、劫持入獄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南陽市新野縣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林召,被新野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合謀非法枉判,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凌晨被轉至鄭州監獄(新密監獄)繼續迫害。

現在張林召的家屬可能還不知道他被秘密枉判和送鄭州監獄的事情,請看到消息的人把此消息轉告給張林召的家屬。

張林召是新野縣民政局退休職員,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輪功修煉,很快不僅達到無病一身輕的狀態,而且還成為左鄰右舍和單位公認的好人。

在江澤民以個人意志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張林召多次遭到非法關押、勞教、敲詐、非法搜查、扣押工資和退休金等迫害。張林召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和自己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並收到了高檢、高法的短信簽收回執。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早上,張林召被國保大隊彭增蘭、陳長江和溧河鋪鎮派出所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週刊、電腦、打印機等眾多私人物品。

張林召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遭國保大隊不法人員構陷,新野縣檢察院起訴科非法將張林召起訴到了法院。

新野縣法院定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對張林召非法開庭,隨後不久就休庭,不了了之。

南陽市及新野縣政法系統相關人員肆意枉法,秘密枉判,又在凌晨四點,偷偷摸摸地將一個善良老人秘密送往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連判決書都不敢送達家屬,心虛至極。相關的所謂「執法人員」捫心自問:為甚麼秘密枉判?為甚麼偷偷摸摸,如此心虛?你們的所做所行,都記錄在案,善惡必報。

近年來那些迫害法輪功的人,如周永康、李東生、秦玉海等等大小老虎們紛紛落馬,都是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而遭到的惡報。希望南陽市和新野縣公檢法人員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不要做江澤民罪惡的替罪羊與陪葬品了。

參與迫害的單位、責任人:

新野縣政法委:趙玉鑑,等。
公安局:盧志遠、田宏、李彥甫、彭增蘭、陳長江,等。
溧河鋪鎮派出所:張倩、賈玉恆,等。
新野縣檢察院:楊柯一,等。
新野縣法院:龔超,等。

新野縣政法委:
趙玉鑑:新野縣政法委書記,0377-66269852。

新野縣檢察院:
檢察院電話:0377-66231100、0377-66231261、0377-66231016。
楊柯一:檢察院檢察長,13937735615。
楊 霞:起訴科長,13949380368。
馬書華:辦案,13503773232。

新野縣公安局:
盧志遠:公安局長,0377-66221108辦、0377-66222611-35088辦、13903777177。
田 宏:副局長,專迫害法輪功的,13503775038。
李岩樸:國保大隊長,13803771517、0377-66222611-6678 辦。
彭增蘭:國保大隊,13949310945。
陳長江:國保大隊,18336696352。

溧河鋪鎮派出所:
張 倩:溧河鋪鎮派出所所長,13937734038。
賈玉恆:凓河鋪鎮派出所,13937709001。

新野縣法院:
地址:新野縣漢城路136號。
法院電話:0377-66565187、0377-66565189、0377-66565105、0377-66565196、傳真0377-66565116。
龔 超:法院院長。
刑事庭長電話:
王:15539990180。
張:13503900111。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